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岑巩县2026年水稻制种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岑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17日
岑巩县2026年水稻制种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为切实抓好我县2026年水稻制种产业发展工作,进一步夯实产业发展基础,稳步扩大产业规模,充分发挥水稻制种产业在乡村振兴战略中促进农户增收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
依托国家级水稻制种大县的优势,加快提升种子基地建设水平,聚焦种子科研、生产、加工中的短板弱项,强化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推广应用,推动基地“五化”建设,创新种子基地建设和发展模式,持续推动优势基地与种业阵型企业合作共建,以加快制种大县向种子科研、生产、加工、销售全产业链发展的种业强县转变为目标,加速生产要素集聚和产业升级,实现水稻制种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县力争完成水稻制种面积5.13万亩,其中:思旸镇4200亩、大有镇3900亩、注溪镇4800亩、龙田镇5100亩、平庄镇4100亩、凯本镇4700亩、天马镇4200亩、天星乡5100亩、羊桥乡8100亩、水尾镇7100亩。全年实现产种1100万公斤以上,种子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产业年产值突破3.1亿元。
三、工作内容
(一)压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年度制种任务
各乡镇要紧扣工作任务目标,将落实水稻种子生产面积、扩大产业规模作为水稻制种产业发展的首要任务,压紧压实责任、抓实抓细推进,确保取得实效。要坚持乡镇统筹主抓、村级具体落实的原则,规范有序推进土地流转,积极引导农户将制种土地流转到村级合作社。大力支持村级合作社深度参与水稻制种全流程工作,主动对接制种企业开展合作共建,建立稳定长效的合作机制。全面推进整村制种、连片发展,确保高质量完成2026年水稻制种各项目标任务。
(二)强化基地设施建设,持续扩大产业发展规模
一是高标准建设制种基地。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制种大县奖励资金等项目,对制种基地实施宜机化改造,完善田间道路、灌溉等基础设施,打造集中连片、宜机作业的高标准制种基地。二是补齐基地配套设施短板。统筹整合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等各类项目资金,完善基地水源、路网、沟渠等配套设施,扩大制种面积规模,确保新增基地旱能灌、涝能排,切实提升生产保障能力,降低制种风险。三是提升配套设施与智慧化水平。加大种子生产配套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推广种业智慧管理平台,实现制种全过程信息化、可追溯管理,保障制种质量与生产效率。鼓励制种企业增配烘干设备,优化设备统筹调配机制,全面提升烘干、加工及管理能力。
(三)强化经营主体培育,全面激发产业发展活力
一是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鼓励支持家庭农场、制种大户、制种专业合作社开展集中连片规模化制种,重点培育制种大户、村级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多元化新型种业经营主体。稳步推广“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村级经济组织)+农户”“公司+基地+家庭农场”等生产模式,构建利益联结紧密、产销衔接顺畅的产业联合体,激发产业发展内生动力。二是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培育引进一批专业化种业服务组织,提供“托管式”全链条社会化服务。加大对专业化服务组织的扶持力度,支持其购置钵体育秧盘、耕整碎石机、制种插秧机、植保无人机等关键农机设备,推动农机装备与制种农艺深度融合,加速实现水稻制种基地“机器换人”全覆盖,全面提升生产效率与机械化水平。三是强化精准技术支撑。统筹各方资源,加强种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充分利用农闲时节,组织技术专家、骨干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对制种农户开展分类分级集中培训。对培训考核合格人员颁发水稻制种专业技术证书,全面推行持证上岗制度,着力打造“思州稻种工”特色劳务品牌,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技术与人才保障。
(四)强化育种科研创新,提升产业核心竞争能力
一是深化产学研协同育种。加大水稻商业化育种扶持力度,持续深化与中国水稻研究所、省农科院、广西兆和种业等科研单位及头部种业企业的科技合作,充分发挥水稻种子研发检测中心功能作用,全面提升自主知识产权品种选育与创新能力。二是加快新技术新装备应用。大力推广制种新技术、新设备、新模式,重点推进全程机械化制种技术研究、试验、示范与推广应用,推动生产环节降本增效、提质增效。三是夯实科研硬件支撑。鼓励支持制种企业加大科研育种基地设施、设备投入,完善科研条件、提升装备水平,持续增强基地科研育种与试验测试能力。四是加强新品种试验示范。支持各制种企业建设新品种试验示范基地,规范开展水稻新品种试制与评价鉴定,全面掌握品种特征特性,科学筛选制种产量高、效益好、品质优的优良新品种,为产业稳定增效、持续发展提供品种保障。
(五)严格基地监督管理,牢牢守住种子安全底线
一是强化执法监管,严守质量底线。严格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按照《2026年贵州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全面筑牢种子质量防控体系。严厉打击非法制种、窃取亲本、抢购套购、在基地周边种植影响制种的同类作物、开展检疫性有害生物接种试验等各类违法行为。常态化抓好基地日常监管,扎实开展苗期转基因检测,强化花期、收获前关键环节检查,坚决杜绝不合格种子流出基地,确保种子生产全程安全可控。二是规范备案管理,强化过程监督。严格执行生产及新品种试制备案制度,抓实抓细水稻制种订单管理与试制情况报备。县农业农村局、各制种乡镇要指导监督制种企业与制种大户、合作社规范签订水稻制种合同,确保合同内容真实完整、条款翔实具体,杜绝空合同、假合同,并按要求报制种基地所在乡镇和县农业农村局备案。县农业农村局要统筹2026年试制品种计划,明确试制品种、年限及种植面积,全程做好备案管理,跟踪田间生产全过程,督促种植户落实关键技术。各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要主动配合,协同做好服务与监督工作,形成监管合力。三是压实属地责任,严肃追责问责。严格落实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各制种乡镇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严把基地准入关,对入驻公司企业、制种人员进行严格审核。全面实行基地挂牌管理制度,严禁制种企业私自划分制种基地,基地变更须按程序报乡镇备案登记,由县农业农村局研究审核后调整。对乡镇、村、组干部私自引进无资质主体参与无证生产、干扰基地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以及组织制种生产、维护秩序不力,矛盾化解不及时引发群体事件等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以严格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六)强化精细规范管理,着力提升产业经济效益
