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岑巩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情况
(二)内设机构情况
(三)人员基本情况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四)2025年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五)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六)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三、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四、附表
表一:2025年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2025年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2025年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表七:2025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表
表八: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九: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十: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表十一: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表十二: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一、 岑巩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与公安工作有关的规章和实施意见,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拟定对策,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公安局报告有关情况和报送重要信息,并提出处理建议。
3、加强公安机关应急处突和抢险救援能力建设,负责恐怖、劫持等极端暴力犯罪活动情报信息收集、基础防范、侦查打击、应急处突和工作抢险救援工作。
4、防范、打击、处理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5、负责全县侦查工作组织侦办有组织犯罪和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公安机关管辖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证券和期货犯罪案件。
6、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承办管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除森林公安管辖案件以外)的一般刑事、治安案件;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7、领导和管理全县禁毒工作。侦办全县重大毒品案件;开展禁贩、禁吸、禁种、禁制毒品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8、负责加强出入境管理相关工作。承办本县公民出入境受理、审核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华侨以及港澳台同胞的居留、旅行、就业等行政管理工作。
9、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加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组织实施网络监控工作。
10、负责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权限内的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及对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11、组织开发、建立公安信息资源业务数据库,为公安网络与信息的安全检测提供保障。
12、依法承担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负责被监管人员入所体检和生活卫生管理,被监管人员诈病识别和心理矫治,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断治疗,传染病和特有疾病的预防控制,强制隔离戒毒治疗和突发危重症急救处置等工作,维护被监管人员合法的生命权和健康权。
13、指导、监督并承办未成年人收容教育审批工作。
14、组织实施对来县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
15、负责消防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依法开展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16、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17、拟订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方案和措施;贯彻公安机关警务保障标准和制度的落实工作。
18、研究制定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宣传、优抚表彰的方案和具体措施;按规定权限管理机构编制、警衔、干部人事等工作。
19、贯彻落实公安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拟订落实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对全县公安机关的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开展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20、负责推进以便民和公共服务为重点的治安行政管理改革工作。
21、领导和管理全县公安消防部队建设,按规定权限对县内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22、领导本县辖区范围内森林公安业务工作。
23、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情况。
岑巩县公安局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及29个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1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指挥中心(办公室、情报中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生态环境保护大队)、特(巡)警大队(应急处突大队)、反恐大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禁毒大队(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出入境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政工室、纪检监察室(督察大队)、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森林公安局。2个监管场所分别为岑巩县看守所、岑巩县行政拘留所。13个派出机构分别为岑巩县公安局思旸派出所、岑巩县公安局大有派出所、岑巩县公安局注溪派出所、岑巩县公安局水尾派出所、岑巩县公安局天星派出所、岑巩县公安局羊桥派出所、岑巩县公安局天马派出所、岑巩县公安局凯本派出所、岑巩县公安局龙田派出所、岑巩县公安局平庄派出所、岑巩县公安局客楼派出所、岑巩县公安局新兴派出所、岑巩县公安局工业园区派出所。
(三)人员基本情况(编制数、实有数等)。
全局政法专项行政编制149名(不含交警),工勤编制20名,事业编制10名。2024年末在职人员164人,其中:公务员137人,工勤17人,事业人员10人;退休人员61人,遗属11人,劳动合同制管理人员336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收入预算6277.95万元,其中:原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6277.9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277.95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3152.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0.71万元,医疗卫生113.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1.64万元,我单位无预算外资金收入。
当年收支总额与2024年(上一年)相比,增加290.4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新增录用民警和辅警工资调标因此人员经费增加。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5,798.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58.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90.67%;公用经费54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9.33%。人员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和对家庭的补助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98.75万元,占人员经费的95.07%,商品和服务支出134.22万元,占人员经费2.55%,对家庭的补助125.18万元,占人员经费2.38%;公用经费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90.8万元,占公用经费的90.75%,其他资本性支出50万元,占公用经费的9.25%等。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4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0.06%。
