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巩县法院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创新推出“紧扣一条主线、突出两个抓手、构建三个网格、用好四个载体的“1234”工作法,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断铸牢各族干部群众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紧扣一条主线,筑牢民族团结“压舱石”。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创建工作格局。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干警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强化理论武装。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契机,全方位多形式广泛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干警自觉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贯穿于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切实增强干警对“四个与共”“五个认同”的认同度。2021年,被评为“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突出“两个抓手”,畅通民族团结“同心路”。全力提升审判质效和诉讼服务水平,不断满足各族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盼。一是突出党建品牌。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开展“让党徽在担当中闪光、让法徽在奋进中生辉”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选派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党员同志到少数民族乡开展驻村工作,助力乡村振兴。组织党员先锋队执行疫情防控、抗灾抢险、清明防火等重大任务,各族人民相亲相爱的情感持续增进。二是突出“一站式”服务。大力弘扬和发展“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司法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桥头堡”作用,积极开展巡回审理和调解,邀请“五老”和乡贤参与案件纠纷化解,不断完善解纷机制,实现“一站式”、集约化、全方位的诉讼服务。2022年以来,共开展巡回审理、就地调解220余次。岑巩法院在“一站式”建设质效指标中6次排名全国前十,多次获得省高院通报表扬。
构建“三个网格”,架起民族团结“连心桥”。全面融入城乡社会治理体系,推动完善“党委主导、社会参与、司法推动”多元纠纷化解格局。一是构建“一级大网格”。由院领导作为“一级大网格”责任人,加强与乡镇(街道)、园区的总协调,抓好人民调解阵地建设,在全县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委会设立的61个法官工作站(点)及7个邮政便民诉讼服务中心,打造“家门口”诉讼新模式。二是构建“二级子网格”。由各庭室负责人作为“二级子网格”责任人,充分发挥身处一线、工作靠前的优势,负责与村(社区)、园区部门研究制定矛盾纠纷预防措施、化解方案及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及时排查调处纠纷。2022年以来,共诉前化解各类矛盾纠纷900余件,化解案件数同比上升30%。三是构建“三级小网格”。由办案组成员、工作人员作为“三级小网格”责任人,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开展法治宣传、司法引导、培训指导及诉调对接等工作,强化法治建设。2022年以来,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进村(社区)、进军营等共计40余场,6000余人次受到法治教育,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2期。
用好“四个载体”,奏响民族团结“和谐曲”。一是用好平安建设载体。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两诈”打击、禁毒“大扫除”、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依法惩处各类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2022年以来,共审结各类型犯罪案件208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人员247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共37人。二是用好法治宣传载体。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实践活动,积极组织送法下乡、在线普法等活动,努力发挥“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作用,营造“民族团结一家亲”的浓厚氛围。2022年以来,开展送法下乡60余次,在线普法200余次,岑巩法院在贵州中基层法院微信公众号排行月榜中,共获得3次全省第一,2次第二,3次第三的好成绩。三是用好队伍建设载体。按照“好干部”标准,大力培养在维护民族团结、促进民族繁荣发展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的干警,加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现有双语法官2人,全院36岁以下青年干警25人,其中少数民族20人,占比高达80%。2022以来,荣获省级先进集体表彰3个、先进个人表彰9人;州级先进集体表彰2个、先进个人表彰7人;县级先进集体表彰4个、先进个人表彰7人。四是用好法院文化载体。把法院文化建设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的有力推手,结合当地民族特色元素,组织拍摄专题宣传片《金钱棍:民族团结代代传》。围绕创建目标开展“四个一”(唱一首民族团结好歌,读一本民族团结题材好书,看一部民族团结的好影片,开展一次少数民族困难干警职工慰问活动)活动;开展双语法官“解心结”“说严禁”活动,促进民族和谐发展;精心打造环境温馨的家事法庭,让纠纷化解有方法,审判法庭有温情,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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