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5月31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7月11日,巡查组向县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根据县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县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照单全收,第一时间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传达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全面分析巡察反馈的问题,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中共岑巩县财政局党组关于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科学周密部署,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全面抓好整改。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巡察反馈“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问题
1.针对“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完善学习计划。将中央、省、州、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州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等内容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在会议召开后及时组织学习。二是规范学习活动。坚持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每季度不少于1次,党组会每月不少于1次;党支部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适时召开局务会、全体干部职工会,将上级会议精神传达到干部职工。
2.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中全会、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组会、支委会等会议“第一议题”。党组会、局务会、党支部支委会、党支部党员大会、干部职工会等会议都将学习内容列为“第一议题”。
3.针对“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局党组会议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二是印发《中共岑巩县财政局党组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工作。
4.针对“约谈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
坚持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适时开展预防提醒谈话。谈话前制定谈话提纲,谈话后做好谈话记录和材料归档。
5.针对“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党建工作指导。印发了《县委国有企业工委职责》《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要点》等制度文件,不断规范对国企党建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二是加强督查检查。制定了《关于开展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交叉检查的通知》,对党建、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开展全面监督检查。组织企业签订《岑巩县县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生产检查。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人员参加培训,进一步提升县属国有企业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二)关于巡察反馈“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
6.针对“公车管理不到位,厉行节约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公务用车管理机制,明确专人负责车辆管理。二是建立县财政局公务用车登记制度,强化日常监管。三是根据县公车改革意见,车辆已统一划拨至相关公司管理使用,并严格按照现行规定使用公务用车。
7.针对“食堂管理不力,铺张浪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完善食堂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堂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对食堂人员日常采购进行监督,确保食堂管理的规范性。二是通过线上线下宣传杜绝浪费粮食, 自觉排队摆放餐具等内容, 要求自觉遵守食堂就餐管理制度,坚决抵制浪费,做到相互监督。
8.针对“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财务审核的制度和流程,确保审核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二是对部分报销无分管领导和财务分管领导签字问题,已完善相关审批手续。
9.针对“先出差,后审批。”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出差审批流程管理。进一步完善出差审批制度,明确出差审批流程。出差需提交详细的出差申请、包括出差目的、时间和地点等信息,建立出差申请审批责任制,明确审批人员职责。严格按照出差审批流程管理,先审批后出差。
10.针对“白条入账、无发票支付费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报销审批制度,建立完善财务审核把关制度。二是清理白条、无发票支付费用。三是组织开展局机关工作人员财务报销相关制度学习,提高财务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加强审核把关。
11.针对“先开发票,后签合同。”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细化财务支出管理环节,明确环节把关责任,做到事前报告支出计划、办理厉行从简节约、报销按程序审签。
12.针对“合同要素保障不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签订合同等经济行为,建立由主办股室报请党组会议研究审议,并落实专人审核把关制定,规范合同签订,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的作用,增强依法履约意识。二是查缺补漏,已按采购程序完善相关材料,举一反三完善采购程序,加强监督管理。
13.针对“项目建设事项变更,未提交党组会议研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立行立改,涉及项目建设事项变更,必须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审议。二是对项目更改事项未提交党组会研究、也未补充完善合同协议情况。已按程序与施工方签订补充合同。
(三)关于巡察反馈“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问题
14.针对“以局务会代替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中共岑巩县财政局党组议事清单》《中共岑巩县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进一步严格区分党组会和局务会职责,并严格抓好执行。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明确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杜绝用局务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的情况。
15.针对“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非党组成员参与表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党组领导班子学习《党组工作条例》。严格按照《中共岑巩县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制度,明确非党组成员的班子成员只列席会议,不参与表决。
16.针对“未严格执行‘末位发言’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坚持集体决策,党组书记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执行末位发言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17.针对“议事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督促指导。分管领导履行好监督职责,督促指导办公室工作人员及时规范做好会议记录,要求对表决发言过程逐一进行记录。二是加强对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通过参加理论知识和业务指导培训、督促开展个人自学等形式,提高其思想认识、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工作责任心。
18.针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听取党组和班子成员工作汇报,谋划下步工作开展。二是年初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党建工作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全过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在财政工作中得到有效贯彻。通过党组会、干部职工会等形式,将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
19.针对“党建工作业务不熟,底数不清。”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党务工作者加强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根据省、州、县委组织部培训安排,选派党员参加党务业务培训,提升党建业务水平。会议召开前,认真清点到会人数,制定会议签到册,严格落实到会签到制度,认真核实记录中应到会情况。
20.针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相互批评辣味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党内法规。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性。二是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要求党员干部实事求是提出批评意见,直截了当指出问题和不足,真心实意提出改进意见,真正做到红脸出汗。
21.针对“参会人数不符合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党务工作者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积极响应省、州、县委组织部培训安排,选派党员参加党建业务工作业务培训,提升党建业务能力。二是会议召开前,认真清点到会人数,制定会议签到册,严格落实到会签到制度,认真核实应到实到会人数,未达到应到人数的及时通知应到会人员到会场后才进行会议。
22.针对“党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要求,规范支部换届选举程序,并做好相关记录,做到记录详细、规范、清晰。
(四)关于巡察反馈“落实巡察审计整改等”方面问题
23.针对“对干部日常监管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岑巩县财政局考勤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到和规范请销假手续。二是党组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组工作的重中之重。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要求,认真履行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4.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强化公务接待清单管理和审批制度,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实行接待。二是督促补开正式发票,补缴税费,同时补充相关审批手续,坚决杜绝白条入账现象。三是加强对财务人员学习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25.关于“党组议事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中共岑巩县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中共岑巩县财政局党组“三重一大”监督实施方案》等制度,将重大事项全部纳入党组研究范围。二是党组书记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执行末位发言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县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县财政局党组将继续紧盯问题抓整改、强化责任促落实,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的原则,持续做深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55-3571808;邮政信箱:贵州省岑巩县财政局四楼办公室,邮编:557800;电子邮箱:qdnzcgxczj@163.com。
中共岑巩县财政局党组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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