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将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成果进行公示(附范围图)。如有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12月19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即以公布的调查成果予以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岑巩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855-3571681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备注 |
|
1 |
岑巩县水尾镇驾鳌村农民集体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岑巩县水尾镇老寨村胡家山 |
522626101204JA10157W00000000 |
2007.64平方米 |
岑巩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