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民宗委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61号)文件精神,“四权到县”后,按照“七流程,十步骤”运作程序,坚持规范项目管理。结合各单位申报项目实际情况,根据审查评估结论,并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65次会议审定,同意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240万元到注溪镇人民政府实施1个项目(详见附件)。现将资金项目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6月17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岑巩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岑巩县万福路
县扶贫办电话:(0855)3571798
国家监督举报电话:12317
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立项审批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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