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巩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岑巩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三月
目 录
前 言
《岑巩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于2011年经省政府批复实施。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对加强土地宏观管理和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生态环境用地,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
《规划》批准实施后,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贵州岑巩经济开发区(省级经济开发区),全县发展形势和思路发生变化。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和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为更好地保障“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岑巩县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对《岑巩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进行调整完善,编制《岑巩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编制完成的规划调整方案由岑巩县人民政府按法定程序上报,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一章总则
一、调整目的
根据岑巩县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和《黔东南州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完善主要规划指标分解方案》,围绕岑巩县“十三五”时期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和相关规划,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开展“三线”划定,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强化规划对科学发展的保障作用,促进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实现耕地保护更有力、节约集约用地更高效、用地空间布局更优化、“多规融合”更深入、经济社会发展可持续等目标。重点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地。保障岑巩县在“十三五”期间“有地用、地好用、用好地”。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规划中期评估成果。在已经形成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基础上,完善规划中期评估成果。
(二)合理调整完善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合理调整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确保布局总体稳定、质量有提高,坚守耕地保护红线;适当调整建设用地规模,保障“十三五”稳增长、促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
(三)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在坚持统筹安排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基本农田、建设用地布局的调整优化。
(四)划定“三线”,推进“多规合一”。结合规划调整完善统一部署,优先划定“三线”,即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在“三线”划定的基础上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底盘”,推进“多规合一”。
一、调整原则
(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坚持现行《规划》确定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基本不变,继续实施土地分区引导原则、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局部调整完善现行《规划》,加强耕地保护,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二)应保尽保、量质并重。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既要守住耕地数量,更要保证耕地质量,除安排的生态退耕和相关规划需要占用的以外,均予以保护;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均应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按照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用地的总要求,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
(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五)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生产力、交通布局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做好规划控制,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二、调整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8、《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9、《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
10、《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技术标准
1、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2010);
2、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1-2009);
3、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7-2010);
4、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5-2010);
5、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2-2009);
6、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6-2010);
7、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耕地质量评价、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等其他相关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
(三)相关文件
1、《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
2、《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
3、《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
4、《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
5、《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4〕119号);
6、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
7、《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
8、《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贵州省水利建设三大会战实施方案(2013-2020年)的批复》(黔府函〔2013〕273号);
9、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5〕10号);
10、《贵州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指导意见》;
11、《贵州省生态红线划定方案》;
12、《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研究报告》;
13、《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府发〔2016〕32号)。
(四)相关规划及成果
1、《贵州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贵州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08-2020年)》;
3、《贵州省城镇体系规划》;
4、《贵州省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综合规划》;
5、《黔东南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6、《岑巩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7、《岑巩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8、《贵州省高速公路网加密规划》;
9、《岑巩县县城总体规划(2010-2030年)》;
10、《贵州岑巩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3-2030年)》;
11、《贵州省岑巩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
12、《岑巩县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划(2016-2020年)》;
13、《岑巩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3-2025年)》;
14、《岑巩县“十三五”农业发展规划(2016-2020)》;
15、《岑巩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16、《岑巩县“十三五”交通运输规划》;
17、《黔东南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完善指标分解方案》。
一、调整范围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的层级为现行岑巩县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范围与《岑巩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规划范围一致,总面积149001.94公顷。
二、调整期限
本次规划调整以现行规划实施评估为基础,以2014年为基期,调整的期限为2015-2020年。
一、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规划评估和规划调整完善以最新的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及其连续变更到2014年的数据为基础数据,遵循统一的标准、时点、底图、用地分类和成果要求,保持规划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和现势性。
二、社会经济数据:采用岑巩县统计局正式发布的数据。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采用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文本、说明、图件及1:1万数据库数据。
第二章规划调整背景
一、岑巩县地理位置
岑巩县位于贵州省东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东北部,介于东经108°20′28″—109°02′14″,北纬27°09′16″—27°31′38″之间,处于湘黔两省三地(黔东南、铜仁、怀化)交界处,距省会贵阳有300多公里,铜仁大兴飞机场100千米(高等级公路约1小时)。同时,也是华东、华南进入大西南的主要交通要道,湘黔铁路320国道和国家重要的交通走廊沪昆高速,是贵州经济东联战略的前沿阵地,华中、华南西进贵州的必经之路。
岑巩县区位关系图
二、自然资源概况
(一)自然条件
岑巩县属中亚热带季风温暖湿润气候区,降雨丰富。县境内年平均气温在13~16℃之间。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2.6-5.0℃,最热月7月平均气温23.8~26.2℃。极端最高气温37.3℃,极端最低气温-9.2℃。年积温为5000~6000℃。无霜期为312天。多年平均日照时数1156.9小时,日照率为26%。年平均降水量为1142.7mm。春旱、冰雹、倒春寒、秋季细雨绵绵、低温等灾害性天气时有发生。
(二)土地资源
岑巩县国土面积1490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24148.06公顷。土壤共分六个土类,其中地带性土壤有黄壤和红壤两种,非地带性土壤有石类土、紫色土、潮土及水稻土。土壤共分六个土类,其中地带性土壤有黄壤和红壤两种,非地带性土壤有石类土、紫色土、潮土及水稻土。
