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岑巩经济开发区管委,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单位:
《岑巩县2025年水稻制种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岑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26日
岑巩县2025年水稻制种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为切实抓好我县2025年水稻制种产业发展工作,进一步夯 实基础,稳步扩大产业规模,继续发挥水稻制种产业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促进农户增收的积极作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国家级水稻制种大县的优势,加快提升种子基地建设水平,聚焦种子科研、生产、加工中的短板弱项,强化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应用,推动基地“五化”建设,创新种子基地建设和发展模式,持续推动优势基地与种业阵型企业合作共建,以加快制种大县向种子科研、生产、加工、销售全产业链发展的种业强县转变为目标,加速生产要素集聚和产业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县力争完成水稻制种面积4.2万亩,其中:思旸镇3800亩、大有镇3200亩、注溪镇4300亩、龙田镇4200亩、平庄镇3300亩、凯本镇3700亩、天马镇3300亩、天星乡4100亩、羊桥乡6600亩、水尾镇5500亩,产种930万公斤以上,种子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实现年产值2.5亿元以上。
三、工作内容
(一)落实计划,确保任务完成
各乡镇要围绕工作任务目标,把面积落实和扩大规模放在水稻种子生产工作的首要位置,坚持乡镇统筹主抓、村级具体负责的原则,规范土地流转,积极引导农户将制种土地流转到村级合作社。鼓励支持村级合作社参与水稻制种工作,与制种企业合作共建,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推进整村发展水稻制种,确保圆满完成2025年制种任务。
(二)强化基地设施建设,扩大产业规模
整合县直各涉农部门的项目资金,加快制种基地基础设施的完善和改造,全面提升制种基地农田基础设施水平。
1.建设高标准制种基地。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制种大县奖励资金项目、水稻“育繁推”一体化建设等项目建设,对制种基地进行宜机化改造,完善田间道路和灌溉系统,建设集中成片的宜机化高标准制种基地。加快推进注溪镇周坪村、天马镇苗落村和天马村制种基地田间改造提升工程建设进度。
2.完善配套设施,扩大制种规模。整合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水稻“育繁推”一体化建设等项目资金,完善基地水源、路网、沟渠等配套设施,补齐基地基础设施短板,扩大制种规模,确保新增基地旱能灌、涝能排,提高生产保障水平,降低制种风险。
3.加大配套设施建设,推广智慧平台。加大种子生产配套设施建设力度,加快种业智慧平台推广使用,利用平台实行制种全过程管理,做到生产全环节可追溯,确保制种质量与效率。
(三)强化主体培育,增强产业活力
1.强化新型种业经营主体培育。鼓励支持家庭农场、制种大户、制种专业合作社进行集中连片规模化制种,积极培育制种大户、村级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种业经营主体,稳步推进“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村级经济组织)+农户”“公司+基地+家庭农场”等多种生产模式。
2.加大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力度。培育专业化服务组织,提供“托管式”社会化服务,加大专业化服务组织在购买钵体育秧盘、耕整碎石机、制种插秧机、植保无人机等方面的扶持力度,支持促进农机与农艺结合,实现水稻制种基地“机器换人”全覆盖。
3.强化精准技术指导服务。各相关部门、企业统筹做好种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利用农闲时节,分类组织技术人员和制种农户开展集中培训,对培训合格的人员颁发水稻制种专业技术证书,推行岑巩种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四)强化育种科研,增强产业竞争力
1.加大水稻商业化育种支持力度。持续深化和中国水稻研究所、省农科院、广西兆和种业等科研单位、种业强企的科技合作关系,发挥水稻种子研发检测中心研发基地作用,进一步增强自主知识产权品种研发能力。
2.加大制种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力度。加快推进全程机械化制种技术研究示范运用推广,节本增效。
3.加大科研设施设备投入。鼓励支持企业加大科研育种基地设施设备投入,提升基地科研育种水平。
4.开展新品种试验示范推广。鼓励支持各制种企业建立新品种试验示范基地、开展水稻新品种试制工作,摸清品种特征特性,筛选出制种高产、高效、优质的水稻新品种,稳固产业效益。
(五)严格基地监管,保障粮食安全
1.强化“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力度。严格按照《2025年贵州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严把种子质量关。严厉打击非法制种、盗取亲本、抢购套购、种植影响基地制种的其他同类农作物、从事检疫性有害生物接种试验等违法行为。抓好日常监管工作,开展制种基地苗期转基因检测,强化花期、种子收获前检查,严禁不合格种子流出基地。
2.严格生产备案制,切实抓好水稻制种订单管理。县农业农村局和各制种乡镇要指导、监督制种企业做好与制种大户或合作社之间的水稻制种合同管理,把合同签足、签实,杜绝空合同、假合同,并将合同报制种基地所在乡镇和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3.落实“属地管理”和严格责任追究。落实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各制种乡镇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严把公司企业、制种人员基地准入关,实行基地挂牌管理制度,严禁制种企业私自划分制种基地,基地变更需报乡镇备案登记,由县农业农村局研究审核调整。对乡镇、村、组干部私自引进无资质个人和企业,参与无证生产、干扰基地正常种子生产经营秩序等行为,对组织制种生产和维护正常制种秩序不力,矛盾化解不及时,引发群体事件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做好水稻制种工作调度协调工作,督促水稻制种各项政策和任务的贯彻与落实。各乡镇要加强对水稻制种业工作的领导,建立目标责任制,确保水稻制种业持续稳定发展。
(二)强化任务落实。各制种乡镇党委、政府要研究具体措施,组织强有力班子,在保证以往制种面积的同时,根据县下达的制种任务,千方百计扩大制种面积。各制种村要广泛动员,加大工作力度,按县、乡镇下达的计划扩展制种面积。各制种乡镇、村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跟踪服务好制种企业、农户需求,扎实做好土地流转、基础设施完善和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对于面积未完成的乡镇,将对有关人员进行约谈。
(三)强化资金保障。用好用活制种大县奖励资金,统筹整合资金,不断完善水稻制种基地基础设施;加大扶持力度,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和奖励机制,促进我县现代种业持续健康发展;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扶持资金,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导向作用,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水稻制种产业,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我县水稻制种产业发展。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贵州省农作物种子条例》《岑巩县水稻种子生产基地管理办法(暂行)》和《贵州省岑巩县水稻制种基地发展规划(2023—2025年)》的宣传力度,规范基地生产秩序,坚决杜绝“插花地”现象,对因隔离不当导致种子质量问题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所有适宜制种耕地均用于种子生产,确保生产基地持续健康发展,提高良种保障供应能力。
(五)强化风险保障。强化保险政策宣传落实,县农业农村局落实好2025年水稻制种保险面积配额;各制种乡镇、制种企业及保险公司要加大保险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种农保险意识和产业抗风险能力,确保6月20日前完成全县水稻制种投保工作。
(六)强化目标考核。建立水稻制种产业发展目标考核机制,把水稻制种产业发展列入县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委、县政府督查室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建督查组,对水稻制种产业情况进行督导,采取实地核查方式核实各制种乡镇完成水稻制种生产任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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