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州污普办下发的名录库,县环保局、县市监局、县水务局共同核对,严格筛选,确定我县没有大于一蒸吨的生活锅炉,市政入河(湖)排污口共计57个。2018年5月17日,组织了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对全县开展了市政入河(湖)排污口清查工作。截止5月31日,全面完成市政入河(湖)排污口57个的清查工作,录入了系统,通过了审核。
下一步,岑巩县将继续按照国家、省、州的统一要求和工作部署,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全县辖区内工业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清查等相关工作,序时推进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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