(三)水电资源
岑巩县水能资源丰富,电力充足,输变电能力较强。主要河流有龙江河、龙鳌河、舞阳河三条。
(四)生物资源
岑巩县地处云贵高原向湘西丘陵过渡的斜坡地带,森林覆盖率为53.19%。岑巩土地肥沃,气候宜人,适宜农作物的生产,是有名的"鱼米之乡",盛产优质大米、花生、茶叶、中药材、猪、牛、羊、鱼等农产品。
(五)矿产资源
岑巩矿产资源丰富。主要矿藏有铀、汞、钒、硝、石灰石、大理石、金星石、重晶石等矿产资源。
(六)旅游资源
有被誉为“人间天上”的省级风景名胜区的龙鳌河景区,有被称为是“世界最宝贵的文化遗产”的思州傩艺技,有工艺精湛的思州石砚,有被列为朝廷贡茶的思州绿茶,有风光旖旎,民风浓郁的落箭塘土家族风情旅游村,有著名的平庄万佛长廊溶洞,还有龙田杨泗庙、徐家湾朱木林风光,大有中木召古庄园遗址,县城关的观音阁、禹王宫,注溪衙院田氏古建筑等众多著名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
三、社会经济概况
全县辖7个镇、4个乡、1个经济开发区,129个村民委员会、9个居民委员会。2014年末,总人口22.9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9.6万人,城镇化率41.90%,少数民族11.13万人。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有侗族、土家族族。
全年生产总值31.96亿元,比上年增长15.7%;第一产业总产值6.26亿元,增长7.4%;工业总产值10.58亿元,增长15.7%;财政总收入31646万元,增长25%;财政总支出141760万元;年内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8.42亿元,高于全州平均水平3.4个百分点;坚持大力发展杂稻制种、烤烟、优质水果等优势特色农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17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629元。
一、土地利用现状
2014年末,全县土地总面积149001.94公顷,其中农用地为133064.2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9.30%;建设用地为5127.0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44%;其他土地为10810.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26%。
农用地中:耕地24298.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31%;园地1226.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82%;林地96171.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4.54%;牧草地3411.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9%;其它农用地7956.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34%。
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4232.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4 %,其中,城镇工矿用地925.5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2%;农村居民点用地3307.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2%;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894.2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0%。
其他土地中:水域2080.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0%;自然保留地8730.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86%。详见表1。
表1 土地利用现状表(2014年)
单位:公顷、%
地类 | 面积 | 占总面积比例 | ||
农用地 | 农用地合计 | 133064.2 | 89.3 | |
耕地 | 24298.25 | 16.31 | ||
园地 | 1226.87 | 0.82 | ||
林地 | 96171.09 | 64.54 | ||
牧草地 | 3411.5 | 2.29 | ||
其他农用地 | 7956.49 | 5.34 | ||
建设用地 | 建设用地合计 | 5127.02 | 3.44 | |
城乡建设用地 | 4232.76 | 2.84 | ||
其中 | 城镇工矿用地 | 925.52 | 0.62 | |
农村居民点用地 | 3307.24 | 2.22 | ||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 894.26 | 0.6 | ||
其他土地 | 其他土地合计 | 10810.72 | 7.26 | |
水域 | 2080.48 | 1.4 | ||
自然保留地 | 8730.24 | 5.86 | ||
总面积 | 149001.9 | 100 |
二、土地利用特点与问题
(一)土地利用率高,农用地比重大。
全县土地利用率已达92.74%,在已利用土地中农用地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9.30%。其中耕地占农用地的18.26%,林地占农用地的72.27%,农用地结构有利于发展特色农业和生态农业。
(二)林地面积大,森林覆盖率高,生态功能凸显。
岑巩县森林资源丰富,林地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64.54%。岑巩县实施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石漠化综合治理等一批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同时实施了农村沼气工程项目,开展改灶节柴、改燃节柴,明显减少林地消耗,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近年全县林种、树种结构得到不断的调整,林分质量不断提高,森林植被逐渐增加,生态建设得到不断修复,林地得到了更好地保护和利用。
(三)建设用地比重低,结构不尽合理。
建设用地只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44%,建设用地中又以农村居民点用地为主。城乡建设用地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2.56%,城镇工矿用地仅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1.87%,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78.13%,农村居民点占建设用地比重高,整治潜力较大。
一、现行规划执行情况
(一)约束性指标执行情况
1、耕地保有量
2005年耕地面积22898公顷,2020年耕地保有量23104公顷。2014年耕地面积24298.25公顷,2006-2014年全县耕地净增1400.25公顷,2014年比2020年规划耕地保有量多1194.25公顷,较好地完成了规划目标。详见表2。
2、基本农田面积
规划到2020年基本农田面积均为17799公顷。2014年全县基本农田面积18121.61公顷,比2020年规划目标多了322.61公顷,较好地完成规划目标。
3、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规划确定,2006-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535公顷。2006-2014年全县新增建设占用耕地196.95公顷,规划指标使用进度为36.81%,规划剩余空间为338.05公顷,未突破规划目标。
4、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
规划确定,2006-2020年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1050公顷。截至2014年,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559.42公顷,占规划目标年的53.28%,还差490.58公顷,未能完成规划目标。
5、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4163公顷,截至2014年,城乡建设用地为4232.76公顷,突破规划目标69.76公顷。
6、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00平方米/人。截止2014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为96平方米/人,未突破规划目标。
(二)预期性指标执行情况
1、建设用地总规模及增量指标
规划到2020年建为5540公顷,规划15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979公顷。2014年建设用地总量5127.02公顷,2006-2014年建设用地总量增加566.02公顷,规划剩余空间412.98公顷,未突破规划目标。
2、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规划2020年为1038公顷。2014年城镇工矿用地925.52公顷,规划剩余空间112.48公顷,未突破规划目标。
3、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
规划2020年规模为1377公顷。2014年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894.26公顷,规划剩余空间为482.74公顷,未突破规划目标。
4、亿元GDP耗地量
规划2020年亿元GDP耗地量为468公顷/亿元。2014年亿元GDP耗地量为160公顷/亿元,低于2020年规划目标,提前完成规划目标。
5、园地面积
规划2020年面积1566公顷。2014年园地面积1226.87公顷,比2020年规划目标少339.13公顷,未能完成规划预期目标。
(6)林地面积
规划2020年面积91302公顷。2014年林地面积96171.09公顷,比2020年规划目标多4869.09公顷,完成规划预期目标。
(7)牧草地面积
规划2020年面积15616公顷。2014年牧草地面积3411.5公顷,比2020年规划目标少12204.5公顷,未完成规划预期目标,主要原因是2009年第二次土地调查将部分牧草地调查为自然保留地中的其他草地。详见表2。
表2 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表
单位:公顷
指标名称 | 2020年 目标 | 至2014年 现状 | 2014年 -2020年 | 执行情况 |
一、总量指标 | ||||
耕地保有量 | 23104 | 24298.25 | 1194.25 | 实现 |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17799 | 18121.61 | 322.61 | 实现 |
园地面积 | 1566 | 1226.87 | -339.13 | 未突破 |
林地面积 | 91302 | 96171.09 | 4869.09 | 实现 |
牧草地面积 | 15616 | 3411.5 | -12204.5 | 未突破 |
建设用地总规模 | 5540 | 5127.02 | -412.98 | 未突破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4163 | 4232.76 | 69.76 | 突破 |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 1038 | 925.52 | -112.48 | 未突破 |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 | 1377 | 894.26 | -482.74 | 未突破 |
二、增量指标 | ||||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 979 | 566.02 | -412.98 | 未突破 |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535 | 196.95 | -338.05 | 未突破 |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 | 1050 | 559.42 | -490.58 | 未实现 |
三、效率指标 | ||||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平方米) | 100 | 96 | 150 | 未突破 |
亿元GDP耗地量(公顷/亿元) | 486 | 160 | -326 | 未突破 |
二、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了耕地保护
规划期间岑巩县严格控制和引导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纳入政府考核,实现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有余。积极推进非农建设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大力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二)注重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服务引导打造“绿色岑巩”,注重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持续发展。2014年岑巩县林地与园地总面积占全域面积65.36%。仅林地面积96171.09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64.54%,超出现行规划目标4869.09公顷;生态环境进一步得到有效保护。
