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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0014349/2024-94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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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1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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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县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常态化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县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常态化的通知
来源:岑巩县人民政府 作者: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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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府办发〔2013〕83号

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县安全生产领域

“打非治违”常态化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兴管委,岑巩经济开发区管委,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深入、持久、规范开展全县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省、州的安排部署要求,现就进一步推动全县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常态化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和制度保障

(一)继续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和人员保障。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打非治违”工作,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在前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推进“打非治违”常态化深入、持久开展,做到领导重视不减弱、组织机构不撤销、人员力量不弱化、执行制度不走样、各项工作不松懈。

(二)继续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一是完善月例会制度。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每月召开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打非治违”工作例会,认真总结上月工作,汇总分析统计数据,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措施。二是完善统计数据报送制度。各乡镇、各部门要每月按时报送国务院安委办印发的《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开展情况月报表》、《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等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表》和《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和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表》,以及省安委办印发的《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关闭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窝点)名单》和《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事故明细台账》(附后)。各乡镇、各部门要将相关报表于每月28日前报送县安委办(联系人:赵光红,联系电话15185566966,张会,18984617281;传真:3578969,邮箱:cgxajj3578969@163.com)三是完善档案管理制度,规范资料管理。

二、进一步突出重点

全县要突出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尾矿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水上交通、特种设备、冶金、消防、职业卫生等重点行业和领域。重点打击以下13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1.无证、证照不全或者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进一步强化执法

(一)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执法队伍作用。各乡镇、新兴管委、开发区管委、各相关部门要创新执法方式,把“打非治违”作为重点执法内容,创新执法监察方式和手段,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夜间检查等多种方式,增强打击针对性、实效性,做到打击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二)健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一是建立健全“横向”联合执法机制。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协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针对危险化学品运输、长途客运安全监管、非煤矿山越界开采、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等难点问题,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联合执法机制。各乡镇要组织安监站、派出所、交管站、规划站、农业服务中心、国土所、水利站等部门认真制定联合执法计划,加强联合执法,强力推进“打非治违”工作。二是建立健全“纵向”联合执法机制。开展上下级部门(单位)联合执法。形成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的联合执法机制,增强高效打击、精确打击,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

四、进一步健全完善督导检查机制

县“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运用集中执法、专项督查、异地检查等方法,对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全面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县安委办每年将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督查不少于4次,各乡镇每年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检查要达到100%。各乡镇、新兴管委、开发区管委、各相关部门要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重的地方和行业,进行重点督查,并对企业进行重点抽查。专项督查要与重要节庆、关键时段和专项治理相结合,坚持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

五、进一步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一)切实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排除工作力度。要严格督促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各乡镇、新兴管委、开发区管委、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深入排查隐患,健全档案,加强跟踪,强化整治,及时解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切实加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力度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力度,建立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隐患台账和档案,按照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 “五落实” 的要求,对每一条重大隐患要盯死、盯牢。已整改完成的,要及时核查销号。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完成的,要下达督办通知书,督促及时整改到位。

六、进一步强化舆论宣传和群众监督

一是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扩大“打非治违”宣传面。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各类载体加大对“打非治违”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宣传,发掘并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各乡镇、新兴管委、开发区管委每月向县安委办报送“打非治违”工作信息不少于3篇(条)、典型经验或典型案例不少于1篇(条)。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每月向县安委办报送“打非治违”工作信息不少于2篇(条)、典型经验或典型案例不少于1篇(条)。二是要充分发挥“12350”举报电话作用,并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惩。各乡镇、各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信箱,鼓励群众和媒体举报。

七、进一步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乡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打非治违”工作“四个一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打非治违”责任追究制度,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力、推进迟缓、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不力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格问责和责任追究;对不按时报送统计报表和“打非治违”工作信息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同时把“打非治违”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绩效目标进行考核。

附件:1.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关闭取缔非法违法生  

产经营单位(窝点)名单;

2.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明细台账。

2013年5月8日

  抄送: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岑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8日印发  

                              共印3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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