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岑巩县委宣传部、中共岑巩县委党校、岑巩县地方史志办公室:
根据《关于同意东西部协作项目结余资金收回县东西部协作专户的通知》(岑农领通〔2025〕11号 )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粤黔东西部协作结余资金、2025年区县结对资金项目的立项批复》(岑府函〔2025〕122号 )要求,现下达2024年粤黔东西部协作结余资金项目资金120.478万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加强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全面加强资金项目绩效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请严格按照《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黔农发〔2025〕3号)等相关规定,强化绩效管理,加强项目监管,有序推进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等工作,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项目早日完工、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
附件:2024年粤黔东西部协作结余资金项目资金分配表.xlsx
中共岑巩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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