(三)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成效显著
岑巩县规划期间严格控制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引导农村居民点集中布局,有效遏制了建设用地规模的盲目无序扩张,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促进存量、低效用地盘活利用,优化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实施工业用地弹性供地,大力建设标准厂房,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和容积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有效保障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必需的用地。
(四)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
规划实施八年来,各级政府依法依规,规划实施成效显著,充分发挥总体调控作用。根据土地规划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城乡建设和基础设施用地的空间布局,现行规划的各项目标完成情况良好,提高了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三、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规划难以适应新时期的发展形势
规划实施至今,岑巩县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国发〔2012〕2号文件和《岑巩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促进了岑巩县大力实施工业强县和城镇化带动战略,“黔东一体化”、“5个100工程”、“6个20工程”、“千村百镇工程”的快速推进,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做靓“一城(思州国际温泉城)、一府(思州府)、一寨(马家寨)、一峡谷(黔东南大峡谷)”四张旅游名片,唱响“先游思州、再游贵州”品牌,打造国内外知名山地康养休闲旅游目的地战略定位。对岑巩县的发展目标和空间布局提出了新的要求,规划的功能定位已经不适应新时期岑巩县的发展需求。
(二)建设用地指标结构不合理,建设用地布局不能满足新的发展需求
规划实施至2014年末,岑巩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已突破规划目标,剩余建设用地总规模均属于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指标结构不合理。随着以建设黔东区域中心城市为目标,按照“一心两翼”布局,继续加大城镇建设力度,拓展城市空间,优化城市布局,完善城镇功能,奋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用地布局已不能较好地满足新形势发展要求。
(三)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推进缓慢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未实现2020年规划目标。至2014年规划控制指标相比,至2014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559.42公顷,距规划控制指标差490.58公顷,完成情况较差。
一、规划调整的必要性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对土地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整治所作的统筹安排与整体部署,是实施土地利用管控和用途管制的主要手段,在土地管理工作中处于综合、先导和基础地位,是土地管理法治化的重要抓手和依据。在新的形势下,土地利用是否符合规划是依法管地用地的重要标准,土地规划的能力和水平是土地管理法治化程度的重要标志。这次规划调整完善,是维护规划严肃性、现势性和科学性的重要措施,落实岑巩县发展建设是十分必要的,对岑巩县加快发展、消除贫困、工业强县、城镇化带动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为保证岑巩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顺利实施,解决项目“落地”不合规的问题,岑巩县人民政府按照国土资源部有关的规定,开展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完善工作,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推进岑巩县城镇化和工业化建设,促进岑巩县发展走上快车道。
二、规划调整要点
(一)保护耕地资源
要在落实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前提下,将已纳入国家安排生态退耕范围、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实际已是建设用地以及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耕地不再保留为基本农田;将五千亩以上耕地坝区、城镇周边、交通沿线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施永久保护。
(二)优化建设用地结构,保障科学发展合理用地
根据《黔东南州土地利用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指标分解方案》确定的建设用地总规模增量,按照“保护资源、保障科学发展、保护生态”的原则,结合“十三五”期间重点项目用地需求,进一步优化调整全域城乡建设用地和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缓解土地供需矛盾,确保“十三五”期间重大项目落地,保障岑巩县社会经济发展。
(三)加强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促进存量、低效用地盘活利用,通过倒逼机制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在保障城镇化、工业化发展的同时,坚持绿色兴县、绿色惠民,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布局、控管结合、分级保护、相对稳定”的原则,构建布局优化、结构合理、功能协调、效益显著的生态体系。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进一步提升生态和环境优势,实现经济、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规划调整方案
一、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十三五”期间,岑巩县着力打造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县,努力打造“绿色、和谐、健康”岑巩;森林覆盖率进一步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效益明显提高,各类污染得到有效防治,坚持集约高效、绿色低碳、产城景融合互动理念,加快推进新兴-思旸-大有同城化和示范小城镇建设,全面建设“美丽乡村”,形成绿色城镇和美丽村庄协调发展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效,贫困村全部“出列”;“一心两带”两大农旅一体化基本形成,旅游要素更加配套完善,“两区两带”农旅业态更加成熟,建成为贵州最具代表和特色的“思州文化”展示中心和旅游目的地、黔东南州重要的旅游节点。
二、发展目标
总量指标:地区生产总值2020年达到73.9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5%左右;人均生产总值2020年达到45362元以上,年均增长14.7%左右;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2020年达100亿元,年均增长26%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20年达18.9亿元,年均增长11.5%左右。
工业增加值实现翻番,到2020年,工业增加值达到23.6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5%左右。城镇化率年均提高7个百分点,到2020年达52%。
效益指标: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12%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2%。单位GDP能耗控制在省、市下达的目标内。
民生指标: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达90%以上。
资源环境指标:森林覆盖率达62%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达95%以上。
一、土地利用战略
(一)加强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
守住“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战略底线,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为目标,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树立耕地保护“量质并重”和“用养结合”理念,坚持生态为先、建设为重,以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和占补平衡补充耕地为重点,依靠科技进步,加大资金投入,推进工程、农艺、农机措施相结合,依托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构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长效机制,守住耕地数量和质量红线,奠定粮食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将城镇周边、五千亩以上耕地坝区、交通沿线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紧扣“改、培、保、控”四字要领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提升耕地质量,提高耕地的持续生产能力。
(二)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生态建设
坚持绿色兴县、绿色惠民,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保障各类生态建设工程用地需求。重点实施封山育林、人工造林、退耕还林还草、山地种植业结构调整、石漠化地区综合治理、城乡绿化美化、森林抚育及低产低效林改造、森林资源保护等工程。实施龙江河、龙鳌河流域环境保护和整治,实施小流域环境污染治理工程;以环境承载力为基础,引导建设项目避让生态红线,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三)加大推动城镇化带动战略,统筹城乡一体化
统筹“一心两轴多节点,扇形发展”的城镇格局和产业用地布局,推进园区规划建设与城镇建设,着力保障城镇、园区的发展用地,保障城乡基础设施用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形成城乡产业互动、基础设施共用、公共服务共享、城乡融合的发展形态,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四)促进旅游业发展
依托生态、人文优势,以“思州文化”为品牌,以“一心两带”两大农旅一体化为框架,围绕“一城一府一寨一峡谷”,合理安排旅游项目用地,保障岑巩县建成为贵州最具代表和特色的“思州文化”展示中心和旅游目的地、黔东南州重要的旅游节点。
(五)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坚持内涵挖潜,盘活低效存量建设用地,积极探索节地挖潜的政策和措施,进一步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将国土空间开发从占用土地的外延扩张为主,转向调整优化空间结构为主,以空间统筹安排、产业统筹布局、资源统筹配置为着力点,推进城镇、产业理性增长,加大建设用地集约挖潜力度,运用市场机制,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向集约高效转变。
二、规划目标调整
(一)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情况
岑巩县《现行》规划耕地保有量为2310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7799公顷。根据上级分解下达指标,核减耕地保有量9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核减350公顷,调整后2020年岑巩县耕地保有量2301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7449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增加200公顷,调整后控制在735公顷以内;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增加100公顷,调整后不少于1150公顷。
(二)建设用地指标调整情况
