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岑巩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人民群众关心关切,以推进《条例》落地落实为着力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强解读回应,增强公开实效,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我局严格按照《岑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流程》(〔2017〕-95号)要求,结合政府门户网站职能,集中公示各单位2022年决算执行情况、2023年度部门预算和 “三公”经费公开说明等内容;在财政资金专栏公布贵州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等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1条行政处罚决定-岑财基〔2023〕37号;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审批行政许可(代理记账)4家,均已批复并印发行政许可证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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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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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
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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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 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 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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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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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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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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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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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1 |
1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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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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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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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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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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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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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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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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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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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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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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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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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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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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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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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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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少数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依然不足,怕公开、烦公开等惯性倾向依然存在,影响到主动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信息公开宣传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不够全面。距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如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深化。
针对存在问题,下步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规范提升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继续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
(二)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实施办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和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的落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三)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职责,加大政务公开落实力度,严格行政机关按要求推进公开工作落地落实。选派干部积极参加相关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适应新常态、新思路,在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同时,重视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专业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一件,经专题会议研判,因涉及“三安全一稳定”,作出不予公开决定,未产生信息加工处理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