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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巩县都素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岑巩县人民政府 作者: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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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都素水库工程位于岑巩县龙田镇转水村龙江河中游河段,距岑巩县城40km,地理位置为东径108°34′29″,北纬27°17′20″。工程建设任务为防洪、供水、灌溉和发电。水库正常蓄水位447m,相应库容553.19万m3,总库容1141万m3,电站装机容量为4200kW,属于中型、Ⅲ等工程,总投资58149.72万元。

都素水库工程属于《黔东南州龙江河综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推荐的中型水库工程之一。枢纽建设物包括常态混凝土重力坝、表孔泄洪、左岸取水管和右岸发电厂房,常态混凝土重力坝坝顶高程454.1m,最大坝高32.1m,坝顶长度为138.0m;本工程枢纽区涉及龙鳌河风景名胜区三级保护区,水库淹没区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二、环境影响评价

地表水环境:施工期废污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基坑废水、砂石加工废水、混凝土拌合冲洗废水和机械修配含油废水。正常情况下,施工期污废水采取处理措施后综合利用、不外排,不影响地表水环境质量。运行期水环境污染源是库周面源和农村居民生活污水、以及工业园区和灌溉退水,将对水库水质和部分水域富营养造成影响;都素水库具有年调节性,改变库区水温结构和坝址下游水文情势。

地下水环境:施工期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石料场开采、坝基开挖和施工生活区污染物入渗,落实施工防护和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小。运行期由于库区不存在渗漏问题,且坝址下游在采取相应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环境无影响。

空气环境: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施工作业面扬尘、炸药爆破粉尘、道路运输扬尘、砂石加工和混凝土拌和粉尘,以及机械设施的燃油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和二氧化氮。经分析,本工程对环境空气影响小。

声环境: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是工程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运输,本工程枢纽施工区、砂石加工系统和石料场远离环境目标,仅仅砂石和辅助材料运输经过居民点附近,其影响范围和时间有限。

生态环境:工程对陆生生态影响主要表现在工程占地和水库淹没,鉴于建设征地涉及植被均为常见次生林地和灌草丛,无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分布,对陆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影响有限。大坝建成后,项目淹没龙江河光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核心区河段约7.52km,新增淹没河段约 4.0km。但保护区与下游河段将被大坝阻断,对鱼类迁移、洄游造成阻隔。库区段水文情势、水生境和水生生物等将会发生显著变化。通过实施各种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前进行人工驱鱼、料场爆破等避开鱼类繁殖、优化工艺设计和施工方案等以降低施工作业对保护区的不利影响,通过加强运营期的管理调度、加强渔业部门监管、开展人工增殖放流和水生生物资源监测、进行鱼类资源损害补偿、提高保护区相关设施和管理水平等措施,可进一步降低项目对保护区的影响

固体废物:固体弃物包括土石弃渣、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在采取相关保护措施后,固体废弃物的影响较小。

环境敏感区:工程区域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和水源地保护区等,鸭溪镇千人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遵义县鸭溪镇浒洋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和马蹄镇的千人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为“遵义县马蹄镇茅坪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源距离本工程评价范围较远,不受本工程影响。

移民安置区:移民安置可能占有一定量的植被,对安置区域的生态环境、水环境、人群健康等产生一定影响;本次搬迁安置,采取在本村内分散后靠安置,生产安置以在村内调剂耕地进行安置,对安置人口的影响不大。道路的改建会对沿线的植被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可能造成水土流失问题。施工噪声会对沿线居民点产生一定影响,但这种影响是暂时的,会随着施工结束而消除。

三、环境保护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措施、降尘措施、降噪措施,保护施工区水环境、空气环境和声环境质量;土石弃渣全部运输到弃渣场进行统一处理。在工程运行期,对工程周边陆生动植物加强保护,恢复植被,加强环境保护。保证下放生态流量,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在移民安置过程中,对移民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前期补助、补偿和后期扶持,促进移民恢复生产,改善生活水平。

四、评价结论

都素水库工程开发任务为防洪、供水、灌溉和发电。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本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自然生态环境方面,由于工程施工、水库淹没与移民安置、工程运行等活动对水环境、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但采取相应的保护与改善措施后,大多不利影响可以得到预防和减缓。

总体上,都素水库工程对环境的影响有利有弊,在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保护要求后,工程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基本可行。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岑巩县范围内的公众,重点是受水区公众和受水库建设影响的公众。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1、网络链接:http://www.shuiluyuan.cn

附件1公众参与表(个人).pdf


附2公众参与表(团队).pdf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电子邮件(1172725538@qq.com)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发表建议。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0年6月28日至7月10日。

九、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岑巩县水务局

通讯地址:贵州省岑巩县滨河西路5号

   编:557800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885533495

十、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贵州水陆源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商务港A座

   编:550081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18567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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