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巩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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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全称:岑巩县教育局

规范简称:县教育局

办公地址:贵州省岑巩县新兴大道36号

办公电话:0855-3575258  传真号码:0855-357331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贵州省岑巩县新兴大道36号

邮政编码:557800

负责人姓名:杨海兰

县教育科技局设下列机构: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宣传、督办、机要、保密、教育信息、教育年鉴、新闻发布、政务公开、机关资产、局机关设备的采购配置、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外事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协调和处理各级各类学校有关工作。

咨询电话:0855-3575258

负责人:袁宗博

二、教育人事和档案服务中心

负责拟定定组织实施全县教育系统人才建设规划;统筹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各中小学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干部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各中小学股级干部的考察考核任用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评优评先工作和职称评定工作;负责中小学职称评审管理工作;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报到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局机关文书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工作;负责教育局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的拟定和实施;负责搜集、整理局机关文书档案资料和全县教职工(包括离退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负责办理局机关文书档案和全县教职工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以及转递工作;负责接管、代管全县大中专毕业生的学生档案;负责做好局管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确保其档案资料的完整性;负责定期向县档案馆移交局机关文书档案和教职工死亡档案;协助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开展档案任前联审工作;协助教育工委规范管理中共党员档案;配合教育工委、纪委监委、组织、人事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与利用工作。

咨询电话:0855-3573319、0855-3573640

负责人:肖定军、胡世明

三、教育党群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教育党群服务中心日常工作的管理,起草党建工作计划、总结,党建工作信息采集、整理,文件起草收发、上传下达;

2.全县教育系统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党员信息采集、整理和党员年报统计,党员内网管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整理等工作;

3.本系统发展党员规划的落实,全县教育系统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后备干部的学习、培养、培训、教育、考核和考察工作;

4.拟制教育系统党建年度目标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

5.本系统党务资料的录入、维护、更新等工作;

6.召开党建例会,落实会议通知、材料准备等工作;

7.各学校铸魂平台的使用、维护、监督、管理等工作;

8.协助工委领导抓好各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咨询电话:0855-3572517

负责人:张洪顺

三、基础教育站工作职责

1.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含特殊教育、民族教育) 管理工作;指导民办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组织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思想政治及德育教育工作;

2.承担全县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学籍管理、证书发放工作。按上级要求,办理好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做好会审学籍工作;

3.参与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布局调整工作;负责九年义务教育的招生和考试工作;编制全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负责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

4.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5.负责全县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实施;督查中小学教材、教辅用书、教学用具的使用情况;

6.负责全县学校少先队、共青团工作;指导中小学德育、班主任队伍建设及留守儿童教育和留守儿童之家管理工作;

7.研究制定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规定及评估标准;组织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规范基础教育教材、教辅管理;

8.负责基础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为教育决策提供参考;

9.热情接待群众来电来访,耐心做好有关政策、规定的解释及答复工作;处理好突发事件;

10.依法对公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实施申报备案、登记注册办证和年检;

11.负责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和治理工作,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

12.负责编制全县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实施好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建设工作,配合做好区域性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作;负责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管理工作、特殊教育巡回指导工作、教学研究工作;

13.负责全县中小学体育艺术教育管理工作。

咨询电话:0855-3571256

负责人:安忠建

四、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1.在局党组指导下,结合县域内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做好学校布局调整规划;

2.积极创造条件,争取上级建设专项资金,争取更多项目落地实施。

3.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各类教育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4.严格各类教育工程项目管理,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各类教育工程进度,按时完成年初下达的建设计划;

5.做好项目资料归档工作和日常各类材料的报送工作。

咨询电话:0855-3573643


负责人:钱国才

五、岑巩县中小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办公室

1.组织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抓好安全和稳定工作,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2.协同相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及时妥善处理学校的突发事件;

3.受理来信来访。

联系电话:0855-3572587

负责人:王世斌

六、学生资助和营养改善计划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本县农村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学生(幼儿)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制定有关农村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学生(幼儿)营养改善计划的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

2.严格按照《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黔府办发〔2011〕34号)和《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科〔2016)7号〕要求,切实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下达的指标范围内实施,不得擅自减少、挪用下达的专项资金,确保学校正常供餐。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3.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强化对食堂从业人员和陪餐人员的健康,环境卫生、饮用水源和餐用具清洗与消毒的监管,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学校食品安全稳定;

4.完成“校农结合”相关工作,严格要求我县学校食堂贵州农产品采购必须达到省州要求比例。

5.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方针、政策;收集掌握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信息,并提供咨询服务;

6.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县内各级各类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和国家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7.负责中等职业学校资助工作;

8.负责普通高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9.负责义务教育学校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

10.负责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11.负责高中(省外)和职中(省外)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

12.负责省外高校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

13.负责办理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认定、签订、初审、协调、催收、偿还等工作;

