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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土地确权分户的问题咨询(水尾镇)
发布时间:2020-11-22 来源信息:县长信箱
尊敬的网民朋友: 你好,来信收悉,根据信件内容及电话联系了解,需要原户主及分户双方签字的分户协议,到村里签字盖章,然后去镇地确权办办理,而经联系得知,水尾镇确权办技术人员已撤回,不具备办理条件,现仅能到县农业农村局联系办理,办理时须携带上文说到的分户协议,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原户主、分户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且分户双方必须同时在场。 若有不明事项,可联系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潘辰雨,联系电话:0855-3579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