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已经2025年7月9日第2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主任:郑栅洁
附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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