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㵲水街道办事处,岑巩经济开发区管委,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岑巩县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县司法局。县司法局要加强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协调,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评估,重要情况及时报县人民政府。
附件:
岑府办发[2021]22号 岑巩县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 (附件1).xlsx
岑府办发[2021]22号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参考范本 (附件2).docx
2021年9月25日
政策解读:http://www.qdncg.gov.cn/zwgk/xxgkml/jcgk/zcjd/202110/t20211018_709292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