《现行》规划确认的岑巩县建设用地总规模5540公顷。根据上级分解下达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150公顷,调整后岑巩县建设用地总规模为5690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4363公顷,比现行规划增加20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预期达1138公顷,比现行规划增加100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预期达1327公顷,比现行规划减少50公顷。
(三)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格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考核。至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50平方米以内;亿元GDP建设用地量预期在486公顷以内。与现行规划保持一致。
(四)加大土地生态建设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园地面积调整为1866公顷,增加300公顷;林地面积为91302公顷,不变;牧草地面积调整为3000公顷,减少12600公顷。
表3 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单位:公顷
指标名称 | 现行规划 2020年目标 | 规划调整后 2020年目标 | 调整后- 调整前 | 指标 属性 |
一、总量指标 | ||||
耕地保有量 | 23104 | 23013 | -91 | 约束性 |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17799 | 17449 | -350 | 约束性 |
园地面积 | 1566 | 1866 | 300 | 预期性 |
林地面积 | 91302 | 91302 | 0 | 预期性 |
牧草地面积 | 15600 | 3000 | -12600 | 预期性 |
建设用地总规模 | 5540 | 5690 | 150 | 预期性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4163 | 4363 | 200 | 约束性 |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 1038 | 1138 | 100 | 预期性 |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 | 1377 | 1327 | -50 | 预期性 |
二、增量指标 | ||||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 979 | 1129 | 150 | 预期性 |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 867 | 967 | 100 | 预期性 |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535 | 735 | 200 | 约束性 |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 | 1050 | 1150 | 100 | 约束性 |
三、效率指标(平方米、公顷/亿元) | ||||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 100 | 150 | 50 | 约束性 |
亿元GDP建设用地量 | 486 | 486 | 0 | 预期性 |
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
2020年农用地面积调整为133284.31公顷,比2014年末增加220.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增加0.15%。
2020年耕地面积调整为23013公顷,比2014年末减少1285.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下降0.86%,减少的原因主要包括已纳入国家生态退耕工程、重点建设项目无法避让的以及灾毁难以恢复的耕地;
2020年园地面积为1866公顷,比2014年末增加639.1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增加0.43%;
2020年林地面积为97318公顷,比2014年末增加1146.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上升0.77%;
202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7687.31公顷,比2014年末减少269.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减少0.18%。
(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020年建设用地面积达到5690公顷,比2014年末增加562.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3.82%。
(1)城乡建设用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为4363公顷,比2014年末增加130.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提高0.09%。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1138公顷,增加212.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提高0.14%;农村居民点用地为3225公顷,减少82.24公顷,比重下降0.06%。
(2)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202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总规模达到1327公顷,比2014年末多432.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提高0.29%。
(三)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受生态建设和土地开发项目的影响。其他土地面积调整为10027.63公顷,比2014年末减少783.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下降0.51%。其中:水域面积为2325.63公顷,增加245.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上升0.16%;自然保留地面积为7702公顷,减少1028.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下降0.70%。
表4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地类 | 2014年 | 规划调整完善后2020年 | 2020年 -2014年 | |||
面积 | 比例 | 面积 | 比例 | |||
农 用 地 | 农用地合计 | 133064.2 | 89.3 | 133284.31 | 89.45 | 220.11 |
耕地 | 24298.25 | 16.31 | 23013 | 15.45 | -1285.25 | |
园地 | 1226.87 | 0.82 | 1866 | 1.25 | 639.13 | |
林地 | 96171.09 | 64.54 | 97318 | 65.31 | 1146.91 | |
牧草地 | 3411.5 | 2.29 | 3400 | 2.28 | -11.5 | |
其他农用地 | 7956.49 | 5.34 | 7687.31 | 5.16 | -269.18 | |
建 设 用 地 | 建设用地合计 | 5127.02 | 3.44 | 5690 | 3.82 | 562.98 |
城乡建设用地 | 4232.76 | 2.84 | 4363 | 2.93 | 130.24 | |
城镇工矿用地 | 925.52 | 0.62 | 1138 | 0.76 | 212.48 | |
农村居民点用地 | 3307.24 | 2.22 | 3225 | 2.16 | -82.24 | |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 894.26 | 0.6 | 1327 | 0.89 | 432.74 | |
其 他 土 地 | 其他土地合计 | 10810.72 | 7.26 | 10027.63 | 6.73 | -783.09 |
水域 | 2080.48 | 1.4 | 2325.63 | 1.56 | 245.15 | |
自然保留地 | 8730.24 | 5.86 | 7702 | 5.16 | -1028.24 | |
总面积 | 149001.94 | 100 | 149001.94 | 100 | 0 |
二、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根据岑巩县土地等资源禀赋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土地利用主导方向,合理地安排各类用地,实现土地利用布局的不断优化。
(一)农用地布局与优化
1.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
至2020年,岑巩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301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7449公顷。基本农田布局是在原有基本农田格局的基础上进行的优化,划出生态退耕、重大项目建设无法避让的基本农田,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五千亩以上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实施特殊保护。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控制城市无序扩展,倒逼形成城市开发边界。
基本农田在全县均有分布,其中天马镇基本农田面积2715公顷,是全县基本农田最多的乡镇;客楼乡基本农田面积1119公顷,是全县基本农田最少的乡镇。
2.加快发展特色农业,优化园地布局
按照“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模式,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打造形成“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商一体化”全产业链发展理念,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区和观光农业体验区,推动杂稻制种、思州柚、食用菌、花卉苗木等特色优势产业向绿色有机农业和观光农业提质发展;推进建设龙江河、龙鳌河两大农旅一体化特色产业带。园地主要布局在天马、天星、龙田、思阳、客楼、凯本、注溪、羊桥、平庄9个乡镇。
3.加强生态保护,提高森林覆盖率
规划期内林地布局以各乡镇现有林地为基础,有针对性的对各个乡镇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低产低效林改造、湿地草地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等工程,提高生态效益,有效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石漠化。林地各乡镇均有分布。
4.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规划期间,将继续发展现代农业、新农村建设以及扶贫攻坚相关工程,需不断增加农村道路、水利设施、人畜饮水工程、烟水配套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用地和农村道路等面积有所增大,田土坎面积受土地整治、生态退耕、建设占用等影响,将有所减少。
(二)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1、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保障城镇工矿建设用地
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促进存量、低效用地盘活利用,优化城乡建设用地,保障城镇工矿建设用地需求,在岑巩县域范围内构筑“一心两轴多节点,扇形发展”的县域城镇体系空间结构。
“一心”:岑巩县城,是带动岑巩发展的增长极。
“二轴”:新兴—思旸—注溪—龙田发展轴线;新兴—大有—天星—羊桥发展轴线
“多节点”:即由龙田、水尾、羊桥三个县域重点城镇构成的空间节点,是县域空间发展的重要支撑点。
2、保障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提升城乡发展支持能力
交通用地:建设规划联系中心城区与重点镇之间的公路和联系主要对外出口的公路。包括:县城—注溪乡—龙田镇—客楼乡—石阡公路;县城—天马镇公路;县城—天星乡—羊桥镇—江口公路;天星—水尾—玉屏公路。同时改造天马—凯本公路为三级公路标准;新建龙田—平庄—羊桥公路,三级公路标准;新建天马—平庄、天马—天星公路,三级公路标准;打通凯本--江口、水尾—玉屏的对外交通通道,三级公路标准,增加岑巩对外联系出口。岑巩至镇远高速公路、江口至大龙高速公路(岑巩段)、石阡至大龙高速公路(岑巩段)。
水利用地:新建下湾水库、太平沟水库,规划都素中型水库和下岑水库、枣子坪水库、夏家沟水库、陶家坡水库4座小型水库。完成白腊沟水库、指建沟水库、铁厂坪水库、卡门边水库、马家沟水库5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旅游用地:提升“思州文化”品牌,推动文化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着力构建“一心两带”为支撑的文化旅游产业格局,巩固提升龙鳌河省级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打造黔东南大峡谷景区。
(三)合理开发利用其他土地
其他土地在规划期间将得到合理的开发利用。稳定水域和自然保留地数量,保护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各类用地,维护生态网络的连续性与完整性。统筹协调生态屏障用地与生产、生活用地。
