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世春、刘洋泽、罗洪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已经人民法院审理结束,为便于开展集资款项追缴清退工作,工作专班将于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6月13日期间进行集资参与人信息集中核实登记工作。现将集中核实登记工作时间、核实登记流程、携带材料、核实地点、联系电话等通告如下:
一、核实登记时间
为方便集资参与人参加信息核实登记,设置集中核实登记地点进行现场核实登记,集中核实登记期限自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6月13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集中核实登记期限结束后,将不再进行信息集中核实登记工作,因集资参与人未按时参加信息核实登记导致资金无法清退等法律后果,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二、核实登记地点
根据集资参与人数及县域实际情况,核实登记地点设立在岑巩县思旸镇人民政府综治办公室,地址:岑巩县思旸镇政府2号大楼一楼综治办,联系电话:0855—3518337。
三、核实登记对象
刘世春、刘洋泽、罗洪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的被害人和集资参与人(存款人)。
四、核实登记流程
核实登记流程包括现场咨询、核实登记信息、提交材料、信息确认签字等环节。集资参与人应听从核实点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按照流程参与核实登记。
五、携带材料
1.身份信息材料
集资参与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等材料进行身份信息核实;集资参与人本人不能参加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核实登记。除提供上款所需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等材料。
集资参与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其法定代理人参加现场核实登记。所需提供的材料除第一款所需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户口本或监护证明等能够证明双方法定代理身份关系材料的原件。
集资参与人已经死亡的,由其继承权利人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证明继承权的公证文书(法院生效判决)或有继承权的身份关系证明等材料到现场核实点进行核实登记。
2.集资信息材料
集资参与人应持集资合同、股金证、银行交易明细或者收款收据等能证明充值、提现金额的材料办理核实登记手续。
上述所有材料,均须由集资参与者本人或代理人携带原件及提前准备好的复印件一份来现场办理。
六、注意事项
1.此次核实登记的结果将做为之后资金清退发还的数据基础,请各集资参与人及时前来登记,因集资参与人未按时参加信息核实登记导致资金无法清退等法律后果,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2.集资参与人尽量预约核实登记时间,核实登记点将优先为当日预约的集资参与人进行信息核实登记。
3.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话诈骗,核实登记点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4.前来登记人员应主动配合当前疫情防控规定,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码,自觉佩戴口罩,无关人员不得入场。
岑巩县刘世春等人非法集资案处置工作专班
(岑巩县金融工作办公室代章)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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