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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巩县统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县统计局 作者:岑巩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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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州统计局的精心指导下,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提高数据质量为中心,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扎实开展统计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和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统计职责,确保各项政策落地生根。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学习,结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以及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各项法律法规履行统计职责。根据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及州统计局权责清单编制情况优化权责清单管理,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增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综合服务能力。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与清理,不断提升统计治理效能。一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程序,强化公众参与、审查审核和评估论证工作,推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机制。二是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常态化坚持“关口前移、发现即纠正清理”原则,通过行文清理、收文系统监测等方式,杜绝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我局对相关征求意见的来函积极提出修改建议,及时反馈。2025年以来,未发现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

(三)加强部门协作,行政执法情况通报常态化。2025年9月16日,根据《2025年岑巩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我局联合县市监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贵州长宇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统计基层基础检查,重点对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管理制度的情况,未发现统计违法相关问题。

(四)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准确界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不断强化决策规范化建设。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统计法治建设取得长足进步。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六)多渠道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持续开展数据核查,今年以来,岑巩县统计局强化基层统计能力建设,加大对一线统计人员的常态化培训力度,统一标准、规范流程,配强数字化采集设备,从操作层面减少技术性误差。推行企业数据质量承诺与信用管理,将统计数据质量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对虚报、瞒报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压实主体责任。优化数据采集方式,在安全合规前提下,逐步推动部分领域从层层上报向直接采集过渡,减少中间环节干扰。各专业采取“一对一”服务的方式,到单位或企业开展指导工作,督促企业和单位严格执行各专业统计报表制度,建立和完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收集整理好数据支撑佐证资料,指导督促各乡镇执行分村数据汇总上报制度,规范所有统计上报数据与佐证资料同步整理归档备查。各专业数据支撑佐证实现全覆盖,现已实现统计数据核查工作常态化。

(七)依法履行普法职责,深化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根据县政府及上级统计部门安排部署,我局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日、“统计服务下基层”“面对面”普法宣传等多种宣传形式,面向全县调查单位、社会公众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内容。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乡入企,深入12个乡镇(街道)、单位(项目)及企业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充分运用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转载上级部门及司法机关制作的普法视频、动漫、图文等普法宣传媒介,加强对宪法、统计法的学习,提升全体统计干部的法治意识。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学习贯彻力度还需进一步提升。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精神方面,部分乡镇(街道)、各部门传达学习不够深入,对《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中央文件精神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统计基层基础还需进一步提升。乡镇(街道)一直以来没有相应的统计编制,统计人员均为其他站所人员,因基层工作繁杂,统计人员身兼多职的情况较多,能连续从事统计工作三年以上的较少,基层统计队伍稳定性不足的情况依然存在。三是统计执法力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截至目前,我县统计执法证持证人员仅1人,达不到统计执法检查需2名执法人员的要求,难以正常开展统计执法工作。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或者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压实责任,充分发挥第一责任人在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一是确保制度落实并压实责任。全力推动统计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善,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契机,持续推动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落实工作,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通过建立清晰的问责机制,将数据质量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实时跟进,确保法律制度落地生根。二是严格执法与强化监督。旗帜鲜明地支持统计执法工作,为执法活动提供坚实保障。这包括加强对统计执法力量的建设和统筹,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考取执法证,解决基层可能存在的“执法力量不足”问题。同时,要严格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积极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对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公开通报,形成有效震慑。在监督方面,要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积极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如纪检监察、巡视巡察)贯通协同,提升监督合力。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方面。一是强化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坚持把党内法规制度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全局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和党性实践锻炼各环节、融入党建工作和统计业务工作各方面、落实到党组履行职责全过程。通过开展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发放读本等方式,多形式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学习常态化,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不断强化党内法规制度意识。二是把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纳入统计监督质效、统计数据质量、统计服务能力、干部作风、能力建设等重点工作中,层层压实执规责任,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持续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切实加强学法用法。进一步把统计法律法规融入统计专业知识学习的日常,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职工会议进行全面学习,2025年党组会议学习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干部会学习4次。同时推动全县各单位常态化开展统计法治学习,并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进党校2期,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统计法治意识。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学习监督,提升理论学习力度。持续跟进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精神及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让全体领导干部进一步加深对统计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做到学习到位、学以致用,坚决落实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中去。

(二)强化防范警示,提升统计法治意识。加强统计法治教育专题培训,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只有不断把统计法治意识植入统计基层,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才能得到更好的保障。同时,加强对统计数据质量排查常态化,持续加强重点领域指标排查,坚守统计法律“红线”,维护统计工作的权威性,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三)抓好基层基础,提升基层统计能力。一是严格执行统计工作制度,严格按照统计调查制度、报表制度开展统计调查工作,确保我县统计数据客观真实。二是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培训指导,把企业(项目单位)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当成常态化工作,促进全县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不断提升。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目前我县统计执法证持证人员仅1人,达不到统计执法检查需2名执法人员的要求,对正常开展统计执法工作,难以执行。动员符合条件的统计干部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对通过考试的人员给予适当激励,增强统计人员参加考试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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