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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巩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制定岑巩县城镇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及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来源:县发展改革局 作者:岑巩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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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促进政府价格制定的民主化和规范化,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县发展改革局拟于8月下旬召开制定岑巩县城镇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及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构成、产生方式及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听证会参加人共计30名,由消费者、经营者、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政府有关单位、县社会组织、相关专家构成。具体如下:

1.消费者代表12名,由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或㵲水街道办事处、思旸镇人民政府、大有镇人民政府、岑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推荐产生;

2.经营者代表1名,由岑巩县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推荐;

3.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代表各1名,分别由县人大办、县政协办推荐产生;

4.县政府有关单位代表13名,其中: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工业信息和商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能源局)、岑巩经济开发区、㵲水街道办事处、思旸镇人民政府、大有镇人民政府各1名,由各单位推荐产生;

5.社会组织代表1名,由县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

6.相关专家代表1名,由县发展改革局(县能源局)推荐产生。

(二)听证会参加人条件

听证会参加人应符合以下条件:(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2)对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等相关情况有一定认识;(3)热爱公益事业,具有一定的议事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4)能够按时全程参加听证会议,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5)同意公开姓名等必要个人信息。

二、旁听人员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3名,由自愿报名随机选取产生。

三、新闻媒体人员产生方式

新闻媒体人员1名,由县发展改革局(县能源局)邀请参加产生。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

消费者代表参加人员需填写报名表(附件1)、政府有关单位代表人员需填写推荐表(附件2)、旁听参加人员需填写报名表(附件3),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岑巩县发展和改革局三楼304室吴开本处(联系电话:14785948805;电子邮箱:14785948805@qq.com)。

(二)报名时间

2025年7月24日至7月30日。

五、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需在报名时确认表格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如填写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2.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信息、听证方案要点、听证会具体时间和地点等将在第2号公告中明确。

特此公告

附件:1.价格听证会消费者代表报名表

      2.价格听证会政府有关单位代表推荐表

      3.价格听证会旁听人报名表


岑巩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24日


附件1

价格听证会消费者代表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籍贯


*身份证

号码


*工作单位


职务


担任何种其他社会职务


单位地址


邮编


家庭地址


邮编


*电话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筛选意见

(盖章)


说明:1.请按上述要求详细填写,以便联系。带“*”号的项目必须填写,否则报名表无效

2.名单确定后,“姓名”、“工作单位”两项内容将向社会公告。


附表2

价格听证会政府有关单位代表推荐表


序号

单位

姓名

性别

年龄

联系电话

备注

1

县人大代表






2

县政协委员






3

县政府办






4

县纪委监委






5

县财政局






6

县市场监督局






7

县司法局






8

县民政局






9

县工业信息和商务局






10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1

县发展改革局(县能源局)






12

岑巩经济开发区






13

㵲水街道






14

思旸政府






15

大有政府






16

县能源公司






17

县消费者协会






18

县相关专家







附表3

价格听证会旁听人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籍贯


*身份证

号码


*工作单位


职务


担任何种其他社会职务


单位地址


邮编


家庭地址


邮编


*电话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筛选意见

(盖章)


说明:1.请按上述要求详细填写,以便联系。带“*”号的项目必须填写,否则报名表无效

2.名单确定后,“姓名”、“工作单位”两项内容将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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