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岑巩县盐井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5月5日—2017年5月9日(5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855—3572759 传真:0855—3517111
通讯地址:贵州省岑巩县大园北路(老职中三楼)岑巩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邮编:557801
项目名称 |
岑巩县盐井桥 |
建设地点 |
岑巩县思旸镇亚坝村 |
建设单位 |
岑巩县交通运输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北洁源安评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基本情况 |
项目位于岑巩县思旸镇坪坝村,新建桥梁190.5米,两岸引道长共90米,桥梁全宽18米,桥梁主跨为3×45m箱型拱桥,边跨均采用1×13m板拱。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 (1)废水:施工期应合理配套沉淀池、冲洗槽、生活废水处理设施,妥善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严禁在河道岸边设置材料或废物堆放场,筑桥材料堆放场设置围挡,并加盖篷布,防治筑桥材料随雨水冲入水体;施工人员餐饮废水及如厕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肥用于周边农地,其它生活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降尘洒水不外排;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教育和环境管理。 (2)废气:粉状材料如水泥等应罐装或袋装,禁止散装运输,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行驶至居民点路段须减速慢行,减少扬尘的产生;施工材料堆放场及临时堆土场应设置围挡,并加盖篷布,定期洒水抑尘;文明施工,对发电机械和施工机械进行适当的保养、维修和操作,以减少施工作业中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3)噪声: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机械运行噪声;施工部分要合理的安排好施工时间和施工场所,尽量缩短施工期,减少施工噪声影响的时间。文明施工,对发电机械和施工机械进行适当的保养、维修和操作,以减少施工作业中的噪声排放。 (4)固废:基础开挖过程产生的土方少量用于项目区内低洼处回填外,其余均用于项目建成后的绿化;废弃的建材及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运至指定的地点处理;废油桶单独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施工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运至指定的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5)生态:做好挖填方平衡,施工过程中合理调配土石方;在指定的取料场范围内取料,取料、弃土完毕后需要补充和完善平整、恢复等;禁止在河道两侧随意堆放物料和踩踏河岸植被;施工完成后,取料场采取放缓边坡,弃土场平整碾压,进行砾石覆盖,减少对生态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结合水土保持方案中所提出的生态恢复工程,依据项目总体规划方案和区域生态建设要求制定恢复目标,确定生态恢复方案。 运营期 (1)水环境:加强对通过该桥段的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物质、油类的车辆的运输管制;在桥头和桥尾配套修建沉砂池收集处理初期雨水,防治初期雨水未经处理而造成水体污染。 (2)大气环境:设置专业清洁人员保持桥面清洁,加强交通管理,限制汽车荷载和通行速度,降低汽车扬尘及尾气排放量;载重货车实行密闭运输,降低在运输过程中的抛撒或泄漏等,减少拟建桥段路面的垃圾和尘土;抽查汽车尾气,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加强桥面养护工作,定期洒水。结合当地生态建设等规划,加强桥梁两侧绿化。 (3)固废:运行车辆的洒落物、车辆轮胎泥沙、行人丢弃的垃圾以及桥梁管养过程产生沥青废渣,由道路管养工人负责及时清扫、集中收集处理。 (4)声环境: 设置路埂、限速标志牌、禁止鸣笛标志牌以及相应的声屏障以减少对敏感点的声环境影响。 (5)生态环境:加强桥段设施的维护,养护中所需砂石料必须在指定料场采掘,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必须清运,妥善处置。 3、落实环境风险防治措施。合理设置桥梁排水系统,进一步优化事故应急设计方案,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进入水体。委托专人清运、处置事故污水,由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理。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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