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访岑巩县人民政府!
X
岑巩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县审计局 作者:岑巩县人民政府
字号:


岑巩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5年7月31日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岑巩县审计局局长  龙姿鸣

县人大常委会: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报告我县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省、州审计机关统筹安排,县审计局依法对岑巩县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全县各级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平稳有序,民生保障坚强有力,财政运行总体顺畅。

——在用好财政政策上积极作为,保障经济平稳运行。各级各部门开源节流,着重加强财政资源资金统筹力度,积极向上争取县域经济发展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一般债券资金等,用于支持民生事业、重点产业方面支出,2024年累计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89,762万元,保障了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增进民生福祉上持续发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大力推动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研究出台了《岑巩县村级集体经济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为激发全县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助力乡村振兴提供了基础保障。2024年以来,揭示了一系列有损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查处了一批乱作为不作为的党员干部,追回了数十万元被骗取套取的惠民资金,切实守住了群众的“钱袋子” 。

——在推动问题整改上久久为功,强化监督效能彰显。一体推进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和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逐步完善发现问题分类管理、跟踪督办、重点报告的闭环工作流程,审计的查、帮、促成效明显提升。截至2025年6月,上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率83%,整改涉及资金1,660.58万元,完善制度6项,审计建议采纳17条,追责问责24人,以有力有效的审计整改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4年,岑巩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2,937万元、支出236,489万元、结转下年36,44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11,514万元、支出102,607万元、结转下年8,90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2万元、支出55万元、结转下年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4,671万元、支出12,428万元、结转下年2,243万元。

2025年以来,审计重点关注了财政资金收缴、管理、使用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非税收入预算编报、征缴监管不到位。一是平庄镇中心小学等17所学校未将稳定、延续的小卖部门面租金非税收入纳入2024年预算编报。二是县教育局2021年3月以集体会议研究的方式,违规决策将应上缴财政的学校小卖部承包费等作留存使用,冲抵学校开支。三是天马镇中心小学等8所学校通过与县属国有企业签订托管经营管理合同的方式,违规委托其代收代支学校的小卖部门面租金342.25万元。四是水尾镇中心小学等15所学校违规将应收小卖部门面租金存放于承租方处,由其代为支付学校相关费用564.4万元。五是凯本镇中心小学等3所学校违规坐收坐支租金用于学校日常开支7.78万元。六是水尾镇中心小学等7所学校应收未收小卖部门面租金17.31万元。七是县市场监管局将所属管理的水尾镇十字街2间门面交由个人使用,2023年以来未签订门面租赁合同,相关租金也未收取。

(二)专项资金未按规定足额拨付。经抽查发现,因财政统筹压力增大、库款保障困难,截至2025年2月底,县财政未足额拨付专项资金514.47万元。一是欠拨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379.05万元,导致县教育局所属21所学校欠付供应商办公用品费352.94万元、欠付教师垫付的办公费和差旅费26.11万元。二是欠拨2024年省级大豆种植补助资金135.42万元,导致县农业农村局欠付2户供应商货款135.42万元。

(三)项目监管不力,财政资金存在损失浪费风险。一是大有镇人民政府2021年7月实施的岑巩县2021年双孢菇建设项目,将乡村振兴资金200万元通过债权投资方式投入贵州贵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约定按年5%的比例对联结脱贫户进行分红并逐年递增,3年后收回本金。截至2025年4月,该公司已停止经营,大有镇人民政府未收到该企业支付的任何分红资金,本金也未收回。二是客楼镇人民政府2020年1月实施的客楼镇林下中药材种植项目,投入乡村振兴资金222万元与贵明多合作社联合种植黄精,期间,因监管统筹不力,项目多次进行重复开挖和种苗补栽,造成财政资金浪费、种植面积缩水,目前黄精已到成熟期,贵明多合作社未足额自筹资金且黄精行情欠佳,导致无法进行开挖销售,项目存在烂尾风险。

(四)惠农利民政策执行监管不到位。经抽查,2023年以来,大有镇人民政府累计获得县农业农村局发放的各项目复合肥补助共计181.74吨。大有镇人民政府领取复合肥后,未结合当地种植户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复合肥分配方案,也未进行集体决策,擅自扩大发放范围,复合肥发放随意性较大,物资出入库管理混乱,部分应享受补贴的群众未实际得到实惠。截至2025年4月,大有镇人民政府仅发放复合肥98.07吨,结存83.67吨,形成积压。

二、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5年以来,对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预算执行不规范。一是未按要求在预算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2024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二是2024年度超预算列支差旅费4.1万元、电费2.7万元。

(二)财政管理不到位。一是以“一函多餐”的方式违规列支公务接待费0.22万元。二是审核把关不严导致重复支付私营企业货款1万元。三是对思州战鼓协会等下属协会缺乏监管指导,致其财务管理不规范。

(三)资产监管不合规。一是未将上级配备的2台公务车辆纳入资产管理。二是未将购入和新建的资产计入资产科目核算,直接作费用列支。三是对下发的体育器材缺乏跟进监管,思旸镇两个村寨领取的乒乓球桌、篮球架等设施露天堆放,闲置浪费1年以上。

三、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情况

2025以来,县审计局发现并向县纪委县监委移送问题疑点线索2件,一是乡村振兴项目涉嫌存在监管不力,导致出现村干利用职务之便从中获利、编造虚假资料套取资金、财政资金损失浪费、项目虚假验收等问题。二是涉农补贴物资政策执行不到位、物资管理混乱、物资发放未经集体决策等问题。截至2025年6月,相关疑点线索县纪委县监委正在核查办理中。

四、审计建议

(一)优化收入支出的合理统筹,增强政策合力。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监管体系,加强征缴过程的动态跟踪,实时掌握非税收入的征收进度和缴纳情况,要求各执收单位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实际征收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非税收入预算,确保预算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前瞻性,对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单位及时进行催缴和处理,防止非税收入流失。同时,进一步科学完善专项资金分配和拨付机制,严格按照项目进度和资金需求进行拨付,确保民生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强化惠农政策的执行监督,守护群众利益。各级各部门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建立项目全过程监管体系,从项目立项、实施到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主管单位要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定期开展项目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和资金使用不合理问题,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同时,属地乡镇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知晓政策内容和受益范围,建立健全惠农利民政策执行的跟踪机制,确保惠农利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使广大农民群众切实享受到政策带来的实惠。

(三)深化审计结果的综合运用,维护经济秩序。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坚持以政治监督为统领,经济监督为辅助,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推动问题有效整改,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各项政策落地生根。同时,深化审计结果运用,不断增强财经纪律执行刚性,对违反财经纪律负有责任的人员要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大力纠治把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视为单位行为而忽视追究个人责任的倾向,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审计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确保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