依据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用途分区、2014年度变更调查、以及调整完善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结合近期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布局,形成规划调整后的土地用途分区。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对耕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面积为23487.94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为17449公顷。
二、一般农地区
一般农地区是指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该区面积为10277.1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6.90%,包括一般耕地、园地和其他农用地,以及农田之间零星土地。
三、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城镇村镇建设用地区是为城镇(城市和建制镇,含各类开发区和园区)和农村居民点(村庄和集镇)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区土地面积为2544.0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71%。
四、独立工矿区
独立工矿区是指独立于城镇、村镇建设用地之外,工矿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区域。本区土地面积为1818.9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22%。
五、风景旅游用地区
本区为旅游观光的风景名胜游览地以及景区内设置的各类游览设施、防灾设施和相关管理机构用地区。本区总面积262.7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8%。
六、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是基于维护生态环境安全需要而进行土地利用特殊控制的区域,主要包括河湖、蓄滞洪区、重要水源保护区、地质灾害高危险地区以及其他为维护生态环境安全需要进行特殊控制的区域。本区土地面积为90.2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06%。
七、林业用地区
林业用地区是指供林业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宜林后备土地资源以及林业服务设施使用的土地,本区土地面积为93302.0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62.62%。
八、牧业用地区
牧业用地区是指为畜牧业发展提供区域的土地,本区土地面积为3100.6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08%。
九、其它用地区
其它用地区主要是指目前还未利用的土地、包括难利用土地用地区域,本区土地面积为14118.0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9.48%。
依据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管制分区以及上级分解下达给岑巩县新增15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结合近期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布局,形成规划调整后的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一、允许建设区
在现状建设用地基础上,按照规划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在全县划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和允许建设区。允许建设区面积4363.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3%。
二、有条件建设区
为适应城乡建设发展的不确定性和控制无序扩张,在加强与城镇体系规划有效衔接的基础上,划定开发边界和有条件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面积1664.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2%。
三、限制建设区
县域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为限制建设区,面积142884.6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5.89%。
四、禁止建设区
为保护具有重要意义的生态环境、自然与历史文化景观地域,划定禁止建设用地边界和禁止建设区。该区规模和范围应与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核心区保持一致。该区面积为90.2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06%。
第四章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一、耕地保有量任务
按照上级分解下达指标,岑巩县2020年耕地保有量从23104公顷调整为23013公顷,核减91公顷。
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按照上级分解下达指标,岑巩县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从17799公顷调整为17449公顷,核减350公顷。
三、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
至2020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调整为1150公顷,较现行规划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增加100公顷。
一、划定方法
在原有基本农田基础上,优化基本农田的布局,按照上级下达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在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已划定基本农田的基础上,依据第二次土地调查、最新年度变更调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最新的耕地质量更新成果、县域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成果为基础,按照空间由近及远、布局基本稳定、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要求进行划定。对基本农田实际永久保护,实现基本农田顺序调整。
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
(一)永久基本农田划入
按照基本农田划定“坚持保护优先、优化布局、优进劣出、提升质量”的原则,岑巩县基本农田划入面积1.6040万亩,平均国家利用等为10.46等。划入范围主要包括五千亩以上坝区耕地、城镇周边、交通沿线原未划入基本农田的优质耕地;集中连片,质量等别达到所在县平均水平以上的耕地。
(二)原有基本农田划出
岑巩县基本农田划出面积为1.9645万亩,平均国家利用等别为10.42等。划出范围主要包括“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其他原因划出基本农田。
(三)永久基本农田划入、划出的质量评价
根据岑巩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划入基本农田1.6040万亩,耕地质量平均为10.46等(国家利用等);划出基本农田面积为1.9645万亩,耕地质量平均为10.42等(国家利用等)。划入基本农田平均质量比划出基本农田平均质量低0.04等。
三、城市周边永久、五千亩以上耕地坝区基本农田划定
(一)城镇周边划定
岑巩县城镇周边耕地面积2.9376万亩,原有基本农田面积1.6794万亩,平均耕地质量国家利用等别为9.96等。划定后城镇周边基本农田面积为1.9724万亩,平均耕地质量国家利用等别为10.06等,划定比率为68.72%,比量化标准多8.72个百分点;平均国家利用等别为10.06等。
(二)五千亩以上耕地坝区划定
岑巩县五千亩坝区为水尾大坝,原有基本农田面积0.4664万亩,平均耕地质量国家利用等别为8.60等。划定后五千亩坝区基本农田保护为面积0.5341万亩,保护率为86.80%。
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效
通过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岑巩县五千亩以上耕地坝区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面积提升至0.5341万亩,保护率达86.80%;城镇周边基本农田面积1.9724万亩,占该区耕地面积68.72%;全域基本农田耕地质量等级从10.69等提高到10.62等。全面完成国家、省对保障粮食安全,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要求,同时形成城市开发的实体边界,促进城镇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
表5岑巩县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表
单位:万亩
乡镇 | 面积 | 按地类统计 | 耕地平 均质量 等级 | 图斑 个数 | 保护率 (%) | ||||
耕地 | 其他 地类 | ||||||||
小计 | 水田 | 水浇地 | 旱地 | ||||||
思阳镇 | 1.9724 | 1.9724 | 1.0910 | 0.0000 | 0.8814 | 0.0000 | 10.06 | 1537 | 67.14 |
水尾镇 | 1.8306 | 1.8306 | 0.8927 | 0.0000 | 0.9379 | 0.0000 | 10.68 | 682 | 62.62 |
天马镇 | 4.0732 | 4.0732 | 1.8697 | 0.0000 | 2.2035 | 0.0000 | 10.80 | 2752 | 81.73 |
龙田镇 | 2.2827 | 2.2827 | 1.5589 | 0.0000 | 0.7238 | 0.0000 | 10.58 | 1068 | 68.73 |
大有乡 | 2.0200 | 2.0200 | 0.9778 | 0.0000 | 1.0421 | 0.0000 | 10.36 | 1136 | 66.47 |
注溪乡 | 2.2929 | 2.2929 | 1.4046 | 0.0000 | 0.8883 | 0.0000 | 10.60 | 2463 | 76.81 |
天星乡 | 2.0179 | 2.0179 | 1.2433 | 0.0000 | 0.7747 | 0.0000 | 10.70 | 600 | 68.68 |
羊桥乡 | 3.3248 | 3.3248 | 1.8965 | 0.0000 | 1.4282 | 0.0000 | 10.90 | 759 | 69.01 |
凯本乡 | 2.3934 | 2.3934 | 1.2572 | 0.0000 | 1.1362 | 0.0000 | 10.82 | 1078 | 69.09 |
平庄乡 | 2.2868 | 2.2868 | 1.3756 | 0.0000 | 0.9112 | 0.0000 | 10.72 | 1625 | 75.84 |
客楼乡 | 1.6792 | 1.6792 | 0.8565 | 0.0000 | 0.8227 | 0.0000 | 10.07 | 1230 | 82.35 |
合计 | 26.1739 | 26.1739 | 14.4237 | 0.0000 | 11.7502 | 0.0000 | 10.62 | 14930 | 71.78 |
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坚持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全面强化规划统筹、用途管制、用地节约和执法监管,加快建立共同责任、经济激励和社会监督机制,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一、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规划期内,各项建设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批准权限报批,坚持建设用地定额指标管理,引导和控制各项建设用地选址,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的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也要尽可能减少对耕地的占用,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上级下达指标。
二、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管控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或者擅自改变用途。坚决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规划期内不得预留永久基本农田为建设占用留有空间,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边界特别是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作为不能随意改变的红线。需占用和改变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经过可行性论证,确实难以避让,应当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一并报国务院批准,及时补划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永久基本农田。
