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雪莲委员:
首先感谢您作为政协委员对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农村群众生活条件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农村群众生活条件的建议”第141号提案的答复如下:
岑巩县在农村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中,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广大村民以“三清一改”为切入点,从易到难、循序渐进,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彻底消除农村人居环境“七乱”(垃圾乱扔、污水乱排、灰粪乱堆、柴草乱垛、农具乱摆、广告乱贴、车辆乱停),使全县农村村容村貌进一步改善。把环境卫生纳入村规民约,建立环境清洁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县级主抓、乡镇落实。坚持“五级书记”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要求,强化县党委、政府在村庄清洁行动中的主体责任,压实乡镇党委、政府一线指挥责任,切实做好村庄清洁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二是以村为单位、农民主体。以村为单位实施。村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可与村庄“一事一议”相结合,统筹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和自治意识,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制定完善村规民约,保持和维护村庄内部清洁。
三是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立足本县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结合不同村庄民风民俗与建筑风貌等,合理设定行动目标,科学确定重点任务,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四是先易后难、有序提升。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实施先行整治,坚持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在此基础上,一张蓝图绘到底,久久为功干下去,稳扎稳打、渐次推进村庄环境整治。
五是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环境整改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广泛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创建工作。当地共青团、妇联等联系群众密切的社团组织要带头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要从小从幼儿园抓起,培养起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与环境卫生意识。
二、重点抓好村庄内“三清一改”工作
(一)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烟头、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鼓励探索应用具有农村特色的垃圾分类、处理方法,因地制宜推广“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体系,推进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在分散居住地区,探索就地就近妥善处理模式;在清运网络覆盖地区,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两网融合”。集中排查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重点治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流域、30户以上的农村居民聚居点等区域存量生活垃圾。
(二)清理村内塘沟。推动农户节约用水,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有条件的地方要推广城乡生活污水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城市近郊、临近集镇的村庄要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处理。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及人口较为集中的重点村和中心村等区域,安排农村居民聚居点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探索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推广符合农村实际的小型化、低成本、易维护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生态处理方式。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湖)长制管理。
(三)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督促规模畜禽养殖场完善配套粪污处理设施。鼓励建设以沼气工程为纽带的“种养循环”生态农业示范基地,实现种养循环农业绿色发展并引导周边农户生态循环农业理念逐步形成。采取畜禽粪污就地消纳利用、异地处理利用、第三方集中处理等模式,进一步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利用率。严格把握畜禽规模养殖环评、排污关口,依法查处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排放不达标的规模养殖企业。杜绝重大、特别重大畜禽养殖污染事件发生。
(四)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充分利用世界卫生日、节能减排宣传周、世界无烟日、全民健身日、全国爱牙日、全国食品卫生法宣传周等卫生宣传日,通过知识讲座、宣传册、微信、短信、宣传栏、文化墙、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
(五)提升村容村貌。在完成“三清一改”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加快完善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和维护,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有针对性实施清除无保护价值的残垣断壁,大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健全传统村落保护体系,推进村庄绿化,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积极引导村民整治美化庭院,在村庄周边、庭院宅旁、村内道路、河渠两侧栽植树木,打造一批美丽庭院、绿色村庄。结合废弃棚圈拆除,推动村庄微菜园、微花园、微田园、微果园建设,营造乡村景观。
在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工作中,要按照有关规定就近妥善处置清理收集的垃圾、淤泥等污染物,相关部门做好农业生产废弃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处置工作,禁止随意焚烧、堆放垃圾和随意处理淤泥等,不得随意填埋河沟池塘等水域,防止出现次生问题和二次污染。
再次感谢您对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岑巩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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