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公安交通管理局抄告信息反馈,发现以下13名驾驶员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见附件)。按照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决定依法撤销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并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人员撤销名单.xls
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版权所有 黔ICP备16003809号 主办:岑巩县人民政府 承办:岑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855-3574828 邮箱:cgxzfb@126.com 办公地址(通信地址):岑巩县新兴开发区朝阳路县政府大楼三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邮政编号:557800
政府网站标识码:5226260001 贵公网安备 52262602522631号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