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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巩县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县财政局 作者:岑巩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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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下,我县财政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围绕“四新”主攻“四化”,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深化财政国资国企改革,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7,635万元,为预算的100.6%,增收960万元,增长3.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3,217万元,为预算的96.1%,减收117万元,下降0.9%;非税收入完成14,418万元,为预算的105.1%,增收1,077万元,增长8.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一般债务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结余、上年结转等,收入总计326,710万元。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45,670万元,为预算的110%,增支32,180万元,增长15.1%。加上上解支出、一般债务还本、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结余、结转下年等,支出总计326,710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8,727万元,为预算的114.9%,减收1,171万元,下降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待偿债置换专项债券结余、上年结转、专项债务收入等,收入总计195,807万元。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3,089万元,为预算的231.8%,减支5,063万元,下降7.4%。加上上解支出、调出资金、专项债务还本、待偿债置换专项债券结余、结转下年等,支出总计195,807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31万元,为预算的15.5%,减收19万元,下降38%。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转等,收入总计47万元。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0万元。加上调出资金、结转下年等,支出总计47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方面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455万元,为预算的99.9%,增收1,326万元,增长10.9%。加上上年结余2,243万元,收入总计15,69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2,924万元,为预算的100.2%,增支496万元,增长4%。当年收支结余53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774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

县级政府债务限额预计为590,35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58,734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31,622万元。

县级政府债务余额预计为588,2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56,803万元,专项债务余额331,397万元。县级政府债务余额未超过本地区政府债务限额。

以上收支平衡情况及政府债务的相关数据均为快报数,相关数据可能存在出入,待上下级结算办理完毕后,财政决算数再予以报告。

二、“十四五”和2025年工作回顾

“十四五”期间,财政工作始终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全力以赴“保运转、保民生、保发展”,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在资金争取、民生保障、产业赋能、风险防控等领域攻坚克难,财政发展与安全的基础不断夯实,以坚实的财政保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一是财政收入实现量质齐升。“十四五”期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24,261万元,年均增幅4.9%。累计获得上级补助收入885,206万元,是“十三五”时期的1.2倍。二是支出强度不断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217,648万元增加至245,670万元,年均增长2.5%,有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三是民生福祉成色更足。九类重点民生支出由149,481万元增加至159,259万元,年均增长1.3%,占公共预算支出平均比重的70%以上。四是财政管理改革纵深推进。探索建立县乡财权和事权制度,印发《岑巩县新一轮县乡财政体制实施办法》。健全“1+N”绩效管理体系,实现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2021年、2022年绩效管理考核排名全州第一位。五是债务化解有力有效。按期完成各年度隐性债务化解目标,全额兑现法定债务到期本息,向上争取置换债券资金置换高成本、非标等金融类债务,债务风险整体可控。

刚刚过去的2025年,我们认真执行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聚焦高质量发展精准发力,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加强政策协同,优化支出结构,落实民生政策,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重点抓了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狠抓收入质量,增强统筹财力。一是抓实税收收入。加大财政收入调度,精准摸排税源,强化税收征管。加强司法、财税协同,全面开展欠税清缴,全年清缴欠税6,060万元(全口径)。二是做实基金收入。努力克服不利因素影响,推动存量闲置房源上市交易,市场化运营市政基础设施等特许经营项目,超额完成“三资”盘活收入目标,促进政府性基金收入超收7,597万元。三是争取增量收入。完善《岑巩县争资争项激励评价管理办法》,激发向上“争”意识,全年争取上级补助收入190,759万元,转移支付收入创历史新高,其中:获得“三保”、保息化债等财力奖补资金16,602万元,增长37.9%。

(二)优化支出结构,抓实重点保障。一是压减一般性支出。持续压缩党政机关行政运行经费,压减非急需、非刚性一般性支出,腾出财力保障民生和防风险。全年累计压减本级支出2,897万元。二是全力保障民生福祉。落实就业补助1,673万元,惠及创业人数74人,带动就地就业371人/次。全年教育支出46,787万元,增长4.6%,有力落实“两个只增不减”,促进教育质量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提升。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6,976万元,惠及困难群体14.67万人/次,兜底性民生政策落地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保障标准达到192元/人·月,高于省级标准14元。全年卫生健康支出18,796万元,全力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99元政策标准。发放育儿补贴2,324万元,惠及育儿家庭7185人。统筹下达财政衔接资金、协作资金21,556万元,大力培育乡村特色产业,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通过“一卡通”发放惠民惠农补贴25,608万元,促进农民稳定增收。三是有力促进产业发展。锚定园区创建目标,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现代制造业专项资金3,950万元支持云稀、长宇扩大产能。安排商务发展专项资金214万元,通过以奖代补引导杰达、湘云等轻工企业实施产业升级。统筹县级“四化”建设等资金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2,576万元。获得产粮大县奖补资金5,000万元,持续推动我县杂交水稻制种量质提升。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专项910万元,实施水产种质资源项目,做大做优“生态渔业”新名片。四是着力扩大有效投资。争取新增一般债券资金4,800万元,重点支持大有镇中心小学2号教学楼、县城污水收集管网等民生实事项目建设。争取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资金7,058万元,实施公共实训基地、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等政府投资项目。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3,409万元,实施县城燃气管网建设、农业机械“消费品以旧换新”。

