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实际,现就2024年秋季学期岑巩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学对象及条件
(一)小学阶段。凡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到相应小学登记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二)初中阶段。按照“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凡小学六年级在籍的学生,按照录取通知书免试入学,升入录取学校就读七年级。
二、入学流程
(一)小学阶段。县内户籍学生直接按前期登记意愿报名入学,未参与登记的适龄人口根据实际居住情况申请入学;鼓励在㵲水街道就读幼儿园的学生前往县第四小学就读;随迁子女按要求提供材料到实际居住地划片学校申请就读。
(二)初中阶段。初中按录取通知书报名入学,确有符合城区学校就读条件的,提供材料到实际居住地划片学校申请就读;已发放县四中录取通知书的县一、二、三小毕业生,确有困难的,可选择三中就读;鼓励县一、二、三小毕业生前往县四中就读。
(三)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5—16日。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县内户籍适龄儿童,可在开学前两天补报。
2.咨询电话。
县一小:刘老师18185502396、石老师15186919128
县二小:刘老师13985832849、谢老师18212435782
县三小:田老师13985819016、胡老师18785577492
县四小:何老师13595542640、陈老师13765564290
县三中:陈老师15185727292
县四中:孙老师13765535900
三、随迁子女及未登记的本县户籍学生入学要求
(一)学区划分。
1.小学阶段。
(1)县一小:以思州路、渡口路为界以西地段;广场名阁小区;羊坪镇羊坪小学至上新大桥路段(此路段只适用于岑巩户籍);
(2)县二小:以思州路、渡口路中线以东至大园北路高速路桥、大园南路,至下新岑大桥地段(包括㵲水北路、㵲水南路);羊坪镇银子坪至羊坪小学路段(此路段只适用于岑巩户籍);
(3)县三小:高速路口至迎宾大道、大园北路高速路桥北侧;新思大道(凯旋城)往北至凉塘(大榕、马坡)地段;
(4)县四小:思旸镇亚坝村、平坝村、桐木村适龄儿童;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子女;
2.初中阶段。
(1)县三中:县一小、二小、三小毕业生,㵲水街道辖区学生;
(2)县四中:县四小、客楼小学、平庄小学、大有小学毕业生,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子女,工业园区务工人员子女,客楼镇、平庄镇、大有镇户籍学生;思旸镇亚坝村、平坝村、桐木村辖区学生。
(二)报名所需材料。
申请到县城区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必须到县城区实际居住,并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适龄儿童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为学区内户籍的,提供户口簿;
2.随迁子女提供居住证及户口簿;
3.购买商品房或自建房并实际入住的,提供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
4.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子女提供户口簿;
5.投资经商的,提供户口簿、企业营业执照或招商引资材料(2024年3月1日前取得);
6.随迁子女未取得居住证,父母在岑巩务工的,提供户口簿、务工证明、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2024年3月1日以来);
7.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其它各类优抚对象子女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后统筹就近安置入学。
四、转学学生参照本划片招生条件及范围执行。其中3—6年级留守儿童可申请到大有小学全托。
五、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岑巩县教育局
2024年7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