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府任〔2021〕9号
县人民政府关于涂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㵲水街道办事处,岑巩经济开发区管委,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涂伟同志任岑巩县投资促进局局长,不再担任岑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洪岑同志不再担任岑巩县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