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积极建立特殊困难群众关爱走访机制。各村(居)委会、驻村干部对分散特困供养中的失能半失能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中的重病、重残人员,每周至少走访探视1次。对城乡低保家庭因意外事件等情况导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家庭成员中同时存在2人以上重残、重病人员的,至少每月走访探视2次。今年来,累计走访探视分散特困供养中的失能半失能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中的重病、重残人员160户。
二是重点理清困难群体需求。通过电话、微信、“敲门”等方式,各乡镇、村居加紧对困难群体开展排查,摸准基本情况,逐人登记造册,建立信息台账,理清困难需求,第一时间掌握、受理、回应,让群众求助有门、解难有望。截至目前,共排查180户,其中救助59户、发放救助资金11.72万元。
三是及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为降低疫情对困难群众的影响,以及时、足额为准绳,今年来,累计发放各类困难群众补助资金4891.79万元。其中,城乡低保3701.69万元,特困补助资金869.72万元,向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累计发放生活补助资金86.55万元;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13.39万元,其中,针对因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导致生活困难群体,核实符合救助条件共163户,共计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资金10.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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