三、开展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
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整合涉农资金,吸引社会投资,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土地整治工程,特别是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应当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作为改变或占用基本农田的补划基础。
四、继续推行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
全面推行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非农建设占用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或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实施耕地质量保障提升行动,加大土壤改良、地力培肥与治理修复力度,不断提高耕地质量特别是基本农田耕地质量等级。
五、严格落实耕地的占补平衡
通过“以补定占、先补后占”等规定,发挥耕地占补平衡对建设占用耕地的强约束作用,引导地方不占或少占耕地;严格遵循“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原则,使占补平衡达到数量和质量双平衡;全面实行耕作层剥离利用,对于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耕作层均应当予以剥离,用于补充耕地质量建设。
第五章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一、控制亿元GDP耗地量目标
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强化节约集约用地考核与监管。亿元GDP耗地量到2020年控制在486公顷/亿元以内。
二、保持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集约目标
严格审核各类城镇和各类工业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强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技术经济指标,合理确定供地面积,按照行业平均先进水平,确定用地规模。通过实施“集约高效、持续发展”战略。岑巩县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50平方米/人以内。
一、划定方法
城市开发边界划定,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与城镇规划等相关规划充分协调,做好建设用地适应性、限制性评价,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避免地址灾害高危地区,充分利用自然地物和线型基础设施边界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城市开发边界规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增长趋势从严确定。
二、城市开发边界划定规模及范围
根据《岑巩县县城总体规划(2011-2030年)》近期范围城市开发边界,范围涉及城关镇思阳镇及大有乡,面积约为6027.10公顷,占全县国土面积4.05%。该区建设用地均设定为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
三、“多规合一”
“多规合一”是指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依据,强化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地保护、综合交通、水资源、文化旅游、社会事业等各类规划的衔接,确保“多规”确定的保护性空间、开发边界、城市规模等重要空间参数一致,并在统一的空间信息平台上建立控制线体系,以实现优化空间布局、有效配置土地资源、提高政府空间管控水平和治理能力的目标。在“三线”划定的基础上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底盘”,推进“多规合一”。本次调整完善根据岑巩县“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充分考虑衔接了城乡规划、水利、交通、林业、农业、环保、旅游等部门规划。
节约集约用地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需要,是有效解决岑巩县土地供求矛盾的重要举措,也是修改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岑巩县应将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列入全县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对全县各乡镇和园区节约集约用地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重点考核,促使全县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一、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推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以需求引导和供给调节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引导城镇工矿用地盘活存量;建立节约集约用地奖惩机制,强化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和内涵挖潜,加大闲置土地和低效利用土地的处置力度;提高二、三产业地均产值,减少亿元GDP用地量。
二、强化规划引导与制约,严格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严格执行区域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确定城镇和产业发展空间形态,形成合理的城乡与产业园区组团布局,通过规划引导实施空间的置换与整治,维护好区域生态网络安全空间,实现对生态环境和人文景观资源的全面保护。
三、严格遵循用地导向管理,完善项目准入机制
在引进项目时,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指导目录、用地项目目录,重点引进“三高二低”项目,提高招商引资实效。
四、严格执行用地定额标准,加强供地审批管理
严格审核各类建设项目的投资强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技术经济指标,合理确定供地面积,工业用地按照行业平均先进水平,确定用地规模。
第六章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开展大规模绿化行动,以通道、城区、集镇、园区、村寨绿化为重点,继续实施封山育林、人工造林、退耕还林还草、山地种植业结构调整、石漠化地区综合治理、城乡绿化美化、森林抚育及低产低效林改造、森林资源保护八大工程,增强永续性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提高到62%以上。着力推进“两河”流域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的污水、垃圾处理回收等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强化完善流域水质定期监测和信息发布机制,努力从源头上杜绝和消除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维护水环境安全,为打造“两河”农业观光带和文化旅游经济带夯实基础。到2020年“两河”沿岸城镇和农村居民点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对维护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及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必须严格保护的限值。生态保护红线包括生态功能保障的空间基线、环境质量的安全底线及自然资源利用的上线。在全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确保重要生态功能区域、重要生态系统、关键物种及其繁衍地、栖息地、集中连片优质的耕地资源以及石漠化生态敏感脆弱区得到有效保护,对于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生态系统功能、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守住生态与发展两条底线具有重要意义。
一、划定方法
禁止开发区:在进行生态环境重要性评价基础上,结合贵州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禁止开发区范围,确定我县生态保护红线禁止开发区范围。
重要生态公益林:在林地资源分享基础上,结合林地现状和保护利用规划,以林业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基于生态重要性评估综合分析确定保护范围。
石漠化敏感区:依据全省石漠化敏感性评估与分级结果,再结合我省石漠化调查现状及综合治理的重点区域,最终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石漠化敏感区类保护范围。
根据《贵州省生态红线划定研究报告》生态红线划分类型,岑巩县生态保护红线由禁止开发区域、重要生态公益林和石漠化敏感区组成。保护范围包括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家湿地公园、千人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生态公益林、石漠化敏感区7类。
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规模及范围
岑巩县各类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规模6545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3.93%。其中,风景名胜区类36400公顷、自然保护区类18508公顷、千人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类2705公顷、重要生态公益林类18520公顷、石漠化敏感区类6282公顷。
一、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
加强土地调控,严格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严格控制对天然林、天然草地等基础性生态用地的开发利用。确保规划期内,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面积占全县土地面积的比例保持在84%以上。严格管理基本农田保护区和自然生态保护区(三层洞常绿阔叶林自然保护区、槠木林自然保护区、大树林自然保护区、瓦窑坝上自然保护区、后山自然保护区、龙鳌河保护区),谨慎开发自然保留,提高土地质量,增强蓄水调水能力,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特色产业。
二、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严防工业污染
在建设用地利用和城镇化建设进程中,应注重绿化建设,保护绿地。合理调整企业用地布局,鼓励其向工业基地合理地集中布局,保护环境、节约用地的同时还有助于提高企业的规模效益。
三、加强土地利用空间管制,因地制宜改善生态环境
根据不同分区,切实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区域政策,因地制宜地改善生态环境。对于允许建设区,要引导其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结构层次和竞争力;实行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和环保标准,大幅度减少污染排放;实行更严格的建设用地增量控制。对于有条件建设区,要合理规划建设用地的布局调整,完善其基础设施建设,保持其环境承载能力,做到增产减污,真正适应本县经济发展趋势和实现生态保护。至于限制或禁止建设区,要重点增强对其用于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补偿的财政转移支付能力,支持其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缓解人与自然关系紧张的状况;引导限制建设区域发展特色产业,限制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产业扩张,坚持保护优先,确保生态功能的恢复和保育;禁止建设区域要依法严格保护,严禁改变生态用地用途。加强对龙鳌河风景名胜区、小顶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等提出保护措施和要求,进行切实的保护。
四、加强环保意识宣传,鼓励公众参与到生态保护工程中
保护生态环境是一项全民工程,因此应当加强公众环保意识。可以通过媒体公益广告、告示牌、宣传册子、会议学习、学校教育等方式,以情动人、以理服人。鼓励公众参与到生态保护工程中,从点滴做起,相互监督,积极举报生态破坏和污染行为,共同创建美好家园。
第七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依据有关规定及评估结果,适时对规划的目标、方案及措施进行修正、补充和完善。为保证规划修改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必须建立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加强规划实施管理,综合采取社会、行政、法律、经济和技术手段,确保规划修改目标、任务的实现。
