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畅通社会监督渠道,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现面向社会公开统计违法行为举报渠道,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一、受理范围
对全范围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
二、举报渠道
(一)电话举报:0855-3574977。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信函举报邮寄地址:贵州省岑巩县滨河西路9号岑巩县统计局办公室(收)(邮编:557800)。
信封标注:统计违法线索举报。
(三)电子邮箱举报:邮箱:cgxtjwfjb@163.com。
邮件标题注明:统计违法举报,邮件中写明被举报单位(个人)、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材料。
(四)现场来访举报地址:贵州省岑巩县滨河西路9号岑巩县统计局办公室。
接待时间:工作日办公时段,请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及佐证材料。
三、投诉举报人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尽可能提供被举报对象、违法时间、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提倡实名举报,便于核查反馈。
2.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故意提供虚假线索,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受理机关依法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4.不属于统计违法行为的信访、咨询事项,不予受理,请向对应主管部门反映。
岑巩县统计局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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