(三)突出债务化解,夯实发展基础。一是突出“三保”优先。在财政“紧平衡”下,将“三保”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财政预算优先安排、国库资金优先拨付。全年拨付“三保”资金13.08亿元,占公共预算支出比重53.3%。二是坚决完成政府隐性债务化解。统筹预算资金、资产资源和化债政策,超额完成年度化债任务,化债进度排全州第二位。三是全力争取置换债券资金支持。争取再融资债券资金稳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有效释放盘活抵质押资产。率先在全省实现涉众非标清零。四是加快融资平台压降退出。统筹抓好国企改革和债务化解,2025年完成6家融资平台压降出清。五是足额兑现法定债务本息。全力落实法定债务县级偿还责任,足额偿还政府债务本息,坚决防止债务风险向上转移。

(四)深化财政改革,提升治理效能。一是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整合重组。统筹融资平台压降和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印发《岑巩县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意见》等制度,县属一级国有企业优化到4家,有力解决同质化竞争、管理层级多、主业不突出等问题。二是深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全面推行公车市场化改革,优化公车资源配置,有效降低公务出行成本。取消县内各层级间公务接待。全年“三公”两费财政拨款支出315万元,较上年减少405万元,下降55.8%。三是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印发《关于持续加强财政管理的实施意见》,建立重点支出财政保障清单,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措施,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借款行为,进一步强化预算和执行硬约束。四是强化财会监督。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和重点绩效评价,加强结果运用收回预算资金1,433万元。全力抓好“群腐”集中整治,问题整改率100%,追责问责91人、办成群众可感可及实事20件,规范相关制度22个。聚焦国企管理开展相关专项检查。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仍然存在较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税收收入持续下滑,土地收入不及预期,财政增收后劲不足,收入结构有待优化;教育、社保、医疗卫生等民生支出持续提标扩面,保障压力进一步加大;历史欠账仍然较多,防范债务风险挑战极大;部门预算调剂行为频繁发生,预算刚性约束有待增强;绩效管理理念还未树牢,资金成效还不明显;单位内控制度执行还有差距,监督质效还需进一步提高;国企实体化转型进程较慢,“造血功能”还需提升等。下一步,我们将高度重视,在工作中采取务实有力举措予以解决。

三、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6年财政工作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州委和县委全会及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切实兜牢“三保”底线,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防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促进国有企业降本增效,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履行财会监督主体责任,为岑巩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增幅2%以上,预期目标为28,188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53,406万元、调入资金30,81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898万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结余78万元、上年结转29,805万元,收入总计246,190万元。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36,448万元。加上上解支出6,221万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结余78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443万元,支出总计246,190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一般公共支出预算支出突出“保基本”、防风险和促发展的特特点,重点支出有:

1.落实“保基本”支出需要。支出预算优先落实“三保”保障,全年“三保”支出预算137,203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30,348万元、保工资91,174万元、保运转3,160万元、编外人员报酬12,521万元。

2.落实防风险支出需要。一是安排政府一般债务支出预算10,584万元。其中:一般债券付息支出7,117万元、还本支出3,326万元;外国政府、国际组织贷款付息支出25万元、还本支出117万元。二是安排隐性债务利息偿付支出预算2,099万元。三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设置预备费2,392万元。

3.落实促发展支出需要。根据《关于持续加强财政管理的实施意见》(岑府发〔2025〕14号)规定,预留支出预算3,480万元用于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其中:“四化”建设专项2,000万元、重大项目前期经费1,000万元、招商引资专项经费100万元、民族工作专项80万元、争资争项奖补资金300万元等。

4.落实重大运行经费保障。根据《关于持续加强财政管理的实施意见》(岑府发〔2025〕14号)规定,预留支出预算730万元用于保障重大培训、会议、活动以及收入征管等需要,其中:重大培训经费150万元、重大会议经费80万元、重大活动经费100万元、收入征管经费4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9,729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18,639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62万元,待偿债置换专项债券结余623万元、上年结转3,670万元,收入总计54,184万元。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0,757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7,114万元。加上上解支出1,552万元,调出资金30,765万元、待偿债置换专项债券结余623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87万元,支出总计54,184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50万元。加上上年结转9万元,收入总计59万元。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9万元。加上调出资金50万元,支出总计59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3,635万元。加上上年结余2,774万元,收入总计16,40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4,061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2,348万元。

