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岑巩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情况
(二)内设机构情况
(三)人员基本情况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四)2025年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五)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六)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三、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四、附表
表一:2025年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2025年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2025年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表七:2025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表
表八: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九: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十: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表十一: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表十二: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一、岑巩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上级和拟订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军休服务管理、双拥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管理保障等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移交符合在岑巩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上级和拟订全县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岑巩县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和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推荐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二)内设机构情况
岑巩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及所属的岑巩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岑巩县双拥服务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2个事业单位在内的汇总预算。全部纳入财政全额拨款,由本部门进行财务预算。
(三)人员基本情况
纳入我单位2025年度部门预算编报本单位编制人数2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4人,事业编制人数7人,机关工勤编制9人;在职实有人数20人,其中:在职行政编制实有人数4人,在职事业编制实有人数7人,在职机关工勤编制实有人数9人,退休3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收入预算680.5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8.4万元、医疗卫生28.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96万元,我单位无预算外资金收入。
当年收支总额与2024年相比,减少69.1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可实施项目减少。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95.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0.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95.12%;公用经费14.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4.88%。人员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和对家庭的补助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0.5万元,占人员经费的99.83%,对家庭的补助0.48万元,占人员经费的0.17%;公用经费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14.4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4.40万元,占公用经费的100%。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0.5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0.07%。
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支出0.5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0.07%,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县调研工作和公务接待支出。
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0%。
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
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万元。
(四)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我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年初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五)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年初未安排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和支出。
(六)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年初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
(七)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2025年年初预算数财政拨款收入680.57万元,较2024年减少69.1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项目资金减少。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40万元,其中:办公费9.92万元,水费0.08万元,电费1.2万元,差旅费2万元,会议费0.3万元,工会经费0.4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共有公务车辆1台,占有或租用办公用房面积875平方米,设备21台(电脑12台、电视机3台、空调2台、便携式身份认证及数据核查系统1台、退伍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便携式信息采集机1台、打印机2台及专用设备0台等)。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2025年,单位资金总额680.57万元,整体绩效目标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指示要求,积极推进退役军人的保障和拥军优属等各项工作。保障退役军人权益,推进优抚安置工作合理有序进行。完善优抚安置政策体系,落实拥军优属各项制度,提高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提升服务水平,建立社会服务体系。
2.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385.20万元。
项目1: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年度目标为通过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数量指标为1410人,质量指标为优抚对象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时效指标为完成时限≦1年,效益指标为优抚对象生活情况得到有效改善,本年度经费预算35.87万元。
项目2:义务兵优待金,年度目标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有关国家安全稳定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要工作,只有保障了部队官兵的各项权益,才能充分调动广大适龄青年踊跃参军服兵役,数量指标为147人,质量指标为奖励金及时发放,时效指标为完成时限≦1年,效益指标为保障军队建设需要,本年度经费预算53.57万元。