14.负责户籍为本县的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相关工作;

15.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建立贫困生资助工作档案,及时收集和掌握各级各类学校贫困生有关信息;

16.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和其他学生资助工作;

1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55-3572498、0855-3459398

负责人:唐露

七、教研室工作职责

根据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上级教育部门有关教学工作的指示、决定,履行“研究、指导、管理、服务”的工作职能,工作范围覆盖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职责具体分为八个方面:

1.落实课改方案。

①组织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指导、监控学校和教师执行课程计划。组织教师、教研人员参加教育理论学习,重视全面育人的研究,加强对课程、教学、作业和考试评价等教学工作研究,创新教研方式,不断总结和推广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提高教师业务水平,优化教学过程,改进教学方法,完善教学评价,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②组织各学科教师学习并掌握课程教材改革方案、行动纲领、课程标准及各类课程的教材,有重点地引进并开展课堂教学综合性和单科性改革实验,努力探索和总结教学规律,切实改革课堂教学模式,不断改进教学和学习方式,加强学生的教学参与意识,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恰当应用教育技术,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③抓好三类课程(基础型、拓展型、研究型)的开设、管理与指导,检查各校(园)执行课程标准,教学计划和使用教材的情况。

④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编写、审订地方教材、乡土教材、补充教材和有关教学参考资料。

2.指导课堂教学。

①制定教学常规及学科教学的管理制度,指导帮助学校建立规范的教学秩序,组织实施对各学科的教学检查。

②组织好片区(学区)教研活动,建立联系、蹲点、包干制度,推动各校不断改进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努力打造高效课堂。

③开展教学指导活动,组织观摩教学,举办专题讲座和辅导等,有计划深入学校听课,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指导教学。

3.抓好质量管理。

①每学年组织1次全县统一试卷的抽测、分析、评价、反馈。

②有计划地加强中小学毕业班教学质量调研分析的力度。

③加强教学改革和考试改革的研究与指导,积极搜集、提供教研、教改、教学信息,做好全县及外地教研、教改、教学经验的推广工作,最大限度的提供信息与资料服务。

④健全教学质量跟踪和测评监控机制,检查、评估学校教学质量。

4.实施科学评价。

负责全县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指导和研究工作。监控学科教学质量,组织教学质量评估、学业评价和必要的统一测试。

①根据发展性原则评价各校教学质量,发挥评价的激励和管理功能,使每所学校明确努力方向。

②进行初中起始年级学生起点调研,落实中小学教学衔接措施,完善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③根据重要考试的各校业绩撰写分析报告供领导和各校参考。

5.开展课题研究。

依据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教研规划及课题管理办法,提出本县的教育科研、教学教研的整体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做好教育科研的课题申报、管理、结题及成果的推广等工作。指导学校和教师围绕教学着重在学科教学研究、课改实施研究、教学质量管理研究等方面开展课题研究,并带头参与课题研究实践。

6.培养教师成长。

①组织和举行中小学教师教学基本功(教学技能)比赛、优质课竞赛、教学研究论文评选。

②安排中青年骨干教师执教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承担教学研究课题。

③选拔中青年优秀教师参加省、州级教学比赛。    

7.落实教学视导。

教研室组织的教学视导着重在全面听课、检查备课、作业批改、教研组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每学期教学视导须覆盖全县各中学、中心小学、幼儿园,并抽查部分村小和教学点及村幼儿园。

8.组织学科竞赛。

组织和指导学校开展学科课外活动与选修课教学活动,积极举办形式多样的学科竞赛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特长,使学生全面发展,实施素质教育。

联系电话:0855-3573649

负责人:景福生

八、教师培训中心工作职责

负责完善教师发展规划制度建设,以“面向全体、提升发展、按需施训”原则,采取网络研修、集中培训、校本研训、名师研修、外派研修等方式,进行全员素质提升、青年教师专业发展、骨干教师素质提升、薄弱学科教师等培训;负责配合国家、省、州关于教师继续教育的各项统计、培训工作,落实各项培训任务。

负责组织各类学校对教师进行师德师风培训、考核、统计工作;组织各类学校对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进行审核、登记;配合县语委进行推广普通话宣传工作;负责县域内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负责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55-3572752

负责人:林华

九、纪检监察室职责

纪检监察室负责教育系统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指示、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全系统党组织、党员干部和从政、从教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处理教育系统党员、党政领导干部和党组织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转办的揭发检举、控告、申诉、信访案件,协助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负责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积极参与“三重一大”会议,参与干部选拔任用、招生考试、大宗物资采购和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的监督;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县委教育工委、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855-3572517