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支出4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0.06%,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县指导、调研工作和工作交流公务接待支出,与去年年初相比,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1.5万元,降低27.3%,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
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
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万元。
(四)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年初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五)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年初未安排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和支出。
(六)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年初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
(七)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2025年年初预算数财政拨款收入6277.95万元,较2024年增加290.44万元,增加4.8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新增录用民警和辅警工资调标因此人员经费增加。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40.8万元,其中:办公费60万元,印刷费10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55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30万元,维修(护)费64万元,租赁费5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劳务费40万元,委托业务费22万元,工会经费8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5.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0万元。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存在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应详细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共有执法执勤车辆32台,占有或租用办公用房面积16814平方米,设备604台(其中:电脑365台、复印机、打印机、扫描仪239台)。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2025年,本部门(单位)资金总额6277.95万元,整体绩效目标为:忠诚深入践行中央对公安工作“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加大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案件侦破,维护社会治安环境持续稳定;做好禁毒工作。
2、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479万元。
项目1:执法辅助类临聘人员工资,年度目标为按时足额发放单位人员工资和奖金,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数量指标为工资奖金发放人数≧336人,质量指标为工资奖金足额发放率100%,时效指标为工资奖金及时发放率100%,成本指标为固定成本控制率100%,效益指标为提高工作效率有效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为群众认可度≧90%,本年度经费预算400万元。
项目2:县武警中队经费,年度目标为根据官兵年度所需要使用的办公费、水、电费、租赁费、维修(护)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及设备购置费等,满足基本办公和生活需求。数量指标为官兵人数≥47人,质量指标为日常工作保障率100%,时效指标为项目按时完成率100%,成本指标为固定成本控制率100%,效益指标为维护全县社会和政治稳定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为官兵满意度≧90%,本年度经费预算40万元。
项目3:特情费,年度目标为通过使用特别力量,特殊手段,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数量指标为:1、人员数15个;2、协助办理案件数≧10起,质量指标为情报准确率100%,时效指标为服务年限12个月,成本指标为固定成本控制率100%,效益指标为社会防控水平进一步加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为群众认可度≧90%,本年度经费预算2万元。
项目4:在押人员给养费县级配套资金,年度目标为切实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教育在押人员,做好在押人员生活卫生,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数量指标为:1、平均关押量≥80人;2、管教民警≥9人,质量指标为保证诉讼环节的顺利进行100%,时效指标为项目按时完成率100%,成本指标为固定成本控制率100%,效益指标为监管场所安全稳定进一步加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为群众认可度≧90%,本年度经费预算20万元。
项目5:禁毒工作专项经费,年度目标为以“禁毒大扫除”“大收戒”等专项行动为抓手,以巩固“无毒害”县创建成果为动力,始终保持对涉毒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数量指标为:1、禁毒宣传≥80场次;2、涉毒刑事案件起诉数≥10起;3、办理涉毒行政案件≥20起,质量指标为康复戒断工作完成率100%,时效指标为项目按时完成率100%,成本指标为固定成本控制率100%,效益指标为巩固“无毒害”县创成果进一步巩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为群众认可度≧90%,本年度经费预算15万元。
项目6:协勤工作经费,年度目标为通过实施协勤经费项目,以解决协勤部分办公及装备经费。数量指标为:1、协勤人数≥336人;2、维稳安保处突次数≥80人/次;3、协助民警办理案件≥600起,质量指标为见警率≥90%,时效指标为项目按时完成率100%,成本指标为固定成本控制率100%,效益指标为社会防控水平进一步增强;提供就业机会≥336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为群众认可度≧90%,本年度经费预算2万元。
三、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资源勘探信息、商业服务、金融、国土海洋气象、住房保障、灾害防治应急和其他支出等。按支出经济性质分类,分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对事业单位的补助、对企业补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对社保基金补助、债务利息和费用支出和其他支出等。对上级政府的上解支出、对下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债务还本支出等。
8、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如土地出让、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收入),专项用于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遵循“收支平衡、统筹兼顾、留有余地、不列赤字”的原则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应重点用于解决国有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州属破产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补助、注入企业资本金、支持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等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民生等支出。
1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款)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反映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附件:(公安局)岑财预〔2025〕2号 附件2: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已审.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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