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近日拟批准岑巩县思旸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监督,根据环保相关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6月29日—2016年7月8日。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告知:
电话:0855—3572759 传真:0855—3517111
通讯地址:贵州省岑巩县振兴大道下段思州文苑南苑四楼岑巩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邮编:557801
项目名称 |
岑巩县思旸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岑巩县大有镇集镇 |
建设单位 |
岑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
基本情况 |
本项目位于岑巩县大有镇集镇,占地面积6000m2,总建筑面积5000m2。建设业务综合大楼1栋(共4层)、宿舍楼、食堂及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及公共设施等。该项目总投资3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4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6.5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 (1)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妥善处理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依托周边民房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应文明施工,严格施工管理,设置围挡,合理规划施工物料的堆放,对施工场地产生的粉尘进行洒水降尘,施工场地边界使用防尘网,场地道路进行硬化,在场地出口处设置车轮清洗设施,运输车辆低速或限速行驶。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设备优选先进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机械运行摩擦噪声;对振动较大的设备使用减振机座;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禁在夜间及中午进行施工。对运输车辆采取限速行驶及禁止夜间鸣放高音喇叭的措施,减少交通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弃土石方运往当地指定的渣土场处置;建筑垃圾收集后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岑巩县环卫部门处理;装修阶段产生的废油漆、涂料容器等,属于危险废物,须单独贮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或处置;装修废纸及包装盒等经收集后交废品回收站回收。 2、运营期 (1)水污染防治措施:医学检验或制作化学清洗剂等产生的废水由专用容器收集,进行中和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其中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与其它生活经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医疗废水及洗衣房废水一同通过院内下水管网进入配套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岑巩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并设置抽风机收集产生的恶臭气体,对收集的恶臭气体经除臭装置处理后排放,同时对污泥池进行加盖及封闭运输处理,减少恶臭气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医疗暂存间设置恶臭气体净化装置处理医疗暂存间产生的恶臭气体;及时清运生活垃圾暂存间内的垃圾,防治恶臭气体的产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道引至所在房屋楼顶并高出楼顶2.0m处排放;加强院内楼道通风,降低药物及试剂产生的气味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底噪高效的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管理及维护,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地下室,并对产噪设备进行消音、降噪及减震处理,加强进出车辆的管理,严禁进出车辆在院内鸣笛,严格规定院内禁止大声喧哗。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医疗废物经暂存间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干化消毒后由医疗废物暂存间收集,定期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岑巩县环卫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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