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溪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30 16:27 字体:[]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条例》颁布以来,注溪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安排部署此项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政务公开机制。一是健全领导机构。成立了由镇长侯明浩任组长,分管领导谭善文担任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各村(居)主任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镇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人员常抓不懈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健全六项制度。我镇通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六项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二)加强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我镇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专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推进政府信息力度。

(三)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政务公开落实。我镇强化监督制约,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用网站、公示栏和黑板报等方式公开。2022年我镇在县人民政府外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4条,在公示栏和黑板报公开40余条。其中为民服务事项办理 50 余条;财政资金管理 30 条;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农资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畜牧良种补贴公开15 条;村级公益项目建设 8 条;工作动态5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

2、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组织学习《条例》,认真清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2、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水平,提高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2年本单位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件中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岑巩县注溪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