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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巩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和 “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来源: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作者:岑巩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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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岑巩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情况

(二)内设机构情况

(三)人员基本情况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四)2025年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五)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六)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三、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四、附表

表一:2025年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2025年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2025年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表七:2025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表

表八: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九: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十: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表十一: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表十二: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二、岑巩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承担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职责,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并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

2.承担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的工作职责,协调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工业领域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及互联互通;指导协调工业企业信息化发展和信息化应用,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

3.拟订工业、信息化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4.负责提出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和上级政策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的初审,核准和备案等;协调服务和指导各企业申报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加强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

5.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电子信息制造业等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相关重大技术攻关项目;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承担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技术创新体系培育工作。

6.负责工业行业管理;推进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参与军民两用技术成果推广、相互转化和产业化以及配合做好工业领域军民融合重大项目建设工作;负责盐业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工业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的贯彻落实。

7.组织拟订县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工业园区规划布局;监测分析工业园区发展情况,指导推进工业园区产业定位和工业园区发展;协调解决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8.负责研究拟订全县大数据、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大数据在产业布局、产业结构、应用推广的政策建议。负责统筹大数据、信息化项目建设,研究提出投资规模及方向,提出项目审批、备案和核准的建议;拟订大数据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通信业发展,促进网络资源共享共建,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联系在岑巩县通信运营企业有关工作;负责统筹推进信息化发展与大数据融合应用;负责全县大数据相关产业和行业管理,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发展;指导大数据相关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大数据产学研用结合。负责承担全县大数据、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指导大数据、信息化领域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工作;指导大数据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9.拟订促进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的指导、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按规定管理(指导)用于支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类财政性资金。
    10.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年度节能计划、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绿色发展;监督管理相关行业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和综合利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11.贯彻执行国家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研究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12.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委托的审批权限,负责二手车、现货商品交易市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汽车燃气加气站经营等事项的行政初审,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13.拟订县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提出引导县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建议;拟订全县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指导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工程;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物资行业发展规划;提出规范物资市场体系的政策措施。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实施全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14.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全县促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对进出口企业进行指导和管理。

15.牵头拟定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指导协调全县外商投资工作,研究拟定吸收利用外资的政策措施;依照授权,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16.负责全县盐业行政管理工作,负责食盐专营工作。

17.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8.贯彻落实国家的科技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

本县情况研究制订具体的科技发展规划,协助管理和分配科技三项经费、科学事业费,组织先进适用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和培训工作。负责省级、州级科技特派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和乡村振兴。

19.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情况

岑巩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及所属5个事业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其中5个事业单位具体为:副科级事业单位2个:岑巩县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岑巩县科学技术服务中心;股级事业单位3个:岑巩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岑巩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岑巩县盐务所。

(三)人员基本情况

我局编制数28名,其中:行政编制8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19名;在职职工28人,其中:行政人员8人,事业人员19人,行政工勤1人,离休1人,退休27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收入预算571.48万元,其中:原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571.4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71.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7.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8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66万元。我单位无预算外资金收入。

当年收支总额与2024年相比,增加21.9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岑巩县科技服务中心于2024年4月划入我局,科技服务中心的6名职工一并划入,因此2025年增加了收支总额。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493.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3.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95.91%;公用经费20.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4.09%。人员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和对家庭的补助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7.93万元,占人员经费的98.92%;公用经费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0.16万元,占公用经费的100%。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1.5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0.26%。

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支出1.5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0.26%,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县调研工作和工作交流公务接待支出,与去年年初相比,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 0万元,降低0%,本年度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0%,较上年预算数减少3.0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县委公务用车市场化改革工作要求,车辆划转至县机关事务局统一管理。

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

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万元。

(四)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年初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五)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年初未安排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和支出。

(六)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年初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

(七)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2025年年初预算数财政拨款收入571.48万元,较2024年增加21.95万元,增加4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岑巩县科技服务中心于2024年4月划入我局,科技服务中心的6名职工一并划入,因此增加了2025年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16万元,其中:办公费17.21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0.3万元,邮电费0.1万元,差旅费1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共有公务车辆0辆,占有或租用办公用房面积328平方米,设备36台(其中:电脑31台、复印机1台、打印机4台)。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2025年,本单位资金总额571.48万元,整体绩效目标为:

目标1:保障人员支出和单位正常运转。

目标2:严格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做好各项支出。                                                目标3:加强财务监督,杜绝不合理开支。

目标4:着力推动新型工业化,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断提升服务企业的水平。

2.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78.3万元。

项目1:缴纳国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等项目经费,年度目标为补缴我局下属国有企业2025年到龄退休职工的养老金保险、失业保险及利息单位部分,让2025年到龄退休的职工能按时退休,数量指标为2025年退休人数为4人,质量指标为资金合理使用,时效指标为完成时限≦1年,效益指标为保证我局下属国有企业职工到龄按时退休,本年度经费预算68万元。

项目2:老城国有企业闲置厂房租金补助,年度目标为解决老城国有企业闲置厂房租金补助,数量指标为补助国有企业户数2户,质量指标为资金合理使用,时效指标为完成时限≦1年,效益指标为推进思州古城改造,本年度经费预算4.3万元。

项目3:企业服务经费,年度目标为新增规模企业2户,  新增限上企业4户,申报高新技术企业3户,数量指标为新增规模企业2户,新增限上企业4户,申报高新技术企业3户 ,质量指标为资金合理使用,时效指标为完成时限≦1年,效益指标为实现工业产值50亿元以上,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亿元以上,实现企业研发投入0.3亿元以上,本年度经费预算6万元。

三、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资源勘探信息、商业服务、金融、国土海洋气象、住房保障、灾害防治应急和其他支出等。按支出经济性质分类,分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对事业单位的补助、对企业补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对社保基金补助、债务利息和费用支出和其他支出等。对上级政府的上解支出、对下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债务还本支出等。

8.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如土地出让、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收入),专项用于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遵循“收支平衡、统筹兼顾、留有余地、不列赤字”的原则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应重点用于解决国有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州属破产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补助、注入企业资本金、支持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等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民生等支出。
    1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款)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反映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附件:(工信局)岑财预〔2025〕2号  附件2: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审核过.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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