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环办水体〔2022〕34 号),《省生态环境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黔环水〔2023〕1号)精神,根据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我们会同州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黔东南州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建议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17:30。
2023年2月27日
附件:黔东南州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联系人:兰娉婷,电话:0855-8237167,邮箱:117956473@qq.com,邮寄地址:黔东南州凯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清新村大坳公路东侧黔东南州环保业务监测执法业务办公楼)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