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贵州省定价目录(2018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对岑巩县鑫鑫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岑巩县利民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客运成本进行测算,并对黔东南州各县(市)的出租汽车客运价格情况进行调查,结合岑巩县实际,我局草拟了《岑巩县出租汽车客运价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4年11月30日前将修改意见或建议通过电子邮件(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或信函的方式反馈至岑巩县发展和改革局。逾期不报视为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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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岑巩县出租汽车客运价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岑巩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1日
附件1
岑巩县出租汽车客运价格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调整原则
对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实施定价,建立“打表收费”运营机制运营的出租汽车统一配置计程计价设备、具备出具服务收费票据功能、统一车内粘贴明码标价公示标识,实行透明消费管理。
二、计程范围界定
计程范围界定总体围绕《岑巩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结合市政道路实际对部分区域做适当调整,确定出租车计程范围。东部点:岑巩县第一污水处理厂;东北点:大有镇大有村狮子桥头;北部点:岑巩县经开区贵州长宇新材料有限公司;西北点:贵州宇龙钢绳有限公司(思旸镇寿溪口原农机厂);西部点:思旸镇龙江村二道水;西南点:㵲水街道振兴大道上大桥;南部点:朝阳路老大桥;东南点:㵲水街道振兴大道下大桥。以上各点连线形成的不规则圈为出租车计程范围。县城区发展扩容,城区界定另作明确。
三、调价方案
(一)拟调整方案
方案一:
(1)起步价:白天(6:00-23:00):4元,起步里程2公里;夜间(23:00-次日6:00):5元,起步里程2公里。
(2)计价方式:2公里内按起步价计费;2公里至5公里内按每公里1.60元,每500米0.80元计费,不足500米按500米计费;5公里至10公里内每公里2元,10公里外每公里2.50元,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费。
(3)返空费:出租车出城行使10公里内不收取返空费;超过10公里部分,加收50%单程返空费,双程用车无返空费。
(4)超过县城规划区包车价格由乘驾双方自行议价。
方案二:
(1)起步价:白天(6:00-23:00)5元,起步里程2公里。夜间(23:00-次日6:00):6元,起步里程2公里。
(2)计价方式:2公里内按起步价计费;2公里至5公里内按每公里1.60元,每500米0.80元计费,不足500米按500米计费;5公里至10公里内每公里2元,10公里外每公里2.50元,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费。
(3)返空费:出租车出城行使10公里不收返空费,超过10公里部分,加收50%单程返空费,双程用车无返空费。
(4)超过县城规划区包车价格由乘驾双方自行议价。
(二)除了以上收取的项目和标准外,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三)出租汽车运价结构调整需重新对计价器程序更新、调校、检测所支付的费用由出租经营企业承担,不得转嫁给汽车司机。
(四)各出租车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在出租汽车车厢内外张贴《岑巩县客运出租汽车价目表》,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五)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及司机应向乘客做好我县出租汽车运价结构调整有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三、适用范围
本出租汽车客运价格调整方案的适用范围为岑巩县客运出租汽车。
四、执行时间
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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