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岑巩县2021年经县级批准实施的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单位反映。
公告单位:岑巩县教育和科技局
监督电话:0855-3575258
举报电话:12317
通讯地址:岑巩县思旸镇新兴大道上段36号
附件:岑巩县2021年度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2021年8年9日
项目类别:“雨露计划”类
岑巩县2021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实
施
方
案
申报单位(盖章):岑巩县教育和科技局
实施单位(盖章):岑巩县教育和科技局
主管部门(盖章):岑巩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7月
岑巩县2021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要
(一)项目名称:岑巩县2021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二)项目性质:新建
(三)项目总投资300万元
(四)项目建设期限:12个月(2021年7月-2022年6月)
(五)项目责任单位及项目责任人
项目申报单位:岑巩县教育和科技局
项目实施单位:岑巩县教育和科技局
法定代表人:邓家福 0855-3575258
项目主管部门:岑巩县乡村振兴局
法定代表人:陈腊梅 0855-3572848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一)项目实施对象及补助标准
主要对岑巩县所有脱贫户(原建档立卡户)家庭的在校学生进行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1.岑巩县2021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实施对象为2021-2022学年度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一至二年级(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正式学籍的我县农村户籍脱贫户(原建档立卡户)子女(包括子女本人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的高职在校生)。
2.在2020-2021学年度符合岑巩县2021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扶持对象尚未获得资助的我县农村户籍脱贫户(原建档立卡户)子女(2020--2021学年度尚未申请或申请尚未发放的在校生)。
3.在2019-2020学年度符合岑巩县2021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扶持对象尚未获得资助的我县农村户籍脱贫户(原建档立卡户)子女(2019--2020学年度尚未申请或申请尚未发放的在校生)。
4.按照《岑巩县精准扶贫“雨露计划”培训实施细则(试行)》补助标准,每生每学年补助3000元,补助总人数为1000人,总资金300万元。
(二)项目资金来源、组织模式及报账方法
1.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300万元。
2.组织模式
岑巩县教育和科技局牵头,各乡镇组织教育扶贫专干、驻村工作对、网格员及帮扶干部进行宣传,动员符合补助条件学生积极申请,由各乡镇收集、整理、汇总学生信息并审核通过后,报岑巩县教育和科技局,由岑巩县教育和科技局组织资助人员再审核,通过后报岑巩县乡村振兴局审批,县财政局复核,县教育和科技局对最终确认的补助对象,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集中统发的方式将补助资金3000元/人发放到补助对象手中。
3.财政扶贫资金及报账(300万元)
按照贫困家庭学生申请补助并提交的申请补助资料,经乡镇逐一审查,将符合补助条件学生进行汇总后报县教育和科技局进行前置审核形成补助花名册,并按照《岑巩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制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报县乡村振兴局进行初审核,县财政局复核,县教育和科技局进行报账支付,2022年7月底前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学生本人农村信用社存折(卡)中。
三、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一)宣传启动阶段
筹划和组织“雨露计划”各项工作,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采取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做到家喻户晓,确保实现符合条件学生全覆盖。
(二)申报审核阶段
1.申请时间
2021年10月30日前。
2.学生申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干部认真按照方案要求,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原建档立卡户)在校就读学生到所在乡镇申请项目补助。在岑巩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就读的学生由县职中统一申报。
3.申请准备材料
①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或户口簿(户主页和申请人页)复印件一份;
②《岑巩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表》原件一份,申请表必须有学校加盖的公章证明学生是正式学籍的在校生。
③学生本人在贵州省内农村信用社办理的卡(存)复印件一份。
4.乡镇审核
各乡(镇)人民政府于2021年10月30日前依据国家扶贫信息平台,对申报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将补助对象相关信息录入《岑巩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统计表》,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县教育和科技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县级审核
县教育和科技局收集乡镇上报材料汇总后负责学籍审核,报县乡村振兴局进行贫困资格审查。
6.两级公示
最终审核合格后将补助名单返还各乡镇,由乡镇人民政府在乡镇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县教科局将拟资助对象名单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县教科局实施资助。
7.项目完成阶段
2022年8月完成项目县级验收并归档材料,县教育和科技局要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对该扶持项目实行帐目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建立专门档案,将申请表(必须有学校加盖的公章证明学生是正式学籍的在校生),身份证复印件、公示情况、汇总表、银行发放明细清单、记账凭证和工作情况等相关材料建档备查。
四、项目与资金管控
(一)项目管控: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执行。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质量和安全保证制、公告公示制、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估制,并依法进行项目竣(完)工决算审计。做到扶持对象、内容公开,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做到项目实施公开透明。项目档案资料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归类整理装档,并妥善保管。
(二)资金管控: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严格执行《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黔财农〔2017〕220号)文件相关规定。严格实行项目专户专账管理。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组织实施好项目,杜绝挤占、截留、挪用、和贪污。会计凭证和相关资料要单独装订,妥善保存,自觉接受监察、审计、财政、扶贫等部门的监督、审计和检查。完善扶贫项目资金镇级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完单位财务内部监督制度、专人负责,专款专用。自觉接受财政、纪检监察部门、易搬户及社会监督。
五、项目监管及验收
(一)监督管理:由岑巩县乡村振兴局对项目实施内容全程监控监管。
(二)验收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完工后,岑巩县教育和科技局进行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岑巩县乡村振兴局申请县级验收。
七、项目效益分析
(一)社会效益:通过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的实施,改变广大群众对职业教育的理解和认识,彻底改变我县人口整体素质差的现状,增强群众对子女的就学意识和改变自我发展能力,使我县人口综合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群众的经济文化和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保持农村长期繁荣稳定。
(二)扶贫效益:继续实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落实“四个不摘”政策,增加脱贫户人口收入和人均收入增长,巩固脱贫成果,有效增加贫困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附件:1.岑巩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表
2. 岑巩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统计表
附件1
岑巩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表 |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1寸相片 | ||||||||
籍贯 |
出生 年月 |
当前就 读年级 |
年级 | ||||||||
就读学校 |
最初进入 |
年月 | |||||||||
所学专业 |
学制 |
年 | |||||||||
学籍号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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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详细 |
贵州省岑巩县乡(镇)村组 | ||||||||||
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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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贵州省内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开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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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存折)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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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姓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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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审核意见 |
该生系我校(院)届(级)【中职或高职或专科】学段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符合资助条件,请予资助。 | ||||||||||
班主任签字: |
(学校公章) | ||||||||||
学校联系电话: |
年 月 日 | ||||||||||
乡[镇]政府审核意见 |
该生系年识别进入国家扶贫系统同意资助。 | ||||||||||
(政府盖章) | |||||||||||
审核人签字: |
年 月 日 | ||||||||||
县教育局审核意见 |
经核实,该生符合岑巩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条件,同意资助。 | ||||||||||
(教育局盖章) | |||||||||||
审核人签字: |
年 月 日 | ||||||||||
注:开户行为贵州省内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存折(卡),开户名必须为学生本人姓名。 |
附件2
岑巩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统计表 | |||||||||||||||
统计单位:(公章) |
统计人: |
审核人: |
统计时间: 年 月 日 | ||||||||||||
序号 |
学生姓名* |
身份证号* |
学籍号* |
学段* |
学制几年* |
学校名称* |
所学专业* |
就读年级* |
户籍地址 |
本人农信折(卡)号* |
资助金额 |
申请年度* 2019-2020 2020-2021 2021-2022 |
学生联系电话* |
家长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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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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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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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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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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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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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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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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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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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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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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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只有五年制大专专才有四年级、五年级选项;2.有*为必填项目,3.本表可调整字体大小,不可删除列或增加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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