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的通知》和《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以案促建 提升环境应急能力”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我局组织修订了黔东南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黔东南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黔东南州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黔东南州土壤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目前已修订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电子邮箱:342968104@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4日。
附件:1.黔东南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2.黔东南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3.黔东南州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4.黔东南州土壤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
2022年10月8日
附件1.黔东南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3.黔东南州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4.黔东南州土壤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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