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访岑巩县人民政府!
X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 > 养老服务
岑巩县民政局
来源:岑巩县人民政府 作者:县民政局
字号:

机构名称

岑巩县民政局

负责人简介

高俊发:岑巩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民政工作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

(四)负责重点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工作,参战民兵、民工和国家公务员及参公人员伤亡抚恤工作。负责退役士兵(官)的接待转运及接收安置工作;负责退役士兵(官)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负责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

(五)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和规划;健全完善全县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全县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的核定和农村社会救助对象的认定工作。

(六)研究拟定全县行政区域发展规划;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更名和界线变更的申报工作;负责全县、乡(镇)行政区域边界勘界和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纠纷的调处工作。负责全县城乡地名命名、更名的报批审核,推广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指导各乡(镇)的地名管理工作。

(七)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八)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九)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等机构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县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各项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电话

0855-357940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