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发改建设〔2015〕29号
关于岑巩县2015年金凤小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核准的批复
岑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关于岑巩县2015年金凤小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核准的请示》(岑建呈〔2015〕14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对岑巩县2015年金凤小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核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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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方式 |
招标组织形式 |
标段划分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备注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自行招标 | |||||
勘 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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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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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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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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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国家规定相应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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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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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招标公告应当至少在一家省指定媒体(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州商报)上发布。
二、招标代理机构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
三、在招标活动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的,应报我局重新核准。
四、本批复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
请据此开展招标工作。
岑巩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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