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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公布部分乡镇、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告
来源:县人民政府 作者: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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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岑巩县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1年版)》《岑巩县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1年版)》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权责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各有关单位、乡镇(街道)不得擅自变更行政职权,要严格执行“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按照行使职权所要承担的责任,落实责任主体,不得在权责清单外设定和实施其他行政职权。

二、权责清单公布后,如有变动的,各有关单位、乡镇(街道)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颁布、制订、废止,行政权力的承接、取消、下放及调整等情况,及时将本单位、乡镇(街道)变动情况报送到县政府放管服改革服务中心按程序研究同意后进行动态调整,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或有关平台公布实施。

三、各有关单位、乡镇(街道)要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缩短时限,着力提升行政服务效能,让广大企业和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便利感。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积极提出意见建议。所提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县政府办反馈。

邮箱:1183723111@qq.com;电话:0855-3574828。

附件:

岑巩县公安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21年版).xls

岑巩县财政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21年版).xls    

  大有镇人民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21年版).xls

  思旸镇人民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21年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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