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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939746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3-06-12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岑巩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岑巩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岑巩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岑巩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岑巩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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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

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农办发〔2023〕14号)及《黔东南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黔东南州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农发〔2023〕37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履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任务,保障生物育种产业化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2023年岑巩县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岑巩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5日


2023年岑巩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保障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有序推进,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玉米大豆生物育种产业化步伐的决策部署,积极支持依法依规开展生物育种研发应用,严厉打击非法制种、非法种植等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提升监管能力,强化监管责任落实,确保各项法律法规有效贯彻执行,为生物育种产业化发展营造健康有序的环境。充分认识监管工作对加快玉米大豆生物育种产业化步伐的保障作用,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做到转基因安全管理队伍、装备、工作经费保障到位;试验、生产、加工、贸易各环节生物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科研单位、试验基地、制种基地、加工企业检查抽查覆盖到位;农业转基因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转基因科学知识宣传普及到位。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研究试验监管。采取事前核查与事中事后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涉农科研育种单位转基因研究试验全程监管,事前核查率与事中事后检查率达100%。严查中间试验是否依法报告,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是否已经依法批准,基因编辑等新育种技术研究、中外合作研究试验是否依法开展,各项监督措施是否符合法规要求。同时,对涉农科研育种单位试验基地和南繁基地开展抽样检测,严查非法试验和育繁种行为,坚决铲除违规试验材料和违规育繁种材料。对问题较多的基地,加大抽检密度和频次,对管理规范的基地,可减少检查频次。(牵头单位:县种植业技术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农作物种子站、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二)严格品种审定管理。按照转基因作物品种审定要求加强安全管理。严防转基因品种冒充非转基因品种进行审定,对未获得转基因生物生产应用安全证书的一律不得进行区域试验,品种试验过程中发现含有未经批准转基因成分的,要立即终止试验并依法严肃处理。对转基因生物生产应用安全证书核验率达100%。(牵头单位:县种植业技术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农作物种子站、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三)强化种子生产经营监管。严格落实制种基地生产备案要求,县、乡两级加强对种子生产基地及疑似种子生产田的排查力度,在制种播种前和苗期及时开展检测,查早查小,防止非法转基因种子下地。乡镇(街道)自检覆盖率要达100%,县级对乡镇(街道)复检覆盖率要达100%。严格落实种子加工和经营环节的溯源管理,加大转基因成分抽检力度,依法严惩非法加工经营行为,防止转基因种子非法流入市场。溯源管理覆盖率达100%,转基因成分单品抽检率100%。(牵头单位:县种植业技术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农作物种子站、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四)严格进口加工监管。按照乡镇(街道)全覆盖检查和县级抽检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企业实行现场检查覆盖率100%。一是强化对农业转基因加工许可单位的监管,加强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流向监管,做到流向监管全覆盖。二是加强对已获证书企业的事后监管,严查装卸、储存、运输、加工过程中安全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核查产品采购、加工、销售、管理等档案记录,确保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全部用于原料加工,依法依规做好标识,做到档案记录核查率100%,原料加工标识率100%。 三是依法要求加工企业定期向属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生产、加工、安全管理情况和产品流向的报告,报告及时率100%。(牵头单位:县农业科技服务站;责任单位:县种植业技术服务中心、县畜牧技术推广站、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五)加大转基因科普宣传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农业转基因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借力品牌活动、开展专题学习、农业科技宣传等方式,提高公众对转基因工作的认识。大力开展转基因知识普及和政策解读,制作一批公众喜闻乐见的科普作品,紧紧依靠宣传主渠道,积极运用新兴媒体,打造科学传播平台。依托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和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项目等科教项目,开展以农民为主体的科普;借助“科技活动周”“生态日”“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等活动契机开展科普宣传,在开展转基因科普正面宣传的同时,及时澄清网络谣言,引导形成科学的社会认知,为生物育种技术研发应用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牵头单位:县农业科技服务站;责任单位:局综合股、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召开行政指导会、监督检查、政策培训、约谈等方式,指导相关研究机构和企业建立起科学高效、合理合规的管理程序和管理机制,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要求研发单位及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小组强化自我约束和管理,承担起审查、监督、检查、报告等职责,督促指导本单位研发人员依法依规开展科研活动。要求种子生产加工经营者完善管理责任制度,强化内部人员培训,建立健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确保源头和流向可追溯。

(二)落实属地管理。要强化工作部署和任务落实,确保责任到部门到岗位到人,要敢于执法、严格执法,牢固树立不执法就是失职的观念。要强化部署、协同监管,认真履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属地监管责任。主要负责人要组织专题研究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执法工作,列出重点任务,明确关键措施,充分保障人员、装备和工作经费等基础条件。

(三)强化检查督导。一是加大关键时节、重点区域检查指导力度,督促监管措施落实,提升监管效果,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不作为、乱作为的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加大监管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执法能力水平,日常检查坚持填写《贵州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日常检查记录表》(附表1)并及时上报,推动建立发现问题、及时处置、追踪反馈的监管工作机制。三是坚持监管信息报送机制,案件查处信息实行月报制度,重大案件随时报告,没有案件的零报告。

(四)加大查处力度。全面摸排收集违规线索,及时移交执法部门立案调查并报县农业科技服务站。对违规违法行为,要查清主体,查明责任,依法从严处理,对已办结案件依法做好信息公开,曝光查处结果,形成震慑。要紧抓重点案件不放,深挖线索来源,严查案件源头。鼓励社会各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对群众直接举报的线索要认真核查,及时向县农业科技服务站反馈办理结果。

四、任务分工

县农业科技服务站会同县种植业技术服务中心、县畜牧技术推广站、县农作物种子站加强全县农业转基因研究试验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的督查、抽查工作;县种植业技术服务中心会同县农作物种子站做好南繁基地、品种审定、种子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做好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的执法工作,承担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农业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县农业科技服务站负责做好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的普法宣传工作。

五、工作安排

一是制定方案,抓好工作部署。我县参照州农业农村局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任务分工和工作机制,确保切实可行。

二是认真组织,抓好方案实施。局有关站(所)、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要严格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和工作机制,强化监管手段,务求工作实效,确保按时完成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各项任务。并在每月2日前汇总报送《贵州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日常检查记录表》(附件2)和上月农业转基因执法监管查办案件情况统计表(附件4)。

三是自查评估,做好工作总结。局属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要对转基因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于2023年6月7日和12月7日前将半年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总结,并同步报送半年、全年农业转基因执法监管情况统计表(附件5)至县农业科技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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