负责人:邓金元

十、县教育招生考试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负责普通高考考生资格审查、体格检查、网上报名以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中考的组织实施工作;周密安排考务工作;负责招生考试的各项培训工作;负责招生考试试卷的接送、保管、安全、保密工作和学生信息的保密工作;负责保管考生档案,做好普通高考考生档案提取工作;负责组织成人高考资格审查报名工作;收集整理招生考试文件和有关资料;负责招生、考试的统计分析、信息传递以及反馈工作,及时总结,向局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准确的数据;向招生学校提供及时、准确、可靠的招生考试信息,做好纽带作用;做好学生家长及考生的来信来访工作;完成县教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55-3571067

负责人:廖薇薇

十一、岑巩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工作职责

2019年3月,岑巩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撤并到岑巩县教育和科技局。2020年8月恢复成立岑巩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承担岑巩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在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教育督导的具体实施。

1.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本县教育督导工作,制定有关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

2.组织教育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

3.对乡镇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和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定期对专职督学、兼职督学、责任督学等开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教育管理、教育质量评估和监测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并采取措施支持督学开展教育督导科学研究与交流,提高督学专业能力。

5.组织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根据本县域内的学校布局和在校学生规模等情况设立教育督导责任区,并为责任区内每所学校指派责任督学。指导责任督学开展工作,及时收集责任督学对学校规范办学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并对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

6.完成贵州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岑巩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交办的教育督导工作。

7.根据县域内教育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导。

8.完成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向县人民政府报告评估情况,向县教育行政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二、学前教育中心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幼儿教育方针、政策、拟定有关规章制度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幼儿园学籍管理和统计数据汇总工作;

3.负责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的综合管理;

4.承担对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制定相关标准;

5.负责民办幼儿园的审批工作;

6.完成县教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55-3573642

负责人:张小婧

十三、电教站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电化教学、网络管理、网络安全、仪器设备采购、仪器设备管理、电教实验竞赛、网络平台管理、网络技术支持等;对接各校电教管理部门、各大网络运营商、县网信办、公安网监部门、县工信局等部门,接受局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855-353872

负责人:黄九坤

十四、窗口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负责接听窗口工作电话,对办事群众求助中信息与咨询、政务公开与办事指南类的服务及时给予解答,对不能当场解答的问题,做好记录,及时移交给相关科室;负责教师资格证的认定工作,主要包括材料收集、初步审核以及发证工作;负责生源地助学贷款及还款的工作,包括对助学贷款的审批,信息的变更及维护;负责非税收入工作,主要是中考、高考相关费用的收缴;负责事项清单录入管理的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855-3560538

负责人:吴永胜

十五、财务室工作职责

1.参与拟定教育拨款、教育经费筹措的有关政策;

2.统筹管理有关教育经费及本级账务处理;

3.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及直属单位(含所属学校)的财务监管工作,并监督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4.编制局机关教育事业费预、决算;

5.指导和推进学校总务财务工作;

6.负责全县教师工资发放统计、分析工作;

7.负责教育经费季、年报的填报及分析;

8.负责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填报、分析工作;

9.负责资金各项目的绩效填报、分析及评价等工作;

联系电话:0855-3573642

负责人:张成忠

十六、青少年活动中心工作职责

1.组织各校科技辅导员参加省、州、县各类培训;

2.组织各校科技辅导员指导学生参加一年一度“贵青杯”比赛及省、州举办的科技辅导员论文大赛;

3.协助省、州、县科协到各校或乡镇开展科普宣传;

4.协助妇联宣传“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

联系电话:0855-3575258

负责人:龙通萍

十七、岑巩县中小学校财务管理中心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和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制度。负责做好单位报账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2.统一集中处理学校的财务收支业务,做好资金的集中管理和支出全过程的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承担核算单位的任何债权、债务和其他法律责任;

3.对单位所有资金进行集中核算,统一进行会计账务处理,会计核算实行电算化;

4.及时记录、计算和报告学校各项资金的增减变动及其结果,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促进教育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依法监督学校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做好学校会计资料和电算化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和移交工作;配合学校和财政部门做好经费预算、决算、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等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855-3459258

负责人:白贵龙

十八、工会工作职责

1.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推进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2.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坚持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形势教育和法治教育,搞好群众性自我教育活动。

3.依法维护教职工民主权利,开好教职工代表大会,健全民主制度,加强民主监督,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民主管理学校。

4.保障教职工生活福利,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开展教职工互助互济活动,搞好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组织无偿服务,加强扶贫工作;兴办小福利设施,改善生活和工作条件。协助有关方面做好离退休教职工及其家属的工作,解除教职工的后顾之忧。

5.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坚持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勤俭节约、讲求实效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充实活动内容,提高活动质量。

6.维护女教职工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妇女儿童的现象作斗争、针对女教职工的特殊问题,做好保护工作。

7.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8.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坚持工会群众化和民主化,搞好工会小组工作。接收新会员,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教育。

联系电话:0855-3575258

负责人:何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