四、2026年财政主要任务

(一)聚焦财源建设,持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加强财税联动。加大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税收征管,积极拓展增量税源。优化完善协税护税机制,紧盯征管环节易发多发风险领域,加强财税监管协同,严厉打击偷逃税费行为,确保税费“颗粒归仓”,不断提升财政收入质量。二是加大财源培育。围绕打造工业大县,突出“奖优”导向,统筹用好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县级“四化”建设资金和贷款贴息等,依法依规兑现华星冶金等企业政府扶持政策,实现工业经济提质增效,夯实基础税源。三是推进资产资源盘活。深化政银企合作,加快集镇物流集散中心等资产市场化盘活,推动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站等经营权项目落地,启动低效闲置房产处置,实现国有资源资产盘活转化为财政的“真金白银”。四是壮大基金收入。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用好省州补充耕地项目合作资金,释放更多耕地指标促进收入增长。持续抓好土地出让收入。五是全力向上争资争项。聚焦上级政策投向,安排项目前期经费1,000万元,支持争取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政府债券等政策资金落地岑巩。履行好主体责任,争取更多财力奖补资金。

(二)加大民生投入,稳步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一是落实就业优先战略。统筹就业补助资金和县级预算,深入落实“六六稳岗计划”,加大就业创业担保贴息力度,支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做好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二是加大教育经费投入。足额配套学生资助县级资金,着力减轻困难家庭学生教育负担。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统筹财政存量资金,推动职中迁建项目建成使用。安排高中生均经费,支持县一中申创省级二类示范性高中。县级财力安排教育发展专项825万元,支持改善提升办学条件。落实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政策。三是保障兜底民生政策落地。按照人均月标准192元足额安排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落实好社会救助政策资金,有力保障城乡低保、特殊儿童群体等困难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有序拨付优抚对象生活抚恤和医疗补助资金。四是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加大财力统筹,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增长机制,人均标准达104元。足额安排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有序发放育儿补贴,着力减轻家庭育儿成本。2026年,九类重点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70%以上,切实扎牢织密民生保障网。统筹各类资金,保障“民生实事”落实。

(三)深化财政改革,不断提高财政治理效能。一是持续完善预算管理机制。落实《持续加强财政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制定出台烤烟发展专项资金等管理办法,加强预算资金全流程监管。建立存量项目资金预算申报审查机制。二是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统筹好财政资源、支出政策和绩效管理,按照“该保则保、该压则压、应省尽省”原则,编牢编实财政预算。规范部门预算调剂行为,增强预算约束力。三是持续推进国企实体化运营。加快完成国有企业主业合并、管理层级优化、资产权属划转、股权结构调整等深化改革“后半篇”文章,压减国企法人10%以上。建立健全以经营利润导向为核心的国企考核监管体系,推动国企降本增效,增强综合实力。

(四)筑牢风险防线,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一是严守债务防线。坚持“在发展中化债、在化债中发展”,用好中央一揽子化债政策,统筹预算资源和国有资源资产,坚决消化存量隐性债务。严禁行政事业单位向国有企业借款,从严审核国有企业投融资项目,坚决遏制违规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切实履行法定债务县级偿还责任。按期完成6家融资平台压降退出。落实“三家抬”奖补机制,足额兑现“331”债务利息。二是严守“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优先,加强财政库款保障水平监测,确保“三保”资金有序拨付。坚持习惯“过紧日子”要求,继续压减党政机关行政经费预算的20%用于保民生和防风险。坚持“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财政拨款预算“只减不增”。逐步压降编外人员“双控”规模。三是严守财经纪律红线。紧盯“群腐”集中整治,加强财会监督与纪律监督、审计监督的贯通协同,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坚决维护财经法纪权威。

附件:2026年预算表.xlsx


名 词 解 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中央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地方政府(主要是中西部地区),按照规定的办法给予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6.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7.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中央或地方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结余等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并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8.地方政府债务:指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需由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分为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两类。一般债务指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的,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作为偿债资金来源的债务。专项债务指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的,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作为偿债资金来源的债务。

9.政府债务限额:指政府债务的规模上限,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

10.政府隐性债务:指政府在法定政府债务限额之外直接或者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违法提供担保等方式举债的债务。

11.超长期特别国债: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我国自2024年起连续几年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不列入赤字,专项用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支持领域聚焦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努力提升粮食能源资源安全保障能力、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等方面的重点任务,以及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12.零基预算:指在预算编制是不考虑以往预算安排基数,而是结合实际需求和财力状况,对各项支出逐项审核后,按照轻重缓急安排支出的预算编制方法。

13.九类重点民生支出:指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满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需求的重点领域支出,包括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农林水利、公共安全、生态环保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范畴。

14.三保: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

15.四新:指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

16.四化:指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

17.“两个只增不减”:指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

18.“三资”盘活:指对国有资源、资产、资金进行系统性盘活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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