一是实行基地动态调整机制。对已划定的制种基地,凡因企业自主投入不足、技术指导服务缺位、调动农户生产积极性不力等原因,导致制种亩产值低于全县平均水平的,下一年度对基地予以调整,重新划分给管理规范、效益较好的制种企业承接。二是优化产值考核与激励导向。对制种主体(各类合作社、家庭农场),因未严格落实生产技术方案、田间管理粗放,造成制种亩产值低于1800元的,坚决予以调整清退,坚决杜绝主观懈怠、“等着吃低保”现象。积极引导企业将原2100元/亩保底价格优化调整为1800元/亩,突出效益导向,充分调动制种主体精耕细作、提质增效的积极性。三是健全企业信用惩戒机制。对连续2年以上未按时拨付种子款、随意拖扣押金,以及存在种子称量误差、损害制种主体利益等行为的企业,列入失信黑名单,取消制种大县奖励政策享受资格。四是强化精细管理与增产激励。鼓励各制种主体(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大力推广应用高产高效栽培技术,全面强化田间精细化管理,依靠科学制种提升单产水平。对单产实现显著提升的经营主体,经审核认定后给予奖励补助,树立“多产多奖、优管优得”导向。五是严格基地设施管护与责任追究。水稻制种基地全面实行“谁使用谁保护、谁损毁谁修复”责任制。政府和群众自建的排灌沟渠、泵站、机耕道等公共设施,使用主体必须全程负责管护、确保正常运行,使用结束须经村组及农户代表验收合格后方可交接,损毁部分由责任方限期修复。制种企业存在基地管护不达标、设施损毁严重、造成环境污染、违规用药用肥或拒不履行管护义务等情形的,取消其基地使用权,当年不得享受制种大县奖励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统筹全县水稻制种工作的调度、协调与推进,督促各项政策措施和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对水稻制种产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水稻制种产业持续稳定发展。
(二)强化任务落实。各制种乡(镇)党委、政府要将水稻制种产业作为本地主导产业重点培育,组建工作专班,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在巩固现有制种面积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县级下达的制种任务,千方百计扩大制种面积。各制种村要广泛动员农户参与制种生产,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按县、乡(镇)下达的计划完成制种面积扩展任务。各制种乡(镇)、村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精准跟踪服务制种企业、农户生产需求,扎实做好土地流转、基础设施完善、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对因主观履职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未完成年度制种面积任务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资金保障。规范使用制种大县奖励资金,统筹整合各类涉农项目资金,重点用于完善水稻制种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产业扶持力度,严格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和奖励机制,促进我县现代种业持续健康发展。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种业扶持资金,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导向作用,通过政策引导、项目扶持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水稻制种产业,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资金保障体系,共同推动水稻制种产业发展。
(四)强化宣传引导。持续加大“一法一条例”及《岑巩县水稻种子生产基地管理办法(暂行)》等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通过进村入户、田间宣讲、发放宣传资料、新媒体推送等多种形式,提高制种企业、农户的法律意识和规范生产意识。规范基地生产秩序,坚决杜绝制种“插花地”现象,对因隔离区设置不当导致种子质量不合格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确保所有适宜制种的耕地全部用于种子生产,保障生产基地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全县良种保障供应能力。
(五)强化风险保障。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落实2026年水稻制种保险面积配额,各制种乡(镇)、制种企业及合作保险公司要加大保险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现场讲解、案例分析等方式,提升种农保险意识,引导种农积极参保。确保6月30日前全面完成全县水稻制种投保工作,切实增强水稻制种产业抗自然风险、市场风险能力。
(六)强化目标考核。建立健全水稻制种产业发展目标考核机制,将水稻制种产业发展工作列入县级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由县委、县政府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建专项督查组,采取实地核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制种乡(镇)制种面积落实、基地建设、任务推进等情况开展督导检查,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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