项目3:退役安置支出,年度目标为鼓励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帮助退役士兵就业,保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健康运行,在生活、就业等方面得到有效保障,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退役士兵贡献的认可和关怀,数量指标为110人,质量指标为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时效指标为完成时限≦1年,效益指标为帮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本年度经费预算100万元。
项目4:优抚对象参合补助,年度目标为通过优抚对象参合及医疗救助补助工作,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得到有效保障,数量指标为550人,质量指标为对各类优抚对象抚恤参合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时效指标为完成时限≦1年,效益指标为优抚对象健康状况得到保障,本年度经费预算10万元。
项目5:二次入伍困难生活补助,年度目标为通过发放每月优抚对象优抚生活补助,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在社会上积极营造参军光荣氛围,数量指标为23人,质量指标为对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时效指标为完成时限≦1年,效益指标为优抚对象生活水平得到改善,本年度经费预算22.73万元。
项目6:岑巩县思茅军分区、贵阳地图库人员困难生活补助,年度目标为通过发放每月优抚对象优抚生活补助,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在社会上积极营造参军光荣氛围,数量指标为30人,质量指标为对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时效指标为完成时限≦1年,效益指标为优抚对象生活水平得到改善,本年度经费预算7.2万元。
项目7:困难企业老复员军人补助,年度目标为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数量指标为3人,质量指标为对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时效指标为完成时限≦1年,效益指标为优抚对象生活水平得到改善,本年度经费预算3.46万元。
项目8: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保障资金,年度目标为符合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及生活补助,让他们的各项待遇得到保障。数量指标为8人,质量指标为缴纳的各项保险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时效指标为完成时限≦1年,效益指标保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的保障,本年度经费预算1万元。
项目9:大学生入伍奖励金费用,年度目标为增强义务兵安心服役的信心,数量指标为24人,质量指标为按不住标准按规定执行,时效指标为完成时限≦1年,效益指标为增加义务兵安心服役的信心,本年度经费预算19.80万元。
项目10:伤残军人护理费,年度目标为保障伤残人员基本生活、伤残人员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数量指标为6人,质量指标为对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时效指标为完成时限≦1年,效益指标为优抚对象生活水平得到改善,本年度经费预算22.70万元。
项目11:岑巩县烈士陵园管理经费,年度目标为进一步在全社会弘扬烈士精神,促进社会协调发展做出努力,数量指标为1处,时效指标为完成时限≦1年,效益指标为组织活动开展,本年度经费预算5万元。
项目12: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工作经费,年度目标为组织赴外地查询烈士安葬以及查询安葬在外地岑巩籍烈士资料,提高改善烈属和现役军人家属的社会荣誉感,数量指标为18人,时效指标为完成时限≦1年,效益指标为促进社会发展,本年度经费预算2万元。
项目13:困难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经费,年度目标为困难退役军人生活困难救助标准按规定发放,有效帮助解决困难退役军人基本生活保障,数量指标为150人,质量指标为困难退役军人救助标准规定执行,时效指标为完成时限≦1年,效益指标为提高退役军人的基本生活保障,本年度经费预算1万元。
项目14:双拥工作经费,年度目标为积极做好优抚安置工作,以抓好各项优抚安置政策落实为重点,为优抚对象办实事、解难题,是维护军人根本利益的体现,数量指标制作宣传标语10副,质量指标为各类优抚活动标准按规定执行,时效指标为完成时限≦1年,效益指标为促进军民双方了解,不断加强交流,共同发展,本年度经费预算3万元。
项目15:自主择业军转干待遇金,年度目标为通过发放自主择业军转干待遇金,使自主择业军转干人员待遇得到保障,数量指标为6人,质量指标为自主择业军转干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时效指标为完成时限≦1年,效益指标为有效提高自主择业军转干的生活水平,本年度经费预算20.40万元。
项目16:企业军转干待遇金,年度目标为通过发放企业军转干待遇金,使企业军转干人员待遇得到保障,数量指标为4人,质量指标为企业军转干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时效指标为完成时限≦1年,效益指标为有效提高自主择业军转干的生活水平,本年度经费预算6.40万元。
项目17:退役军人人事档案归档管理经费,年度目标为整理退役军人人事档案实用性,数量指标为120份,质量指标为符合质量要求,时效指标为完成时限≦1年,效益指标为增强档案材料的实用性,本年度经费预算5万元。
项目18:拥军优属慰问经费,年度目标为优抚对象春节八一慰问政策落实率,数量指标为1413人,质量指标为优抚对象慰问标准按规定执行,时效指标为完成时限≦1年,效益指标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本年度经费预算58万元。
项目19: 驻岑部队人员就近就地医疗费用,年度目标为促进军民团结,数量指标为50人,质量指标为符合就医要求,时效指标为完成时限≦1年,效益指标为让优抚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本年度经费预算6万元。
项目20: 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年度目标为优抚对象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让他们生活得到有限保障,数量指标为1413人,质量指标为价格补贴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时效指标为完成时限≦1年,效益指标为让优抚对象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本年度经费预算1.07万元。
项目21: 二次入伍队员医疗补助经费,年度目标为享受医疗待遇,让他们生活得到有限保障,数量指标为22人,质量指标为医疗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时效指标为完成时限≦1年,效益指标有效改善医疗难问题,本年度经费预算1万元。
三、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资源勘探信息、商业服务、金融、国土海洋气象、住房保障、灾害防治应急和其他支出等。按支出经济性质分类,分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对事业单位的补助、对企业补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对社保基金补助、债务利息和费用支出和其他支出等。对上级政府的上解支出、对下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债务还本支出等。
8.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如土地出让、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收入),专项用于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遵循“收支平衡、统筹兼顾、留有余地、不列赤字”的原则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应重点用于解决国有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州属破产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补助、注入企业资本金、支持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等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民生等支出。
1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款)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反映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附件:(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1).xls(已审).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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