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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巩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 2020-09-24 17:21 字体:[]

1.对外公开的内容

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主要工作职责、内设机构及服务要求、局班子成员的分工、首问责任制的内容和要求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职责和服务对象的需要,确定8项对社会公开项目,分别是:《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四十规定行为的处罚《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的处罚负有烈士遗属优待义务的单位不履行优待义务的处罚军人死亡抚恤金发放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发放残疾军人抚恤金烈士家属祭奠费的给付烈士评定申请材料审查工作

2.对内公开的内容

(1)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2)局机关人员编制配备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调整、交流等人事变动情况,考核奖惩、工资调整、党建设等事项;

(3)每季度财务收支情况;

(4)公益事业活动情况;

(5)物资采购情况;

(6)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3.公开的形式

(1)局机关政务公开形式主要是设立和办好政务公开栏,在局办公楼一楼设置固定的党务、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有关事项。其他公开的内容能上墙的都要上墙。

(2)印发政务公开资料。各业务股室根据管理的业务工作,制作办事指南(包括需提交资料、办事程序、办事期限等),贴在本局政务公开栏和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大厅,让办理各项业务的对象查阅。

(3)根据实际,通过民主生活会、干部职工座谈会等形式,通报干部职工关心的问题。

3.公开程序

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的内容,由有关股室提供,报局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核和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并将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备案,统一归档,保存备查。

4.基本要求

各股室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必须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效监督原则,必须把便民、实用、实效放在工作首位。具体要做到:一是要突出重点。凡运用行政权力办理与服务对象相关的事项,容易产生不公开、不公正,甚至腐败问题的权力运行环节都要实行公开。二是要讲求时效。政务公开时间要与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三是要易于操作。政务公开工作要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真正做到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利于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