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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0014349/2024-940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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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2013-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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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岑巩县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岑巩县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岑巩县人民政府 作者:cgadmin,岑巩县人民政府管理员,岑巩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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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岑府办发〔2013〕8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兴管委,岑巩经济开发区管委,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岑巩县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3年5月2日

  岑巩县2013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

  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提高全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思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3〕64 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定于2013年5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宣传目的

  按照《全国处置非法集资部际会议关于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和省、州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以保护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通过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全面提高社会公众识别、抵制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让非法集资活动失去生存土壤,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

  二、宣传内容

  (一)宣传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政府不会买单,增强“买者自负”和“风险自担”意识,教育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二)宣传普及与非法集资相关的金融知识,向广大群众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教育群众怎样识别非法集资,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能力;介绍合法的投资渠道和理财方式,引导广大群众理性投资,合法理财。

  (三)宣传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 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及社会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

  三、宣传方式

  (一)在城区城镇街道、社区、车站、广场、城乡结合部、农村集镇等群众集散地,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设置宣传栏。

  (二)在群众集散地设立咨询点,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专题教育碟片,向群众散发宣传手册、宣传单,接受群众咨询。

  (三)利用发送手机信息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的优势,向辖区内手机用户发送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短信。

  (四)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上采取专题、专栏、系列报道等形式,组织开展宣传。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日至5月10日)

  1.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根据实施方案,拟定本单位的宣传月活动方案。

  2.县金融办、县直有关单位对本次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进行宣传发动,将相关宣传资料发放到乡(镇),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具体实施阶段(5月10日至5月25日)

  1.县委宣传部协调县广播电视台,制作宣传标语,在电视台滚动播放;协调县电信局、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由各通信公司定期向各自客户群发送一条公益短信。

  2.县司法局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相关内容纳入我县“六五普法”范畴。

  3.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对县内张贴、播放的集资类广告进行清理整顿,予以规范。

  4.2013年5月13日,县金融办牵头,组织县公安局、法院、县法制办、县人民银行等有关单位在政府广场设立咨询点,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

  5.2013年5月15日至5月18日,出动宣传车在城区及乡(镇)进行巡回广播宣传。

  6.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开展的每项活动都要留有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

  (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26日至5月31日)

  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将宣传月活动的基本情况书面总结,上报县金融办。县金融办要于2013年6月4日前将活动总结(有新闻媒体、报刊杂志发表报道的,附宣传报道记录)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成立以分管县长为组长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附后)。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统筹规划,周密安排,切实加强对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和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各单位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注重在特色上下功夫,突出宣传重点。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以及政府网站的宣传优势,同时要利用标语、宣传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导向,大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扩大社会影响力和宣传覆盖面,教育当地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三)督促检查。宣传月活动期间,县金融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予以通报,确保该项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附:岑巩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

  附 件

  岑巩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向必武(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张 炜(县政协副主席、金融办主任)

  张远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周晓颖(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夏 耘(县法制办主任)

  何金友(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龙本贵(县司法局局长)

  杨建国(县金融办副主任)

  张芝伟(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周 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吴岑鸿(中国人民银行岑巩县支行行长)

  龙增林(县银监办主任)

  杨 云(县电视台台长)

  杨怀清(中国农业银行岑巩县支行行长)

  骆 军(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岑巩县支行行长)

  曾厚频(中国工商银行岑巩支行行长)

  易湘平(县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

  王天兵(县电信公司总经理)

  何家荣(县移动公司总经理)

  杨 丹(县联通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金融办,张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建国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处理协调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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