一、建立领导责任目标体系。将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耕地保有量、建设用地控制规模、土地整治指标等作为领导任期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领导责任目标考核体系。
二、实施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规划控制,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块,坚守岑巩县23013公顷耕地红线。严格耕地占补平衡,实行先补后占的原则;建立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严格考核,落实共同责任机制。
三、构建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健全和完善土地协议出让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凡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一律采取市场化运作;运用价格机制抑制多占、滥占和浪费土地,提高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成本,促进实现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规划目标。
四、积极推进与相关规划相衔接。建立健全相关规划综合协调机制,与土地利用有关的各类规划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探索“三规合一”、“多规融合”协调机制。新增建设项目选址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项目预审必须在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阶段完成,未通过土地预审的不得通过项目的立项(审批、核准和备案)、农用地转用和供地审批。
五、加大规划管理的执行力度。利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抓好双控指标的落实;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按照“总量控制,保障重点,统筹兼顾,依法用地”的原则,编制实年度用地计划,审核确定各类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强化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管理,农用地转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征收,必须依法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利益。
六、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监察制度。充分运用高科技手段,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动态监测体系,及时掌握土地利用动态变化,为规划实施和监督提供准确依据和有力保障。在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和规划数据库基础上,逐步建立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并与用地审批管理系统、规划实施动态监测系统相结合,及时评价分析规划实施情况。
七、加强公众参与监督。大力开展依据土地利用规划依法依规用地的宣传与教育,广泛宣传规划用地布局、规划管制措施等;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土地所有者、土地使用者及社会公众依法用地、按规划用地的意识。建立规划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布规划确定的各类用地布局、分区和用地管制措施,促进社会各界充分了解规划,自觉遵守、执行规划。
附表
单位:公顷、%
地类 | 面积 | 占总面积比例 | ||
农用地 | 农用地合计 | 133064.2 | 89.3 | |
耕地 | 24298.25 | 16.31 | ||
园地 | 1226.87 | 0.82 | ||
林地 | 96171.09 | 64.54 | ||
牧草地 | 3411.5 | 2.29 | ||
其他农用地 | 7956.49 | 5.34 | ||
建设用地 | 建设用地合计 | 5127.02 | 3.44 | |
城乡建设用地 | 4232.76 | 2.84 | ||
其中 | 城镇工矿用地 | 925.52 | 0.62 | |
农村居民点用地 | 3307.24 | 2.22 | ||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 894.26 | 0.6 | ||
其他土地 | 其他土地合计 | 10810.72 | 7.26 | |
水域 | 2080.48 | 1.4 | ||
自然保留地 | 8730.24 | 5.86 | ||
总面积 | 149001.94 | 100 |
附表二 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单位:公顷、平方米、公顷/亿元
指标名称 | 现行规划 2020年目标 | 规划调整后 2020年目标 | 调整后- 调整前 | 指标 属性 |
一、总量指标 | ||||
耕地保有量 | 23104 | 23013 | -91 | 约束性 |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17799 | 17449 | -350 | 约束性 |
园地面积 | 1566 | 1866 | 300 | 预期性 |
林地面积 | 91302 | 91302 | 0 | 预期性 |
牧草地面积 | 15600 | 3000 | -12600 | 预期性 |
建设用地总规模 | 5540 | 5690 | 150 | 预期性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4163 | 4363 | 200 | 约束性 |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 1038 | 1138 | 100 | 预期性 |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 | 1377 | 1327 | -50 | 预期性 |
二、增量指标 | ||||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 979 | 1129 | 150 | 预期性 |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 867 | 967 | 100 | 预期性 |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535 | 735 | 200 | 约束性 |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 | 1050 | 1150 | 100 | 约束性 |
三、效率指标(平方米、公顷/亿元) | ||||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 100 | 150 | 50 | 约束性 |
亿元GDP建设用地量 | 486 | 486 | 0 | 预期性 |
附表三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地类 | 2014年 | 规划调整完善后2020年 | 2020年 -2014年 | |||
面积 | 比例 | 面积 | 比例 | |||
农 用 地 | 农用地合计 | 133064.2 | 89.3 | 133284.31 | 89.45 | 220.11 |
耕地 | 24298.25 | 16.31 | 23013 | 15.45 | -1285.25 | |
园地 | 1226.87 | 0.82 | 1866 | 1.25 | 639.13 | |
林地 | 96171.09 | 64.54 | 97318 | 65.31 | 1146.91 | |
牧草地 | 3411.5 | 2.29 | 3400 | 2.28 | -11.5 | |
其他农用地 | 7956.49 | 5.34 | 7687.31 | 5.16 | -269.18 | |
建 设 用 地 | 建设用地合计 | 5127.02 | 3.44 | 5690 | 3.82 | 562.98 |
城乡建设用地 | 4232.76 | 2.84 | 4363 | 2.93 | 130.24 | |
城镇工矿用地 | 925.52 | 0.62 | 1138 | 0.76 | 212.48 | |
农村居民点用地 | 3307.24 | 2.22 | 3225 | 2.16 | -82.24 | |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 894.26 | 0.6 | 1327 | 0.89 | 432.74 | |
其 他 土 地 | 其他土地合计 | 10810.72 | 7.26 | 10027.63 | 6.73 | -783.09 |
水域 | 2080.48 | 1.4 | 2325.63 | 1.56 | 245.15 | |
自然保留地 | 8730.24 | 5.86 | 7702 | 5.16 | -1028.24 | |
总面积 | 149001.94 | 100 | 149001.94 | 100 | 0 |
附表四 土地用途分区表
管制区类型 | 调整前面积 | 比 例 | 调整后面积 | 比 例 | 调整后-调整前 |
基本农田保护区 | 24155.75 | 16.21 | 23487.94 | 15.76 | -667.81 |
一般农地区 | 10427.18 | 7.00 | 10277.18 | 6.90 | -150 |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 2344.07 | 1.57 | 2544.07 | 1.71 | 200 |
独立工矿用地区 | 1818.93 | 1.22 | 1818.93 | 1.22 | 0 |
风景旅游用地区 | 162.78 | 0.11 | 262.78 | 0.18 | 100 |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 90.24 | 0.06 | 90.24 | 0.06 | 0 |
林业用地区 | 95595.68 | 64.16 | 93302.09 | 62.62 | -2293.59 |
牧业用地区 | 3526.27 | 2.37 | 3100.64 | 2.08 | -425.63 |
其他用地区 | 10881.04 | 7.30 | 14118.07 | 9.48 | 3237.03 |
合计 | 149001.94 | 100.00 | 149001.94 | 100.00 | 0 |
单位:公顷、%
单位:公顷、%
管制区类型 | 调整前面积 | 调整后面积 | 调整后-调整前 | 占土地总面积 |
允许建设区 | 4163.00 | 4363.00 | 200.00 | 2.93 |
有条件建设区 | 1264.10 | 1664.10 | 400.00 | 1.12 |
限制建设区 | 143484.60 | 142884.60 | -600.00 | 95.89 |
禁止建设区 | 90.24 | 90.24 | 0.00 | 0.06 |
合计 | 149001.94 | 149001.94 | 0.00 | 100.00 |
附表六 岑巩县基本农田调入调出情况表
单位:万亩
序号 | 行政区域 | 基本农田变化情况 | ||||||
名称 | 代码 | 划出基本农田 | 新划入基本农田 | |||||
面积 | 地类构成 | 耕地平均 质量等级 | 耕地 | 耕地平均 质量等级 | ||||
耕地 | 其他地类 | |||||||
1 | 2 | 3 | 7 | 8 | 9 | 10 | 11 | 12 |
1 | 思阳镇 | 522626100 | 0.1009 | 0.1004 | 0.0005 | 9.44 | 0.3939 | 10.36 |
2 | 水尾镇 | 522626101 | 0.4735 | 0.4733 | 0.0002 | 10.83 | 0.0882 | 8.75 |
3 | 天马镇 | 522626102 | 0.1250 | 0.1216 | 0.0034 | 10.65 | 0.1473 | 10.34 |
4 | 龙田镇 | 522626103 | 0.0823 | 0.0811 | 0.0012 | 10.35 | 0.1586 | 10.40 |
5 | 大有乡 | 522626200 | 0.2615 | 0.2608 | 0.0007 | 10.09 | 0.0643 | 10.29 |
6 | 注溪乡 | 522626201 | 0.1296 | 0.1296 | 0.0000 | 9.60 | 0.1258 | 10.44 |
7 | 天星乡 | 522626202 | 0.2960 | 0.2943 | 0.0017 | 10.71 | 0.0273 | 11.43 |
8 | 羊桥乡 | 522626203 | 0.1852 | 0.1763 | 0.0089 | 10.65 | 0.2157 | 10.72 |
9 | 凯本乡 | 522626204 | 0.1134 | 0.1091 | 0.0043 | 10.00 | 0.1615 | 11.59 |
10 | 平庄乡 | 522626205 | 0.1453 | 0.1450 | 0.0003 | 10.64 | 0.0922 | 11.04 |
11 | 客楼乡 | 522626206 | 0.0518 | 0.0507 | 0.0011 | 9.61 | 0.1292 | 9.82 |
合计 | 1.9645 | 1.9422 | 0.0223 | 10.42 | 1.6040 | 10.46 |
单位:公顷
序号 | 行政区域 | 原规划确定的目标 | 规划调整完善后 确定的目标 | 基本农田 保护 | |||
