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强对流和低温雨雪天气“三个叫应” 工作机制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作者:岑巩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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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㵲水街道办事处,岑巩经济开发区管委,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规范和提升“三个叫应”服务机制,提高强对流和低温雪凝天气递进式监测和“靶向、精准”预警服务工作水平,根据黔东南州“四早”“三级叫应”“四个紧急撤离”工作机制以及省、州气象局相关规定,就进一步完善“三个叫应”服务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三个叫应”工作机制的认识

我县强降雨天气频繁,且多出现在夜间,这对气象监测预警信息的有效传播和各单位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造成极大困难。县气象部门针对灾害性天气通过电话致电告知的形式将监测到的灾害性天气实况及天气趋势等内容点对点通知到县、乡镇(街道)有关决策责任人的“三个叫应”服务机制,有效解决夜间气象预警信息传播的问题,实现了灾害防范的有效提醒,是落实“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的重要手段,最大程度降低或避免灾害性天气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三个叫应”服务机制的重要性,积极主动配合县气象部门进一步修改完善和落实“三个叫应”服务机制,解决工作实践中存在的叫应对象针对性不足、叫应流程方式不顺畅及叫应标准欠合理等问题,进一步发挥灾害性天气“三个叫应”服务机制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核心作用。

二、进一步完善叫应标准和叫应方式

坚持手机短信普遍叫应和电话重点叫应相结合的原则,县气象局在监测到县域内出现灾害性天气时,按照以下标准和方式开展叫应工作。

(一)强对流天气过程

1.当县域内监测到有45dBz以上强回波发展,经会商研判未来3小时县域内可能出现短时强降雨、冰雹、雷雨强风等灾害性天气,以及6小时内将出现降雨量达50mm以上,1小时雨量达30mm、3小时雨量达70mm及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3小时内将出现或已经出现8级以上阵风时,县气象局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微信、QQ工作群等方式向县政府总值班室、县应急局值班室、其他重点责任单位及灾害天气发生乡镇(街道)通报天气情况及未来天气趋势,并提出相关防范建议。

2.当研判县域内未来6小时将出现100mm以上降雨量,有气象观测站点监测到1小时雨量达60mm或3小时雨量达90mm及以上且可能持续,3小时内将出现或已经出现冰雹并可能造成雹灾或10级以上阵风时,县气象局通过手机短信、微信、QQ工作群等方式向县政府总值班室、县应急局值班室、重点责任单位及强降雨发生乡镇(街道)及行政村应急责任人、气象信息员通报天气情况及未来天气趋势,并通过电话向县政府总值班室、县应急局值班室、重点责任单位负责人和降雨发生乡镇(街道)党政领导通报天气情况及未来天气趋势,同时电话叫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视天气演变情况叫应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

3.当研判县域内3小时将出现150mm以上降雨量或6小时内将出现200mm以上降雨量,或有站点6小时降雨达150mm、3小时降雨达100mm、1小时降雨达8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3小时内将出现或已经出现2cm以上大冰雹并可能造成重雹灾或12级以上阵风时,除按照上述1、2点要求执行外,县气象局还须电话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等领导报告天气实况、未来天气趋势和可能诱发的气象灾害风险。同时,县气象局要严密监测降雨发展趋势,视雨情加密报告频次,及时发布暴雨红色预警和《重大突发气象信息速报》,并与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会商升级发布山洪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二)低温雪凝天气过程

1.当研判县域内24小时内将出现或已经有站点出现降水天气且气温低于0℃并维持或继续降低,道路、导线等将出现或已经出现结冰和覆冰现象,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到或已经达到6mm以上且降雪持续时,县气象局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微信、QQ工作群等方式向县政府总值班室、县应急局值班室、重点责任单位及灾害天气发生乡镇(街道)通报天气情况及未来天气趋势,并提出相关防范建议。

2.当研判县域内24小时内将出现或已经有站点出现降水天气且气温低于0℃并维持或继续降低,道路、导线等将出现或已经出现较重结冰和覆冰现象,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到或已经达到10mm以上且降雪持续时,县气象局通过手机短信、微信、QQ工作群等方式向相关责任单位及灾害天气发生乡镇(街道)及行政村应急责任人、气象信息员通报天气情况,并电话向县政府总值班室、重点责任单位负责人和降雨发生乡镇(街道)党政领导通报天气情况及未来天气趋势,同时电话叫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视情况叫应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

3.当研判县域内24小时内将出现或已经有站点出现降水天气且气温低于0℃并维持或继续降低,道路、导线等将出现或已经出现严重结冰和覆冰现象,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到或已经达到15mm以上且降雪持续时,除了按照上述1、2点要求执行外,县气象局还须电话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等报告天气实况、未来天气趋势和可能诱发的气象灾害风险。同时,县气象局要严密监测天气发展趋势,加密报告频次,及时发布低温凝冻、暴雪红色预警。

(三)其他天气过程

县气象局要结合灾害性天气发生地的历史受灾情况、地形地貌、前期降雨、降雪、凝冻等因素灵活把握,科学合理地开展响应。县应急、气象、水务、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加强县域内强降雨引发的暴雨山洪、地质灾害、城镇内涝以及凝冻、降雪等致灾阈值的会商研判,在实际工作中逐步完善叫应标准。

三、强化工作责任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加强汛期防灾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乡镇(街道)、村(社区)负责人为防灾减灾工作第一责任人,汛期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落实好汛期防灾减灾有关工作机制,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性天气给人民群众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

(二)强化监测预警。县气象局要充分利用卫星、雷达、自动气象站等综合观测手段严密监视天气演变,提高监测的精准度,为全县防灾减灾提供及时、科学的依据。县应急、气象、水务、自然资源、交通等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会商联动与技术交流,切实做好强降雨、降雪、凝冻等灾害性天气诱发的山洪、地质灾害以及其他灾害的风险预警。同时,要通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手机短信、广播电视、大喇叭、微信群、QQ群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众传播预警信息,引导群众自主防灾抗灾。

(三)强化应急处置。县应急、气象、水务、自然资源、交通等部门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严禁擅离职守。各乡镇(街道)以及县应急、水务、自然资源、交通等责任单位在接到县气象局的电话叫应后,应立即对灾害性天气发生地的行政村负责人、地灾点责任人以及水库、电站等责任人开展电话叫应,并按相关要求组织做好安全防范处置工作,必要时采取组织群众转移、停工、停课、停产、停业等有效措施。遇突发重大汛情、重大险情、重大灾情和人员伤亡等情况,要第一时间按程序逐级上报,杜绝迟报、漏报和瞒报。

(四)强化追责问责。县气象部门启动“三个叫应”服务机制后,有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未认真履职,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和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导致出现重大失误或造成严重损失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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