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根据贵州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的通知》(黔财基〔2023〕23号)精神,现将我县2024年度第一批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376万元,下达给你单位,主要用于“村内户外”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701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302基础设施建设”。请结合你单位情况,及时将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绩效目标表报县财政局基财与绩效管理股,并做好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报送等相关工作。
项目原则上依托村支“两委”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激发农民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实现民主化监督。
请你单位加强资金支付及预算执行管理,同时加强对资金的监管,专款专用,严禁拖欠、截留、挤占和挪用。规范开展绩效自评和重点绩效评价,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岑巩县2024年度第一批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分配表.xlsx
附件2:岑巩县2024年度第一批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绩效目标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