名称 | 代码 | 耕地 保有量 | 基本农田 保护目标 | 耕地保有量 | 基本农田 保护目标 | 目标调整量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1 | 思阳镇 | 522626100 | 1686 | 1132 | 1677 | 1315 | 183 |
2 | 水尾镇 | 522626101 | 1924 | 1485 | 1915 | 1220 | -265 |
3 | 天马镇 | 522626102 | 3102 | 2705 | 3094 | 2715 | 10 |
4 | 龙田镇 | 522626103 | 1984 | 1487 | 1976 | 1522 | 35 |
5 | 大有乡 | 522626200 | 2103 | 1482 | 2095 | 1347 | -135 |
6 | 注溪乡 | 522626201 | 1913 | 1557 | 1905 | 1529 | -28 |
7 | 天星乡 | 522626202 | 1865 | 1540 | 1857 | 1344 | -196 |
8 | 羊桥乡 | 522626203 | 3005 | 2200 | 2997 | 2217 | 17 |
9 | 凯本乡 | 522626204 | 2218 | 1564 | 2209 | 1596 | 32 |
10 | 平庄乡 | 522626205 | 1912 | 1573 | 1904 | 1525 | -48 |
11 | 客楼乡 | 522626206 | 1392 | 1074 | 1384 | 1119 | 45 |
合计 | 23104 | 17799 | 23013 | 17449 | -350 |
序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期限 | 涉及乡镇 | 备注 |
1 | 交通 | 岑巩I类通用机场 | 2017-2020年 | 天星乡 | |
2 | 石(阡)大(龙)高速 | 2017-2020年 | 大有镇、凯本镇、天星乡、客楼镇、平庄镇、天马镇 | ||
3 | 江(口)大(龙)高速 | 2017-2020年 | 水尾镇、天星乡、羊桥 | ||
4 | 镇远至岑巩高速公路 | 2017-2020年 | 思旸镇、大有镇 | ||
5 | 后坝至水尾旅游公路建设项目 | 2017-2020年 | 天星乡 | ||
6 | S201羊桥至朱家场公路改造工程天星乡集镇过境线 | 2017-2020年 | 天星乡 | ||
7 | S203注溪集镇改道 | 2017-2020年 | 注溪镇 | ||
8 | 注溪集镇小堡改道小堡村段 | 2017-2020年 | 注溪镇小堡村 | ||
9 | S203龙田集镇改道 | 2017-2020年 | 龙田镇 | ||
10 | 岑巩经济开发区2#路新建工程 | 2017-2020年 | 经济开发区 | ||
11 | 岑巩县后坝至大有道路工程 | 2017-2020年 | 大有玉屏 | ||
12 | 玉屏七里冲至小花滩旅游公路 | 2017-2020年 | 水尾玉屏 | ||
13 | S103桐子河至羊桥公路改造工程 | 2017-2020年 | 羊桥乡 | ||
14 | 思阳至大榕公路改造工程 | 2017-2020年 | 思旸镇 | ||
15 | 河塘至朱家场 | 2017-2020年 | 天星乡、水尾镇 | ||
16 | 凉水井至天马公路改造工程 | 2017-2020年 | 大有镇、天马镇 | ||
17 | 岑巩县白水至驾鳌慢行系统 | 2017-2020年 | 水尾镇 | ||
18 | 岑巩县贺家屯至毛坪公路 | 2017-2020年 | 天星乡 | ||
19 | 凯本至毛尾冲公路改造 | 2017-2020年 | 凯本镇、天马镇 | ||
20 | 民和至江古公路 | 2017-2020年 | 羊桥乡 | ||
21 | 岑巩县坪城至驾鳌旅游公路 | 2017-2020年 | 羊桥乡、水尾镇 | ||
22 | S103羊桥至地幔公路改造工程 | 2017-2020年 | 羊桥乡 | ||
23 | S103龙田至凯本公路改造工程 | 2017-2020年 | 龙田镇、凯本镇 | ||
24 | 机场基础设施 | 2017-2020年 | 天星乡 | ||
25 | 天星改道 | 2017-2020年 | 天星乡 | ||
26 | 水尾至龙田公路 | 2017-2020年 | 水尾镇、天星乡、天马镇、龙田镇 | ||
27 | 彰寨至水尾公路 | 2017-2020年 | 水尾镇 | ||
28 | S201线岑巩县羊桥至朱家场公路改扩建工程 | 2017-2020年 | 羊桥乡、水尾镇、天星乡 | ||
29 | 岑巩县民冲至大叫坳(民冲至天星段)公路 | 2017-2020年 | 天星乡 | ||
30 | 马院至岑丰公路 | 2017-2020年 | 思旸镇 | ||
31 | 杨柳至沈家湾公路 | 2017-2020年 | 凯本镇、羊桥乡 | ||
32 | 大石桥至凯阳(艾平至凯阳段)公路 | 2017-2020年 | 凯本镇 | ||
33 | 四渡至平庄公路 | 2017-2020年 | 平庄镇 | ||
34 | 烂桥至小堡公路 | 2017-2020年 | 注溪镇、天马镇 | ||
35 | 石大高速客楼连接线 | 2017-2020年 | 客楼镇 | ||
36 | 羊桥至亚阳产业公路 | 2017-2020年 | 羊桥乡 | ||
37 | 天马至羊场公路 | 2017-2020年 | 天马镇、羊桥乡 | ||
38 | 水利 | 下溪水库 | 2017-2020年 | 大有镇 | |
39 | 都素水库 | 2017-2020年 | 龙田镇 | ||
40 | 下湾水库 | 2017-2020年 | 天马镇 | ||
41 | 太平沟水库 | 2017-2020年 | 平庄镇 | ||
42 | 韩家沟水库 | 2017-2020年 | 注溪镇 | ||
43 | 后山河水库 | 2017-2020年 | 羊桥乡 | ||
44 | 下岑水库 | 2017-2020年 | 龙田镇 | ||
45 | 岑巩滨河防洪堤景观 | 2017-2020年 | 思旸镇 | ||
46 | 能源 | 加油站改扩建工程 | 2017-2020年 | 龙田镇、凯本镇、天星乡等10个乡镇 | |
47 | 凯里至铜仁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 | 2017-2020年 | 大有镇 | ||
48 | 天然气县县通建设项目 | 2017-2020年 | 大有镇 | ||
49 | 旅游 | 黔东南大峡谷暨龙鳌河·马家寨景区开发项目 | 2017-2020年 | 水尾镇、羊桥乡 | |
50 | 岑巩县黔东南大峡谷景区安置地 | 2017-2020年 | 水尾镇白水村 | ||
51 | 乡村旅游项目 | 2017-2020年 | 思阳镇马坡村 | ||
52 | 中木召古庄园遗址 | 2017-2020年 | 大有镇 | ||
53 | 岑巩县大有镇高效农业观光旅游工程项目 | 2017-2020年 | 大有镇 | ||
54 | 思州龙雀地质公园 | 2017-2020年 | 天马镇 | ||
55 | 思州古城综合开发项目 | 2017-2020年 | 思阳镇 | ||
56 | 旅游景区用地 | 2017-2020年 | 水尾镇马家寨 | ||
57 | 天星农文旅项目 | 2017-2020年 | 天星乡 | ||
58 | 黔东南大峡谷山水土家寨基础设施 | 2017-2020年 | 水尾镇 | ||
59 | 凯本农文旅 | 2017-2020年 | 凯本镇 | ||
60 | 思旸农文旅 | 2017-2020年 | 思旸镇 | ||
61 | 黔东南大峡谷于河安置点 | 2017-2020年 | 水尾镇 | ||
62 | 森林公园和外环路旁 | 2017-2020年 | 思旸镇 | ||
63 | 客楼小龙潭桃花园项目1 | 2017-2020年 | 客楼镇 | ||
64 | 客楼小龙潭桃花园项目2 | 2017-2020年 | 客楼镇 | ||
65 | 旅游集散中心 | 2017-2020年 | 水尾镇 | ||
66 | 天马镇苗落村旅游开发项目 | 2017-2020年 | 天马镇 | ||
67 | 思旸盘街旅游用地 | 2017-2020年 | 思旸镇 | ||
68 | 将军湖景区 | 2017-2020年 | 凯本镇 | ||
69 | 大河坪水库景区 | 2017-2020年 | 天星乡 | ||
70 | 水尾镇场平村将军洞旅游开发 | 2017-2020年 | 水尾镇 | ||
71 | 天马烂桥游客接待中心 | 2017-2020年 | 天马镇 | ||
72 | 唐家龙旅游用地 | 2017-2020年 | 大有镇 | ||
73 | 注溪农文旅 | 2017-2020年 | 注溪镇 | ||
74 | 大有腊恰畈农文旅开发项目 | 2017-2020年 | 大有镇 | ||
75 | 木召旅游用地 | 2017-2020年 | 大有镇 | ||
76 | 大有塔山游客集散中心 | 2017-2020年 | 大有镇 | ||
77 | 赵平水库旅游开发项目 | 2017-2020年 | 羊桥乡 | ||
78 | 平庄农文旅 | 2017-2020年 | 平庄镇 | ||
79 | 思旸上瓦窑农文旅 | 2017-2020年 | 思旸镇 | ||
80 | 马家寨景观用地 | 2017-2020年 | 水尾镇 | ||
81 | 黔东南大峡谷白水安置点 | 2017-2020年 | 水尾镇 | ||
82 | 黔东南大峡谷隘门景观 | 2017-2020年 | 水尾镇 | ||
83 | 思州国际温泉城项目 | 2017-2020年 | 思阳镇 | ||
84 | 电力 | 岑巩县220KV变电站 | 2017-2020年 | 经济开发区 | |
85 | 110KV河塘变电站 | 2017-2020年 | 天星乡 | ||
86 | 大有变电站 | 2017-2020年 | 大有 | ||
87 | 风能发电厂 | 2017-2020年 | 平庄镇 | ||
88 | 凯本变电站 | 2017-2020年 | 凯本镇 | ||
89 | 35kV注龙线迁改工程 | 2017-2020年 | 注溪镇、龙田镇 | ||
90 | 35KV马注线99#~103#段线路迁改工程 | 2017-2020年 | 注溪镇、天马镇 | ||
91 | 110KV岑玉羊T线迁改工程项目 | 2017-2020年 | 思旸镇、大有镇 | ||
92 | 客楼变电站 | 2017-2020年 | 客楼 | ||
93 | 环境 | 岑巩县城镇供水工程 | 2017-2020年 | 11个乡镇 | |
94 | 城市公园 | 2017-2020年 | 新兴 | ||
95 | 岑巩县乡镇污水处理工程 | 2017-2020年 | 11个乡镇 | ||
96 | 岑巩县城北新区生态防洪堤工程 | 2017-2020年 | 11个乡镇 | ||
97 | 岑巩县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一期工程 | 2017-2020年 | 11个乡镇 | ||
98 | 水尾水厂 | 2017-2020年 | 水尾镇 | ||
99 | 天马环境工程 | 2017-2020年 | 天马镇 | ||
100 | 羊桥环境工程 | 2017-2020年 | 羊桥乡 | ||
101 | 凯本环境工程 | 2017-2020年 | 凯本镇 | ||
102 | 思旸环境工程 | 2017-2020年 | 思旸镇 | ||
103 | 森林公园和外环路旁 | 2017-2020年 | 思旸镇 | ||
104 | 2017年小康寨项目 | 2017-2020年 | 11个乡镇 | ||
105 | 其他 | 开发区有条件 | 2017-2020年 | 思旸镇 | |
106 | 弃土场 | 2017-2020年 | 思旸镇 | ||
107 | 宗教用地 | 2017-2020年 | 思旸镇 | ||
108 | 水尾镇腊岩村宗教用地 | 2017-2020年 | 水尾镇 | ||
109 | 大有腊恰畈宗教用地 | 2017-2020年 | 大有镇 | ||
110 | 周坪村小康寨 | 2017-2020年 | 思旸镇 | ||
111 | 大有农文旅项目 | 2017-2020年 | 大有镇 | ||
112 | 示范小城镇迎宾大道南 | 2017-2020年 | 水尾镇 | ||
113 | 示范小城镇迎宾大道北 | 2017-2020年 | 水尾镇 | ||
114 | 示范小城镇半山 | 2017-2020年 | 水尾镇 | ||
115 | 示范小城镇景观大道北 | 2017-2020年 | 水尾镇 | ||
116 | 龙田镇体育场 | 2017-2020年 | 龙田镇 | ||
117 | 水尾镇生态停车场 | 2017-2020年 | 水尾镇 | ||
118 | 经开区移民安置点 | 2017-2020年 | 大有镇 | ||
119 | 政务中心 | 2017-2020年 | 龙田镇 | ||
120 | 周家林安置点 | 2017-2020年 | 思旸镇 | ||
121 | 龙田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2017-2020年 | 龙田镇 | ||
122 | 思旸镇盘街村基础设施建设 | 2017-2020年 | 思旸镇 | ||
123 | 凉水井村级活动广场 | 2017-2020年 | 大有镇 | ||
124 | 天星大和平生态停车场 | 2017-2020年 | 天星乡 | ||
125 | 客楼镇集镇建设 | 2017-2020年 | 客楼镇 | ||
126 | 塔山村级活动中心 | 2017-2020年 | 大有镇 | ||
127 | 大有腊恰畈民族展览中心 | 2017-2020年 | 大有镇 | ||
128 | 平庄集镇规划预留地 | 2017-2020年 | 平庄镇 | ||
129 | 大有茂隆村级活动中心 | 2017-2020年 | 大有镇 | ||
130 | 易地移民搬迁 | 2017-2020年 | 思旸镇、大有镇、羊桥乡 | ||
131 | 龙田片区农技培训中心 | 2017-2020年 | 龙田镇 | ||
132 | 文化体育中心 | 2017-2020年 | 大有镇 | ||
133 | 异地扶贫搬迁 | 2017-2020年 | 思旸镇 | ||
134 | 贵州古枫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 2017-2020年 | 天星乡 |
附表九 岑巩县生态红线划定情况表
单位:公顷
生态红线类型 | 分类面积 | 合计面积 | 合计(扣除重叠) |
遗产地类 | 0 | 82415 | 65450 |
风景名胜区类 | 36400 | ||
自然保护区类 | 18508 | ||
地质公园类 | 0 | ||
森林公园类 | 0 | ||
国家重要湿地类 | 0 | ||
国家湿地公园类 | 0 | ||
千人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类 | 2705 | ||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类 | 0 | ||
重要生态公益林类 | 18520 | ||
石漠化敏感区 | 6282 |